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波
简介:
李杨波(Li,Yangbo),
女 ,
32岁 ,
吉林省白城市法轮功学员。吉林白城铁路第一小学教师。二零零三年,李杨波与丈夫离婚,一个人回到娘家,那时的身体状况很差,吃一顿饭要休息三次,浑身无力,脊骨总是酸疼,脸无血色,十分痛苦。 二零零五年自己感觉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为了生命的延续,在当时镇压法轮功极其恐怖的社会环境的压力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用心学炼法轮功。奇迹出现了,二十天的时间,身体恢复了健康,浑身有力气了,脸上也红润了,能正常工作了。 李杨波修炼法轮功不久,罹患长达五年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消失了。李杨波到单位办事时,将自己的切身感受讲给同事,并发给他们真相传单,被一同事举报给学校的书记樊秀英。樊秀英和校长隋宪红一起胁迫李杨波写所谓“决裂”,并恐吓说“不写就把你报到教育局去。”因未得逞执意扣发李杨波的工资。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早,白铁一小的书记樊秀英、校长隋宪红以让李杨波上班就给开工资,并说什么事也没有的谎言将其骗至单位后,市公安局两名不知姓名的警察来校审查李杨波,是谁将其迫害事实上的网,李杨波说“不知道!”反复追问也没得到他们所要的东西,两警察只好离去。 中午下班李杨波去母亲家,饭后,新华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其中一人是所长)驱车到李杨波母亲家将其带走,先至其住所非法搜查,后又以查出一盘普度录音带,一本《洪吟》(手抄本)为由将其带至派出所(跟随者有片警孙洪伟),先由一名女警察扒光李杨波的衣服非法搜身,后又审问录音带、《洪吟》的来源,跟谁学的功,谁上网曝光,李杨波不配合并讲真象。 警察胁迫李杨波在他们所谓的存档材料上按手印,并留下笔迹后将其送回单位。第二天李杨波被迫离家出走后,学校的樊秀英几次给李杨波的母亲打电话,让李杨波上班写所谓的保证,否则不给开工资。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十一时左右,李杨波刚参加完葬礼回来,把车停好,下车时,从对面停车处过来三个人(两男一女),一下就抓住了李杨波,把她的手反扳,三人把李杨波塞进了一个没有牌照的灰色捷达车上。其中那个女人坐在李杨波的左边,赵永哲坐在李杨波的右边,尹建开车。他们都是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国保大队的。赵永哲从李杨波的上衣兜里抢走一把车钥匙和一串家门钥匙。然后拿出执法记录仪开始录像,在李杨波的要求下,赵永哲快速的亮了一下自己的证件。 三人把李杨波于十一时二十三分劫持到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办案区询问室⑴,责令一人看守李杨波,不准李杨波离开此屋,上厕所由专人监护,。李杨波提出要向单位请假,想请帮忙打个电话,光明派出所的所长路新斥责李杨波说,你没有通讯权。结果让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十分着急。 十一时五十分,国保队长尹建带着赵永哲等一行五、六个人(都没着装),尹建拿着从李杨波兜里抢走的家门钥匙打开李杨波家的门,直接闯入李杨波的家。李杨波的哥哥因晚上夜班,正在北卧室睡觉。李杨波的母亲杨秀云在南卧室躺着,尹建一边让人看着杨秀云,一边让人给李杨波的哥哥戴上手铐,下令开始搜查,抄家、抢私人物品。从杨秀云家中抢走的现金七万零八百元人民币、笔记本电脑八台、台式电脑主机一台、苹果平板一台、手机七个、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 把杨秀云和财物一同劫持到“办案区”把杨秀云押送到询问室⑶,在非法抄家过程中提前将李杨波的哥哥押送到“办案区询问室⑵”。此外,李杨波车上一个没开封的品胜牌的车载充电器被抢走;车钥匙被扣,家里的所有钥匙被扣,李杨波和杨秀云的身份证被扣。 傍晚六点左右,警察问李杨波的哥哥你炼法轮功吗。哥哥说:“我抽烟喝酒炼法轮功还不够资格。”做了一些手续后打开手铐被释放。 晚上十一点左右,李杨波、杨秀云被押送到白城市中医院检查身体,结果二人的身体状况均属危患,当时杨秀云的血压260/140,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国保队长见此状急切通知家人,让李杨波的哥哥当担保人,将李杨波和杨秀云弄个“取保候审”,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凌晨从办案区接走。尹建自始至终也没有告诉李杨波和杨秀云被抓捕和抄家的原因。 十一月三日,上午九时左右,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国保大队张亮,到杨秀云的家中哄骗杨秀云说,去取从家中搜走的钱,把杨秀云骗到了车上,然后到白城市洮北区铁路第一小学找到李杨波,用同样的方法欺骗说,要去取回搜走的钱,同时还让李杨波的哥哥开着车跟着,可是,走着走着才知道是骗局,走了很远最后去了洮南市检察院,到了检察院的五楼一办公室,张亮对检察院的一名女工作人员交了所谓的“卷宗”,然后工作人员让李杨波和杨秀云签字,当时杨秀云由于路途的折腾加之惊吓出现高血压症状,身体很虚弱坐在一旁休息。 李杨波对着办公人员说,为什么要签字?我是来取从我家非法抢走钱和私人物品的。办公人员说我们这里也没有人送来你们的东西。当时站在一旁的张亮真是无地自容,谎言揭穿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欺骗善良的人。 后知,洮南市检察院没有受理此案。但十一月十三日上午,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国保大队为达到继续迫害好人的目的,派赵永哲去杨秀云家,想快速“结案”,也是用欺骗手段要求杨秀云、李杨波去大安市检察院,结果他们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十一月二十二日,大安市检察院检察员曲武和一位年轻女工作人员,到李杨波的单位进行一次所谓的“提审”,结果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之后又去了李杨波的家,对杨秀云进行了所谓的“提审”,草草了事,并告之下个月的今天还来。