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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虹(严红)

简介:
言虹(严红)
(Yan,[[Jiang]Hong](yanhong)), 女 , 51岁 , 湖南长沙县大法学员。原系榔梨镇半边街(第三居委会)主任,是该镇历年的镇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言虹被强迫离职、开除工作。

言虹的丈夫下岗后,应聘在一家合资公司,公安为抓言虹,多次去公司骚扰、恐吓,使他失去工作。为了家中七旬老母、要上学的孩子,他只得到外地打工。

二零零零年一天深夜,言虹带女儿在亲戚家时,公安上门要言虹签字“不炼功”,言虹拒签,被强行带走。当时,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妈妈,我要妈妈,叔叔不要抓我妈妈”,“妈妈……”从此,孩子天天放学做完作业就坐在家门口等妈妈,天黑了不见妈妈回来,才一路抹着泪去另一条街头找奶奶。

言虹被关在长沙县看守所,四天三晚不让睡觉,遭市、县政保科恶警伙同山东、河北公安刑讯逼供。最后将她双手反铐,被六、七人按倒在地,用空白纸强取手指印。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言虹被判刑六年,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言虹受尽酷刑折磨,因被下不明药物加害,致她双目视物模糊,不能正常生活。

言红已被非法关押四年,禁闭六次,由于在烈日下曝晒至视力模糊,被强迫劳动,否则恶警吊起来用电棍电,有时全天24小时坐独脚凳至全身发肿。

在王伟坤的带领下,长沙县榔梨镇(现为榔梨街道)法轮功学员言虹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判刑(第一次6年、第二次3年半),共计近10年。由于言虹在监狱不妥协,遭至非人待遇与残酷折磨。出狱时,言虹的四肢麻木,双眼几乎失明,出门需人带着,不能正常生活。

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初至九月下旬间,湖南省女子监狱就打着严管的名义违反监狱法规定非法将言红关禁闭长达两个半月共计75天之久!(按监狱法规定,对服刑人员关禁闭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为防止言红在禁闭室炼功,它们还给她加上手铐,昼夜都不能取下来。为了达到在肉体上折磨言红的目的,采取了种种变相体罚手段摧残言红:坐丁字凳(独脚凳)、面壁、在烈日下跑圈、做蛙跳、单腿跳等。当言红绝食抗议身心受迫害,它们又变本加厉的给她戴“背铐”(一种令人十分痛苦、难以忍受的刑罚),在言红大声念正法口诀时,恶警吴小妹竟指使其他刑事犯用毛巾将言红的嘴堵住,不让她发声。

湖南省女子监狱教转中队原主管队长李春晖等人指使犯人颜美英、张根林等人把她和陈楚君、肖瑞林悬空吊打,昏死过去,还在她们身摸来摸去耍流氓。

她和大法弟子陈楚君、何丽佳、肖瑞玲,还有已出狱益阳大法弟子罗爱珍等都曾被强迫军训,从早到晚的跑步、做伏卧撑等等。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狱警李春晖手持电警棍,气势汹汹的来到监房,二十多个犯人在她的指挥下,将五位在前一天背经文的法轮功学员抬的抬,拖的拖,来到一间房里,由犯人控制着分开站在房间的角落和墙边。“你还喊,你还喊……”狱警李春晖咬牙切齿的咆哮着,挥着电警棍狠狠的电击法轮功学员。电警棍“噼呖叭啦”的直冒火星,电流击在身上,过电时像有无数根棍子飞快的有节奏的在全身激烈敲打。法轮功学员陈楚君被打得倒在地上,爬起来,又被打在地上,又爬起来,再被打在地上,连续三次……整个房间紧张,恐惧。这是多年来李春晖第一次亲自打人,平日的和善原来只是面具。

