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亚荣
简介:
郑亚荣(Zheng,Yarong),
女 ,
44岁 ,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郑亚荣一九九九年,因身体不好,修炼了法轮功,并身心受益。二零零四年,因被诬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利通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利通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便放弃了修炼。 二零一九年,郑亚荣从新走入修炼。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被利通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二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利通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宁夏中卫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二月上旬,郑亚荣被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绑架抄家。二月中旬,郑亚荣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二月下旬,郑亚荣被转为刑事拘留。三月下旬,郑亚荣被利通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她现被非法关押在宁夏中卫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马勋德和郑凤英夫妇、严英和郑亚荣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2:30分,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轮功学员郑凤英、马雄德夫妇、郑亚荣,银川市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严英将被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一时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庭审,历时近七小时。公诉人提供的案卷中,充斥着造假嫌疑,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此次庭审,审判长是郭小娟,审判员是易宇阳、吴万春,公诉人是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的马玲燕。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并判刑。法轮功学员严英被非法判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郑凤英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马雄德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郑亚荣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已缴纳)。目前,严英、马雄德、郑凤英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现上诉并控告警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9767.html#21818224248
宁夏四位好人被开庭-案卷充斥造假-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8986.html#2173123317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宁夏吴忠市警察构陷至检察院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夏迫害陈晨、严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案信息补充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法院迫害法轮功案刑事审判庭相关人员(陈晨案、严英4人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郭小娟
审判员:易宇阳:陈晨构陷案联系法官,电话:0953—2037712
吴万春:严英等4人构陷案联系法官,电话:0953—2037713
合议庭:郭小娟、易宇阳、吴万春
郑雅荣、严英、马雄德、郑凤英构陷案办案公安人员
利通区国保大队长:王军 电话0953一2059702
高闸派出所负责人:马振江
办案负责人:李海涛、苏文泽
协 办 人员:王 俊、杨小涛
吴忠市青铜峡市国保大队电话:18809633866(陈晨案办案单位)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卫市看守所
利通区公安分局
利通区法院
利通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5日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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