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住在阳明区的法轮功学员庄秀云,三个警察给她录像,要求签字,均被庄秀云严肃拒绝。警察还问庄秀云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是不是也炼法轮功。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6935.html#21612235135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阳明区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9日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