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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静

简介:
温静
(Wen,Jing), 女 , 60岁 , 宁夏省吴忠市中卫市法轮功学员。

近日获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绑架、二零二一年一月底二月初被非法移送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的九位法轮功学员中的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位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以卫沙检一部刑诉[2021]12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到沙坡头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仍被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仍被关押在银川看守所,王顺芹仍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仍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对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几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自己修炼受益的事实,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他们的律师及家属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晚上零点结束。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公诉人王舜坤。

沙坡头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洁六年、罚金两万元;郑永新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常秀娥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景玉玲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黄玉霞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王顺芹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温静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温玉秀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张玉莲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沙坡头区法院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书记员王婷。沙坡头区检察院公诉人王舜坤。

温静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已到,但中级法院裁定没下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离开了中卫市看守所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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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卫市看守所
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行政新区丽景街2号,邮编:755000。<br>区号:0955<br>电话:0955-7656800<br>院领导:张斌 党组书记、检察长 0955-7656789<br>李荣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788<br>贺继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31<br>杜新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13<br>莫吉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0955-7656818<br>王一宁:专委、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br>王加军: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818<br>王自银: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br>政工科:王丽娟科长 0955-7656819<br>雍孳萌、雍蓉、牟亦廷: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林发智: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林发智、王晓林: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br>王 芳: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00<br>王 茹:办公室主任 0955-7656828<br>马凯文:会计0955-7656826<br>案管中心:倪萍主任 0955-7656816<br>张晓东:苟晓笛、梁金凤、乔国祥: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815<br>法警队:张翔队长 0955-7656803<br>马志刚、张淑梅:法警 0955-7656823<br>拓守花:法警 0955-7032000<br>控申科、孙艳芳: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1<br>公诉科:徐家全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2<br>李 萍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7<br>乔 栋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32<br>周 洁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3 18295556880<br>张元耀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791<br>李如海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808<br>王舜坤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2<br>未检科:郭美玉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25<br>张 庚: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6<br>民行科:刘敏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12<br>侦监科:秦婷负责人、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11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18日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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