接着,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她们分别是长沙的言虹,常德的何丽佳,沅陵的宣荷花,怀化的陈楚君,沅江的肖瑞林)被逼坐独脚凳和罚站。她们被分别关在一间屋子里,门窗都用硬纸给封住,不让看到外边。每一个人都由工作犯监视着:必须坐独脚凳,不许站,干什么都必须坐在上面,一坐就是一个星期;接下来的一星期就必须站着,不许坐,一站也是一个星期。因为在独脚凳上坐稳不动才能保持平衡,否则就会摔倒。由于天热,长时间坐着不能动,法轮功学员坐得皮都粘在裤子上了,洗澡时脱下衣裤,皮肤就被撕破了,鲜血冒出来。罚站时间长了,脚都肿起很高。

二零零四年九月左右,大法弟子肖瑞林、何丽佳、言红、罗爱珍等二十多人因不抱头蹲下或不喊“报告,某某罪犯到”,被邪恶中队警员薛芳,刘某(两名男警)为主,对大法弟子施行强迫体能折磨:强制整天蛙跳,长跑,俯卧撑(每次至少两百次,上下起跳等多项交叉折磨)晚上,中午罚站背邪恶监规,一个个脚腿肿痛无法形容,如有稍息者再加电触或吊扣。

二零零五年三月左右,大法弟子肖瑞林、陈楚君、言红、何丽佳、宣荷花五人齐心背大法经文,罢工反迫害,被邪方警员李玲为主多名警员和夹控犯对五个大法弟子进行了为期四十来天的惨无人道的迫害,如电棍抽打,各种扣刑,坐独脚凳,罚站,重复2004年体能折磨,歹毒灌食,关禁闭等多个交叉循环迫害,除早中晚三次厕所外,从早上七点至晚上十一点从不间断迫害,连吃饭都强制坐独脚凳上,肖瑞林被电击和悬扣吊晕几次,绝食二十来天的让她们倒在地上体能跑步迫害,铁管深插喉管灌食鲜血直喷,从五楼倒拖一楼关禁闭。一个个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只剩皮骨也不屈服。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监狱里又开始集中迫害。具体实施人:监狱长赵兰、六监区区长肖平、周婵、教转一队队长李珺、教转二队队长罗坚、攻坚队队长毛惠平、邓某等。他们分别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用谈话的方式骗出监号,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从后面用罩子将法轮功学员的头罩住,拖到单间小号,由几个夹控犯24小时轮流折磨。夹控犯把法轮功学员双手吊铐、脚尖踮地,吊得大小便失禁,最后连换的裤子都没有。而且是长时间吊铐,一吊几个月,如岳阳的冷雪飞、长沙的章富容、严红,怀化的陈楚君等大法弟子。严红被四次关在攻坚队吊铐,每次都是吊了一个多月,人吊得脱形了才放下。在精神、身体的双重迫害下,使法轮功学员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言虹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送进湖南女子监狱判刑6年,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期满。在言虹出狱前,陈义明伙同长沙市610窜到女子监狱做言虹的“转化”工作,另一方面,陈义明用低保,安排工作,企图收买言虹家属配合监视迫害言虹。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至十四日,陈义明带一帮恶警在榔梨镇多名学员家抄家,非法抓人(抓邹业达老人,老人现已回家),威胁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言虹回家,6月20日陈义明紧急安排6名特务,每家3名特务24小时监视言虹家及邹业达老人家,指示一有“可疑人”来就抓人。

二零零七年从湖南省女子监狱回家后,亲朋好友纷纷来家看望她,邻里街坊相互拜访。久别重逢,几位七、八十岁的老人一番打量之后认出言虹,上前一把抱住她,哭着说:“没想到还能活着看到你!你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去受那种折磨?”

二零零七年八月五日,邪党“十七大”前夕,从女子监狱回家一个多月的言虹,被“六一零”绑架到看守所三个月。此后,当地“六一零”、公安经常上门骚扰。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长沙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副头目袁有金带领两名“610”专干私闯长沙县榔梨镇法轮功学员柳玉莲家进行骚扰、抄家并恐吓她不要到法轮功学员言虹家去。随后,袁有金一伙又窜入法轮功学员言虹家,威逼言虹不要出外劝人退党、团、队,还恐吓其丈夫要严管言虹,不然将再次绑架言虹。

