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香
简介:
南金香(Nan,Jinxiang),
女 ,
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短发女警(约20多岁)到南金香家中,谎称要和她学烤蛋糕,并要了南金香的手机号。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11点左右,海州国保大队张志强、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带队,伙同工电社区人员共约十人到南金香住处,社区人员敲门,国保女警说,是昨天来学烤蛋糕的。不知情的南金香开门后,一群人蜂拥而入,绑架了南金香并非法抄家,抄走法像、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 家人劝说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段宏宇不相信,并说“你们让我现世现报,我现在就和你们学,或者让我出门就压死”,“如果今天南金香能出去,就相信”等等。段宏宇警号752159。 在五龙派出所,段宏宇没有虐待南金香,也给水,给饭,上厕所也让,全程没戴手铐,临去新地看守所,还让家人和南金香说话,“说进去就看不到了,这都附近住着,要不然是不让见的。” 据悉,南金香被海州国保人员国保大队张志强指挥,联合五龙派出所和工电社区直接参与。 大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左右,南金香被构陷的案子被移交到海州区检察院,由检察官任品负责。时至今日,南女士的案宗已两次被检察院驳回到公安,按照当初五龙派出所所长段宏宇的说法:第二次驳回应该放人。 南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五龙派出所,见到了段宏宇。这次段宏宇说,从南金香家里拿走的电脑,里面什么都没有,可以把两台电脑给家人拿回去。结果家人去取电脑时,段宏宇给一个周姓国保警察打电话,电话那边说,还要把电脑留下,家人就只取回一台电脑。 段宏宇讲他只能听国保大队的,表示自己权力不够大。所以,南女士家人又去了国保大队,张志强本人没有露面,是指导员冯树朝接见的家属。冯树朝曾经直接参与了对大法弟子耿丽娟、单素芬的迫害,当时表现很恶。此次冯树朝表示,他不是恶警,很善良,最后还把家人送出门外。 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南金香近日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南金香上诉。 辽宁阜新海州区法院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对辽宁阜新大法弟子南金香非法庭审。案件负责人:副院长:田野。 近日(二零二零年七月),她已被非法判刑一年。南金香已上诉。 南金香结束一年冤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从阜新市新地看守所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5975.html#20123223525
辽宁阜新南金香被非法判刑一年
辽宁省阜新市部份法轮功学员情况
辽宁阜新大法弟子南金香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阜新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检察院两次退卷-辽宁海州国保仍不放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6761p.html#19126232647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6713.html#19125232911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6360.html#19112723522
相关单位及个人:
案件负责人:副院长:田野
海州区法院电话:
办公室:0418-6281317
办公室:0418-6281300
值班室:0418-6281311
值班室:0418-6281369
副院长室:0418-6281302
副院长室:0418-6281303
副院长室:0418-6281304
政治处主任室:0418-6281305
纪检监察室:0418-6281335
刑事庭:0418-6281368
审监庭:0418-6281350
立案庭:0418-6281371
法警队:0418-6281309
海州区检察院地址:海州区矿工大街39-7门 邮编:123000
电话:0418-3388718
检察长:付海廷 0418-2825759
副检察长:韩保强 0418-3386228
副检察长:葛智慧 0418-3381728
政治处主任:林晓杰 0418-3391328
检察员:任品(音)本案负责人 公诉科: 0418-3381858
迫害南金香部分直接责任人及单位:
海州分局国保:张志强 13604988918
五龙派出所:电话:0418-2591456
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15041819027
工电社区:0418- 2550133
五龙派出所:区号0418
所长:宋岩13941880380
教导员:李嵩( 政治思想工作)13841836663 2570380
副所长:常禹 (社区警务) 13470375959
副所长:孙占军 (维稳控防)13841801727
材料内勤 日常事务整理:陈生勤 13941828943
警察:黄连成(伙南社区)13500489428 ;警察:孙连照 (平中社区) 13841880628
警察:张其利(伙北社区) 13604987856 警察:孙志强(运输社区)13795090021
辅警:阚啸天(运输社区)15041870556 辅警:李强 (工电社区)15841882718
辅警:刘超(文欣苑社区) 15004187592 辅警:封磊 (伙北社区)15841855102
李晓峰 13464858388 667194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州区公安分局
:
张志强
新地看守所
海州公安分局
:
冯树朝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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