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娜
简介:
董娜(Dong,Na),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50多个警察,绑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红、薛立巍、董娜、张万民、姜宏杰、路朝波、陈红波及陈红波的孩子等八人。他们对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陈红波的孩子现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脏、腿出现病状反应,办了取保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绑架的林甸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丽威、陈卫波、王玉红、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发的信息和人数都有误,此次无误),已于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点左右至近5点时结束)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企图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当日法庭结束,没有宣判结果。 负责此案的让胡路区法院法官:王广明、审判长:李晨勇、书记员:周涵、胡路区檢察院公诉人:封光(办案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号]刑事判决: 路朝波、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张万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款五万元,薛立威、陈卫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大庆王玉红被判七年-律师称指控不成立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大庆市公安局
林甸县公安局
让胡路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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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光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4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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