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安市检察院、大安市法院一行八人到杨秀云、李杨波家进行非法开庭。公诉人是大安市检察院陈亚富,审判长是大安市法院孙守航,审判员是大安市法院夏艳娣、齐志强,书记员是大安市法院刘宇婷。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接到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书,并各处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杨秀云、李杨波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九月二十二日,由白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就是走过场,不讲良知,不讲法律。出庭检察员为白城市检察院李兴宇;审判长为白城市中级法院李光泽;审判员为王谦梅、张娟;书记员为蒋天璇。 白城市中级法院也不讲良知、不讲法律,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派遣大安市法院将非法刑事裁定书,送到李杨波的单位——白城市铁路第一小学,当天李杨波就被停止工作,当月就被停薪。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吉林省大安市法院刘副院长、庭长孙守航带着四五个人,白城市中医院120救护车,两名医生一名护士,两名司机;白城市看守所三人,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尹健,一行十几人来到了杨秀云和李杨波家的楼下,尹健和孙守航敲门进了屋,对杨秀云和李杨波说,要带着她们去检查身体,准备投入监狱。杨秀云和李杨波不配合,他们就命令法警强制执行把二人从五楼劫持到楼下,给李杨波还戴上了手铐和脚镣,然后扔进120的车上。 李杨波当时出现生命危险,抽搐得很严重,孙守航不顾她的死活,还是执意把杨秀云和李杨波拉走,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才把李杨波的手铐和脚镣打开。 120车开到了白城市中医院,在车上给杨秀云和李杨波做了心电图检测之后就拉着二人去长春,在长春白求恩医院进行了投入监狱前的各项体检,结果出来后,又拉着杨、李二人奔向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位于长春市合龙镇),把检查结果交到监狱,杨秀云血压高,李杨波血常规不正常,因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 本应立即释放回家,大安法院孙守航和白城市国保大队队长兼维稳办头目尹健,还有赵永哲、张亮等人又合谋构陷,无理要求再回当地医院做个系统的身体检查后并出个鉴定,以备将来继续迫害。当晚10点钟,杨、李二人又被120拉着送回了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大安市法院厅长孙守航带着法警胁迫杨秀云、李杨波到白城市中心医院进行全面体检,说两周后能出鉴定结果。杨秀云、李杨波及家人每天提心吊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吉林省白城市法轮功学员杨秀云,李杨波再次被绑架,详情待查。 吉林省白城市大法弟子杨秀云、李杨波,被白城市大安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份非法送至看守所关押,又于八月份,转送长春女子监狱关押至今。 法轮功学员杨秀云、李阳波在结束了两年冤狱后,已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回家。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吉林女教师李杨波与母亲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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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8160.html#20624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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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轮大法绝处逢生-吉林女教师李杨波与母亲被枉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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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杨秀云、李杨波母女二人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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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杨秀云、李杨波母女被非法抄家
海外校园大法福音广传 大陆校园中共迫害频生(图)
吉林白城铁路第一小学不法人员迫害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吉林省女子监狱已从黑嘴子搬到兰家)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
邮编:130114
总机:0431-85375038
总值班室:0431-85375099
现任监狱长:安彤宇 0431-85375001
副监狱长:魏丽慧 0431-85375006、15312692195
副监狱长:王立军 0431-85375004、13424483338
副监狱长:王某(男)85375005、
刘铁海 18751778168
高明雅 15065919887、金宇菲 18686465320 吉林省女子监狱党委
狱政科:0431-85375021
科长:朱晓艳 0431-81234733
狱政男值班室:0431-85375029、
狱政女值班室:0431-85375017
政委:王某 0431-85375002
总经理:刘某 0431-85375003
纪委书记:张某0431-85375007
