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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修平

简介:
严修平
(Yan,Xiuping), 女 , 五十多岁 , 湖北省十堰市法轮功学员。

罗起华、严修平夫妇,在江泽民发动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遭到数不清次数的绑架、骚扰,有时一天被抄家三次;长时间的铐刑令他们手腕露骨、昏死过去;在劳教所常被抽血化验;上中学的儿子仅因说“父母没做坏事”,就被关洗脑班、开除学籍……

罗起华夫妇于2015年7月23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们遭受严重迫害。罗起华夫妇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罗起华叙述遭迫害事实(部分):

我和妻子严修平是在一九九七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我们都在一个乡镇企业上班,企业常年效益不好,还经常放假,工资低。生活的艰辛和诸多的不如意,使我们的脾气暴躁,谁也不让谁,经常为点小事吵架、生气。妻子还一身的病,痛苦不堪。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们时时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做事先考虑别人,不知不觉中,妻子一身的病全好了。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对国家、对社会、对每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可是这么好的一个大法,却被一个小心眼的妒嫉狂江泽民残酷迫害,使中国大陆亿万民众深受其害。从一九九九年以来,我们同千千万万的众多的大法修炼者一样,因为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十六年来我们一直遭受着各种迫害和骚扰。没过上几天安静日子,整天提心吊胆,无法正常生活。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人民路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骗我到派出所。去了之后,他们就把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茅箭区洗脑班。洗脑班头目是茅箭区政法委孙副书记和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张某,还有政府各部门抽去的人员及警察、保安。洗脑班经常诋毁、诽谤、谩骂大法,逼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功,还逼我们唱歌,大家不唱,一姓彭的保安是练武术散打的,当胸给我一拳。那一次在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

后来听严修平讲,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我被派出所警察骗去的那天上午,她也是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骗她到派出所说个事,去了之后问她去某某家没有,她说没去。胡所长、姓刘的胖警察等几个就给她上背铐,并强行按跪下,一会把手铐往起提一提,一会又踢几脚,一会又扇几个耳光或抓住头发晃几下……

就这样两顿没吃没喝到半夜,进来七、八个酒醉饭饱的警察把她按趴在地上,背上放把靠背椅,上面坐个姓刘的大胖警察,手里拿着一头连在背铐上的皮带,不时往上拉一拉,一手拿个水杯子往椅子上咣咣击打着,还不让喊叫,说再叫就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塞到你嘴里。严修平疼得昏死过去。警察看她没动静了,还说她装死,朝腿猛踢,见她没有反应,才给她打开背铐,又用杯子里的凉水泼到她脸上。

醒来之后,警察又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她的手肿的象面包,骨头都露出来了。然后又把她拉到滞留室,一只手铐在铁管子上。后来把她送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期满后又直接拉回派出所关进滞留室,逼家人交三千元再放人,因没钱,被关了七、八天还不放,最后严修平绝食才得以回家。

回家没几天,一天高副所长打电话跟严修平说要借我家铁锹用,并要她一起去,说用完了顺便再拿回来,把她骗上车,结果一到派出所就被关进滞留室一天一夜后送茅箭区洗脑班关押、迫害一年多。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人民路派出所高副所长带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后把我绑架到派出所二楼办公室后,问我给某某资料没有,我说没有。高副所长、胡所长、王警长和姓陈的实习生警察,就叫我把外衣、毛衣都脱了,他们也都把警服脱了。就把我按蹲在地上,几个人给我上背铐,又拿一把靠背椅放倒,再用一根皮带将背铐和椅背上方连在一起绑紧,再把椅子用劲拉立起来,高副所长坐在椅子上,让我坐在地上,两腿平直在地上,实习生警察踩在我两腿膝盖上,上身吊起,屁股离地,整个身体的重量都落在胳膊上,椅子上坐的高副所长还用脚狠踩我的背,痛的我大叫。胡所长说,再叫就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塞到你嘴里,看你还叫不。窗户都关紧了,还怕别人看见和听见,痛得我全身发抖,全身衣服都湿透了,真是想死死不了,活着罪难受。

这过程中,传来女声惨叫声,我想又是哪位女同修和我一样在受刑,我心如刀割,心想我一个男人都忍受不了,何况一个弱女子,怎么受得了?

