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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筱萍

简介:
万筱萍
(Wan,Xiaoping), 女 , 66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南昌铝制品厂的退休职工。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三人被非法抓捕,被抄去大量的现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后三人被关押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度假村洗脑班迫害。七月二十六日,三人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得知,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万金莲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材料已送达西湖区法院刑庭。

南昌市的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陈丽萍、杨金凤、万筱萍、万金莲,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南昌市嫁妆街33号)被非法庭审,庭审结束时没有当庭宣判。目前,四位法轮功学员均取保候审在家。

二零二一年元月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送达了对法轮功学员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及万金莲的刑事判决书,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三人均被非法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万金莲被非法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目前,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不服一审判决,已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998365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922000元,警察抢劫勒索76365元。四川省达州市王海乾老师被非法判刑7年半,罚金50000元。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66岁的万筱萍被非法判刑4年2个月,中共勒索93865元。其中,罚金30000元,警察抢劫63865元(包括5万存款)。

二零二一年三月上旬,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告知:她们三人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的上诉,已从二审的南昌市中级法院返回到一审的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重新审理,三人没有被告知重审的具体原因。三月二十二日,没有提起上诉的法轮功学员万金莲(现年70岁)也接到了返回重审的告知。
陈丽萍,女,现年45岁,大专文化;万筱萍,女,现年66岁,南昌铝制品厂的退休职工;杨金凤,女,现年67岁,中专文化,江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公司退休人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同一天,万筱萍、杨金凤在南昌市永外正街,陈丽萍在南昌市站前西路锦峰大酒店门口被东湖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后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县黄马乡凤凰沟度假村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三人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陈丽萍、万小平、杨金凤、万金莲。万金莲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陈述自己由于祛病健身走入法轮功修炼,炼功后身心受益。

二零二一年元月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送达了刑事判决书,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三人均被非法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万金莲被非法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陈丽萍、杨金凤、万筱萍、万金莲送达“变更起诉决定书”,检察官为何紫英,检察官助理为黎家聪。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将第二次非法庭审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万金莲四名法轮功学员。检察官为何紫英,主审法官为傅少华(男、五十多岁)。庭审于上午十一点半左右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南昌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万金莲送达了第二次庭审的刑事判决书:陈丽萍被判三年,缓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三万元;杨金凤被判三年,缓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万筱萍被判三年,缓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二万五千元;万金莲被判一年,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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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 公诉人:西湖区检察院何紫英 0791-86234750转(办) 办案法官 赵佩佩 0791-86783031 书记员0791-867815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湖区法院
西湖区检察院
南昌县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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