办公室主任:周某 0431-85375008
监控室 0431-85375061
八监区:
电话:0431-85375045、0431-85375107
副监区长:倪笑虹 13943036094
三楼狱警室:0431-85375089
四楼狱警室:0431-85375098
监舍2号楼
3楼:0431-85375048
4楼:0431-85375049
狱警:张树玲
狱警:刘明华 15252297762
狱警:高扬
狱警:张莹,八监区二小队311监室
狱警:沙丽
狱警:屠强,八监区一楼严管队,姓陈的小队长
大楼收发室:0431-85375099
大门收发室:0431-85375011
考核办:0431-85375109
卫生科:0431-85375039
刑罚科:0431-85375031
刑罚科院内值班室:0431-85375050
驻监检察室:0431-85375087
狱侦科:0431-85375032
狱侦科院内值班室:0431-85375091
教育科 305 ,303 85375035
教育科狱警室:0431-85375036
心理咨询室:0431-85375037
教育科长室:0431-85375038
十监区
管教室:0431-85375085
入监监区:监舍1号1楼:0431-85375025
出监监区:监舍1号2楼:0431-85375086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及单位相关电话:
区号白城和大安 0436
邮编:白城137000 大安131300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尹健(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电话:13904366530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赵永哲 (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电话:18543061151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张亮(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白城市经开公安分局 0436-3667111
白城市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主要参与迫害法轮功部门)
郭家胜 18684367092(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高德新 13504365938(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白城市公安局电话:0436-3252010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8号
白城市洮北区国保大队:田晓平13943663878(主要参与迫害法轮功部门)
白城市洮北区610办公室:司马伟双 0436-3228610
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0436-3258999(此次迫害的当前单位)
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张恩友 15944645678
白城市看守所:所长0436-3687401宅0436-3222468、139 0436 7917
白城铁路第一小学
书记樊秀英 办公室0436-6123521
校长隋宪红 办公室0436-6123519,手机13039060043
白城市中级法院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新华西大陆52号。电话:0436-3258000白城市政府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电话: 0436-3226866/3222037
白城市洮北区政府地址: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
电话:0436-3245277/3225459
白城市政法委员会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1号。
电话:0436--3333750
白城市洮北区政法委员会地址:白城市洮安东路67号。
电话:0436--3222197
大安市检察院(此次迫害的当前单位)
陈亚富:13596850856(99年以来所有判刑迫害的法轮功案件全是经他手并公诉)
检察员:曲武(此次主要参与迫害者)
记录员:辛蒙
大安市政法委
薛丰刚:15843640005
金 锐: 5209996/ 5222692/ 13504369296
大安市法院刑事庭
职务 姓名 电话 房间号
庭 长: 孙守航: 13843655115/17604365138 /403
审判员: 夏艳娣: 15643651099/17604365139/ 403
审判员: 张桂晶: 15043633760/17604365156 /403
书记员: 高双
大安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办
李军红:13804365095
大安市委
办公室 住 宅 手 机
市委书记:马为民:13364361333 /15844650001
市委副书记:薛丰刚主: 15843640005
一把市长:赵彦峰:5230818/ 3338011 / 13843670007
副 市 长:郝少君:13804365335
副 市 长:李彦丰: 5222257 /3337976 / 138436586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白城市洮北区公安局
:
张亮,
赵永哲,
尹健
白城市中级法院
:
蒋天璇,
李光泽,
王谦梅,
张娟
白城市检察院
:
李兴宇
白城市新华派出所
:
孙洪伟
长春女子监狱
大安市公安局
白城铁路第一小学
:
樊秀英,
隋宪红
大安市法院
:
孙守航,
夏艳娣,
刘宇婷,
齐志强
大安市检察院
:
曲武,
陈亚富
白城市光明派出所
:
路新
洮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18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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