易县法轮功学员胡文花、马小芹等、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张东生、曹小刚、张长生、石文水、闫合泉等及部份北京法轮功学员共十三人,二零零一年遭易县警察绑架,后被易县法院非法判重刑,刑期最低七年,最高十五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钧犯罪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易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24日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