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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丽芳

简介:
穆丽芳
(Mu,Lifang), 女 ,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左右,公安局出动十二辆警车、百余个警察,分别在城区马家胡同法轮功学员王玉兰的家,及十九里、古井镇的女儿家,绑架了王玉兰及她的五个女儿、三个女婿和一个十二岁的外孙,共计十人。

同日,法轮功学员姜健美和贾素玲也被绑架。

之后,病重的王玉兰、不修炼的大女儿、十二岁的小外孙、三个女婿,以及法轮功学员贾素玲被陆续获释回家。

王玉兰的四位女儿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以及姜健美被非法关押,并被构陷到谯城区法院。家人为五位学员分别请了辩护律师。

五位律师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是车海三,审判长是王利,市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元凶、610头子孙超始终在现场,当时五名律师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详尽指出检察官、法官、审判长等在犯罪,要求当庭无罪释放五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修炼法轮功的穆家四姐妹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以及姜健美,被谯城区法院非法判刑,目前(二零二零年一月),穆家四姐妹各自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五万元;姜建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罚金三万元。

亳州市谯城区法轮功学员穆利芳四姐妹,被谯城区法院各冤判七年半,各被罚款五万元;姜健美被冤判四年半,被罚款三万元。现在构陷案已经到亳州市中级法院。(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日)

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和姜健美对谯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被中院非法维持冤判,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被送到合肥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他们五人在被送走前,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其实亳州市官方从未承认当地还有疫情存在),不准法轮功学员和他们家属见面,只允许和家人通一次电话,而且一审、二审的开庭和判决书二级法院也不送达到家属,是严重的违犯法律规定的行为。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非法判刑非法罚款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亳州穆家四姐妹和姜健美被送合肥女子监狱迫害
安徽亳州市穆利芳四姐妹等已上诉到中级法院
安徽省姜健美和穆家四姐妹遭非法判刑
安徽省亳州市五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6549.html#1912123400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亳州市中级法院 王小东 院 长 0558-5110807 18119960009 鲁 清 副院长 0558-5130320 17756780006 胡献春 副院长 0558-5130369 13505681999 王时银 副院长 0558-5110978 18009678777 石宝华 副院长 0558-5110108 18956868766 罗伟 亳州市中院 穆利芳案件法官 189 5686 8727 亳州市政法委 张友林 张 磊 副书记 维稳办主任 0558-5555399 18805675566 崔巍 副书记 0558-5555279 13856878991 丁博 副书记 0558-5555398 13955828656 孙 超 亳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 0558-5555502 18256789966 李向军 亳州市综治办副主任 0558-5555501 15855888668 李明杰 亳州市政法委维稳办 0558-5555505 158056716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合肥女子监狱
亳州市政法委陈军(女)兼政法委书记<br>维护办主任 孙超18256789966 办公电话5555502。 : 孙超
谯城区法院谯城区法院电话:0558-5321906 : 车海三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4日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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