就这样两顿没吃没喝,从下午一直铐到深夜才给我松开,松开时手腕见骨头,一会就肿的象面包。胡所长要我把腿盘起来给他看看,当时也没有多想什么,就很吃力的慢慢双盘起来,他说还行。过后想想,他是想看看我的腿被踩坏没有。这时,他们从外边端进一碗泡面对我说,这是给你老婆买的,她吃不下去,给你端来吃,我才知道从里边传出来的惨叫声是我妻子严修平。我说我也吃不下去。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年轻保安惩罚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学员,严修平说你们不要推她,这几天她拉肚子,血压也高,也没吃饭,有事找领导来谈。保安骗警察说严修平打他,一警察就把严修平叫到值班室,窗帘一拉,上来就是几个耳光,又把她强行按跪在地上。下午又把她拉到派出所罚站、罚蹲、做笔录。第二天给她戴着手铐送回洗脑班,当着被关押的全体法轮功学员的面宣布拘留她。在十堰第一看守所关了三天又送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二天再送洗脑班。

我和严修平一直到二零零一年年底被茅箭区“610”和二堰街办逼亲戚向单位交了四千元才放我们回家,这四千元到现在也没有退还。在洗脑班期间给我判了一年劳教,监外执行。

二零零二年为躲避迫害,我们一家三口在外面租房子住,过着担惊受怕流离失所的日子,后来被他们电话定位,去了十几人把我们抓了回来。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的一天,茅箭区政法委张主任和胡所长带了几个警察到我家把我和严修平绑架到市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才回家。

在洗脑班看见儿子在里边,我和严修平还以为儿子是来看我们的,一问才知道是因为二堰街办主任及居委会主任到家骚扰,儿子说了一句“把我父母关起来,他们也没做坏事”的话,就把他也关进洗脑班迫害。直到年关时才叫亲戚把他保出去。

儿子被关进洗脑班后,市、区“610”、胡所长去市一中向学校施加压力,叫学校开除儿子学籍。因儿子学习优等,学校本不愿那样做,但迫于压力,把儿子开除了。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因有人说严修平发真相资料,她又被“610”绑架到宾馆逼供一天一夜,然后市、区、街办、“610”帮教在我家连续二天逼她“转化”,又把她带到街办关了几天,再把她关进看守所,最后又被送武汉马湖特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半。在那里经常罚站、罚蹲、坐厕所,后半夜才让睡觉,强制劳动,完不成任务就体罚。期满后由街办劫持到武汉汤逊湖强制“转化”一个多月才让回家。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茅箭区国保大队长带了几个警察非法抄了我家后把我和严修平带到茅箭宾馆二楼逼我们说出写严正声明的事,一天一夜不让睡觉,然后送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判我们每人三年劳教,严修平监外执行,把我送湖北沙洋劳教所,因我是残疾无右手被拒收,他们把我拉回来关进看守所二十多天后又送去还是被拒收,十堰市政法委卢副书记直接给劳教所下令才收。

二零零九年三月,街办让派出所非法撬开我家的门,同小区人员一起把严修平再次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强制“转化”一个多月。在洗脑班一名姓刘的队长用厚书击打她头部。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上手背铐毒打/殴打揪头发撞墙手铐/脚镣非法关押迫害亲属骚扰逼迫放弃信仰谎诈洗脑/送洗脑班其它酷刑非法劳教罚站罚蹲抄家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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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十堰市长途区号:0719 邮政编码:442000
十堰市政府副市长冀群风(市委市政府分管迫害法轮功的负责人)
办:8688666 8673253 手机:13807281100
十堰市公安局总机:8666300
十堰市公安局局长:8667015
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顺国(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宅:8666300(总机)转2767 办:8666300(总机)转2038 手机:13807289255
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8666300(总机)转2015 、 2115 、 2107 8667017 8667025
十堰市610办公室主任卢金昌:8652916(宅) 手机:13971921188 1387281588
十堰市610办公室副主任:朱主任:13872835588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局长 办:8888058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副局长扬刚(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8882694 8888081
部份犹大:
刁风燕:13971905009(十堰市电力局大法弟子肖廷达就是该犹大诱骗到楼下而被绑架的)。
邢旭:13098491776 宅:83164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人民路派出所电话:0719-8897823。<br>
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公安局总机:8666300<br>十堰市公安局局长:8667015<br>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顺国(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宅:8666300(总机)转2767 办:8666300(总机)转2038 手机:13807289255 <br>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8666300(总机)转2015 、 2115 、 2107  8667017 8667025 <br>
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茅箭区洗脑班
十堰市610十堰市610办公室主任卢金昌 宅:8652916 手机:13971921188  1387281588<br>十堰市610办公室副主任:朱主任 手机:13872835588<br>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洪山区马湖特一号省女子劳教所
二堰街办
茅箭区“610”
茅箭区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7日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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