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梅(东梅)
简介:
刘冬梅(东梅)(Liu,Dongmei),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有一天,当地山城社区舒瑞芝来刘冬梅家敲门说登个记,看一家住几口,问还炼法轮功吗?刘冬梅说:“炼呀,社区人员说:上边让我们登个记。刘冬梅说我没有做违法的事登什么记?她们说好好,以后有事我再找你。之后一段时间又打了两次电话给刘冬梅,说让签字,刘冬梅义正词严拒绝。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刘冬梅发真相资料时被人举报。六月十日早晨,绥芬河国保大队林明健、冯立波、李进哲和一片警4人到家拍照并抄走大法书10本,真相资料小册子60多本、电脑一台、多功能播放器一个、小喇叭2个、电子书一个、MP4一个、U盘3个、雨伞、包、手机、银行卡、手表、帽子、年画、福字全部被拿走。刘冬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刘冬梅回家后去要回东西,警方仅归还手机、包、银行卡、手表。6月27日已安全到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晓义和几个警察绑架正在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刘冬梅,然后带领2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一天后,刘冬梅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现在刘冬梅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家属已请律师介入会见。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海林市检察院已经通知批捕。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律师到牡丹江看守所会见刘冬梅,到海林检察院阅卷。 绥芬河市的刘东梅、宁安市的姜秀英、海林市的魏丽萍,将面临海林法院的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开庭,律师驳斥了公诉人的无理指控,当庭指出,指证案卷中所有的图片证据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字,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证据。法官和公诉人被问得哑口无言。法官狡辩说:刘东梅已经“认罪了”。家人认为那是检方暴力、威胁、利诱的结果。 非法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走到律师面前说:“你不该提这个(违法无效证据)。”律师回答:“你要是律师,你也得这么做。”在这过程中,法官哄骗刘东梅的家属,意思是请律师没有用,企图干扰、剥夺刘东梅的正当合法权利。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海林市法院对刘冬梅非法宣判刑事拘留六个月,并于八月十七日从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的牡丹江看守所回家。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4491.html#2382222129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64415.html#23820203952
黑龙江刘东梅遭非法庭审-律师当庭揭穿无效证据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4034.html#2389223244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2970.html#23713204327
黑龙江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冬梅已经聘请律师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8482.html#2344222922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8281.html#2332921510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6896.html#2321720214
黑龙江绥芬河法轮功学员刘冬梅被迫害经过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7659.html#2171222843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57.html#21610205624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8536p.html#2111401820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看守所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检察院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28日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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