方富军还协同其他官员进一步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仇视法轮功学员,威逼全镇法轮功学员,无论男女老少人人过关强行威逼写不炼的保证书。由于法轮功学员不屈服,法轮功学员言虹被重判六年,其他有的被劳教、洗脑、多次绑架,其中有的被抓、绑架、关押十多次。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约2点多钟,警察在长沙市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言红。参与绑架的有长沙市国保大队、县公安等单位。下午5点多,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派出所几名警察持市公安局搜查证,到陶公庙小区言红家抄家,抄走大法书、真相数据、两个移动硬盘以及账本等相关物品。言红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知情人士分析和透露,二零一三年年初,省公安部门通过非正常渠道收集到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内容的「情报」,由于「插播」一词触动了中共当局最敏感的神经,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将其立为省头号案件,上报国家公安部。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总局遂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对该项目负责。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长沙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共八位普通民众提起刑事诉讼。

据悉,长沙县法院将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位于回龙的长沙县拘留所(也即长沙县看守所所在地)对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八人都是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被长沙警方从各自家中、工作场所绑架的。
因为证据不足,该案先后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两次被检察院退回长沙县公安局,但来自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国保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构陷,导致八位法轮功学员在经历十个月的超期羁押后,仍面临非法判刑的险恶处境。

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非法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因五位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和管辖权异议,法庭多次休庭,将延续到二月九日至十三日继续开庭。
另外,有两位旁听者二十九日在法庭门口一度被警察带走,当天晚上才被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是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庭审开始,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带上法庭后,法轮功学员和辩护律师相继提出回避申请,直至中午休庭。

他们要求:共产党员回避,审判长、检察官等人回避。由于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检察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均是有神论者,信仰方面是冲突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无神论者是不能对有神论者进行庭审的,否则会对被告造成利益伤害。而且,由于涉及信仰问题,依法,此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及公诉人均应回避。

二十八日下午一时继续开庭,长沙县法庭强行驳回所有回避申请。辩护律师又提出管辖权异议,指出八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属于长沙市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宁乡县和长沙县等地,辩护律师质疑长沙县法庭的管辖权。于是法庭再次休庭约两个多小时。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休庭十天后,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于二月九日至十一日继续非法开庭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包括法院指定为柳春霞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位长沙本地女律师在内的八位律师,从各个角度为法轮功和八位当事人作了详细充分的无罪辩护,都明确要求法庭将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多次当庭善劝审判长、检察官公正执法。审判长罗伶俐最后宣布:将组成合

二月九日上午九时开庭,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分为四组(分别是:李玄刚、言虹、管登洋三人一组,周德元一人一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一组,张新其、姚大华二人一组),进行证据质证。公诉人使用刑法第300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八位当事人,其所谓证据主要是公安搜查到的法轮功书籍、小册子、传单等资料,以及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八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四年三月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已近一年。在五天开庭的时间里,才得与家人见上一面。

言虹在庭上陈述自己遭受的迫害时,她坐在旁听席的女儿伤心落泪。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

据知情者证实,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从监控的“情报”中,认为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对此立省头号案件,并上报。国家公安部国保总局遂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随后,公安系统地暗中向星城布下罗网。

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湖南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中队,即所谓的教转队负责人姓窦,李君、唐影是参与迫害的恶警,犯人李红、邓涛、银静等为减刑加分配合参与迫害。

