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红艳

简介:
刘红艳
(Liu,Hongyan), 黑龙江省巴彦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近日,巴彦县石桥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刘红艳,逼迫她签字。石桥派出所让法轮功学员肖德海的儿子去派出所替肖德海及老伴签字,肖德海及老伴80多岁,行动不便,因此肖德海的儿子被迫替签了字。

石桥派出所还找20多年前就已经放弃修炼的白金库签字,因白金库已搬离巴彦,由白金库的外甥替签的字。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的单位巴彦县政法委书记 李彦国 045157502716 主管闻玉权 045157513231 13796230800 巴彦县公安局 政委 刘忠 045157522626 手机 13903662071 副局长王满波 13304663666 国保大队李民 13936376828兴华派出所办电 045157522300 石桥派出所 柴文博 13936124666 教导员唐金富 15124533456 副所长王智礼 1834850278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巴彦县石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4日 14:3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