湖南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修炼者有长沙的言红、张灵革、柳春霞、周德元,株洲的吴敏道、张和君、余珍玉,湘潭的黄朵红、姚建平,浏阳的罗丹,益阳的郭照青,常德的张文兰,郴州的文玲,怀化的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曾春梅、李保星、邓月娥、金福晚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吊绑/吊瓶人身侮辱关禁闭严管暴晒罚坐高强度超负荷劳动罚做俯卧撑军训非法判刑非法关押电刑其它酷刑手铐/脚镣戴背铐诱骗/利诱抄家监视/跟踪关小号长时间吊拷逼迫放弃信仰体罚罚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迫害亲属骚扰威胁/恐吓强行施药绑架/劫持非法起诉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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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晖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教育科副科长 李玲、薛芳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一队队长 罗奸(同音)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二队主管队长 相关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值班电话:88667381、88667356 办公电话:88667377 传真:88667373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钟 钢 市委政法委书记 任安良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88667116 13873167497 梅国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维稳) 88667367 13973100773 梁 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9 13908491961 周琼芝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88667368 15807311088 谭学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88667370 13907314059 梁银明 市综治办副主任 88667360 15074800055 谢 勇 市综治办副主任(协助维稳) 88667801 13974922277 邓为惠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88667381 15526466199 长沙市610办公室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大楼内 邮编:410013 胡亚军 主任 88667548(办)13787151617 邵云辉 副主任88667550(办)13975362119 蒋志飞 副主任88667117(办)13974809967 长沙市公安局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 值班电话:82587827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李介德 党委书记、局长、长沙市副市长 82587899 18608410059 单大勇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82587966 13973107966 张 慧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国保) 82587459 18711199860 李新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82587969 13549663888 易 昶 党委委员、副局长 82587598 13607481768 何正良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特巡警及治安) 82587948 13974991988 李湘江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令部、单位安保)82587679 13607489566 欧益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支队) 82587776 13787217580 徐波跃 党委委员、副局长 82587968 13907318478 夏晓鸥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82587862 13975188222 唐亚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82587696 13908466388 王海清 纪委(监察室)信访处处长 82587707 18807408616 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主要负责人电话(区号0731):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周铁刚 支队长 82587519 13508485397 黄登明 政委 82587518 13707486887 吴吉芳 副支队长 82587521 13908457768 易大军 副支队长 82587585 13908458778 刘文德 纪委书记 82587867 13808476659 邹笑平 副支队长 82587508 13974886368 王德华 副支队长 82587723 13908470329 长沙县公安分局电话(区号0731): 值班室电话: 84015000 84015210 传真电话: 84015117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曾卫国 局长 84015001 83665288 13907497951 周立强 政委 84015002 84079789 13974918076 钟迪刚 副局长 84015008 84015108 13974937049 林松柏 副局长 84015006 84015088 13786111988 常天健 副局长 84015007 84015118 13908493628 宋晓峰 副局长 84015009 84014289 13807492638 韩 伟 副局长 84015278 84015078 13807490555 罗俊强 纪委书记 84015003 84480197 13975199897 刘娟慧 政工室主任 84015064 84015060 13707490616 国安大队: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易红军 大队长 84015019 84015157 13607493164 周艳如 教导员 84015019 84015052 13507404967 尹灿明 副大队长 84015019 84015171 13787031011 李洪建 副大队长 84015019 84015172 13975863887 法制科: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王劲松 科长 84015071 84015099 13908493578 刘明丽 副科长 84015018 84015051 13707491818 王能武 副科长 84015071 86381631 13975810716 榔梨派出所: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杨德伟 所 长 86806098 84015136 13507440888 徐 创 教导员 86806098 84015768 13974991088 刘熙尚 副所长 86430102 13807491080 黄 茂 副所长 86131820 13875832890 童 浜 副所长 86468116 13786101101 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电话(区号0731):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尹志良 所长 84625788 85491646 13607441199 刘 科 教导员 84622908 82297558 13787282900 姚大为 副所长 846227 58 84122678 13974842667 胡迪军 副所长 84629200 86570326 13548570955 阳志飞 副所长 84628128 88681968 13517491968 法官罗伶俐(女)0731-84015581 陪审员:陈树滋、王兵煤 书记员:利莉 检察官:李东南(女) 唐辉(音) 长沙县法院: 电话:0731-84015503、0731-84015583 院长办0731-84015588、0731-84015509 院长何文哲 副院长吴小安 政工室主任王懿林 长沙县检察院: 办公室0731-84015611 检察长办0731-84015663、0731-84765608 副检察长办0731-84015610 石 华 检察长 13908499068 吴力争 副检察长 13907493555 黎 军 副检察长 13973170158 余学军 副检察长 15974137988 朱忠义 副检察长 15973155688 宋宽馀 副检察长 13874899527 周湘波 纪检组长 13975136612 何志刚 反渎局长 13973149998 汪海渊 反贪局长 13973150229 谢 彦 公诉科副科长 13787294307 公诉科0731-84015676、0731-84015691 控申科检察官黄中福 检察官滕拓(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邮编410004 区号:0731<br>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br>传真:2323023<br>监狱长:赵星云<br>副监狱长:赵兰 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p>监狱长 周武 <br>副监狱长 龙桂芳<br>教育科科长 薛芳(非常邪恶,警服牌号 4321523)<p>李春晖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教育科副科长<br>李玲、薛芳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一队队长<br>罗奸(同音)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二队主管队长<p>湖南省女子监狱电话:2323000-2323999(部份是办公电话,部份是监狱警察、职工私人电话)<br>教转大队(六监区)电话:2323040<br>六监区监区长:肖萍<br>六监区副监区长:周婵 小灵通电话:6892583<br>教转二队电话:2323153(队长:罗坚)<br>罗坚手机:13974856700<br>副监狱长赵兰电话:<br>2323007(办)2323878(宅)13308498728(手机)<br>家庭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p>第六监区监区长 肖平<br>前任副监区长 周婵 小灵通电话 6892583 警服牌号4321582(非常邪恶)<br>现任副监区长 李珺 警服牌号4321583(非常邪恶)<br>指导员 邓瑾 警服牌号4321032 (非常邪恶)<br>主管队长 袁x x  警服牌号4321691 <br>暴力洗脑班队长 毛慧萍 警服牌号4321683<br>欧阳秀 警服牌号4321044<br>邹永红 警服牌号4321811<br>张玉宇 警服牌号4321765<br>周小兰 警服牌号4321731<br>于红艳 警服牌号4321746<br>罗 坚 警服牌号4321036<br>李 琳 警服牌号4321243<br>刘 纤 警服牌号4321444<br>王 蓉 警服牌号4321670<br>罗 辉 警服牌号4321456 <p>六监区二队长:唐影,教育副科长:薛芳,恶警:袁立华(后调到普通监区)。<p>主要参与工作犯恶人姓名;<br>黄 萍 陈 群 刘 艳 霍 蓉 向莲花 陈智莉 周秋芳<br>曾玲莲 杨智慧 袁有玲 蒋爱军 李莉辉 吴彩虹 陶海燕<br>何萍珠 刘忠兰 : 张根林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省女子监狱:<br>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邮编410004<br>电话:<br>监狱长罗有田<br>副监狱长郭艳妮<br>高度戒备监区:<br>监区长张某某,40多岁<br>副监区长:胡蓉、杨某某<br>主管队长:唐影、杨霞<br>主管攻坚迫害狱警:范蕊、文小芳、张玉宇<br>其它狱警:李军、凃娟、周婵、李鲜艳、袁平芳、童艾<p>陈泽龙(监狱长)<br>丁喜华(副监狱长)<br>大队长 张玉宇 周婵 薛芳 刘永清 李军 范蕊 李雪<br>凃文利 文小芳 袁平芳 刘芊<br>参与迫害的服刑犯人<br>邓涛(主凶) 银静(主凶)<br>龙琼 胡小梅 彭光敏 宋凤祥<br>瞿莉 周烨 全艳 龙朝英 顾景平 皮湖艳<br>唱艳琴 冷静 陈卫平 陈卫红 陈建平 李亦平<br>钟霞<p>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   邮编:410004<br>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br>传真:2323023<br>电话:2323000──2323999(部份是办公电话,部份是监狱警察、职工私人电话)<br>教转大队电话:2323040<br>教转二队电话:2323153(队长:罗坚)<br>监狱长:赵星云 <br>政委:聂薇<br>副监狱长赵兰  电话:2323007(办)2323878(宅)13308498728(手机)家庭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br>教育科:0731-2323039<br>科长:敖春玲13975163288(手机);副科长:张卓13975868160(手机)<br>薛芳手机:13787788566<br>教转大队警察<br>周婵 小灵通电话:6892583<br>队长罗坚 手机:13974856700<br>狱政科刘科长手机:13908481832<br>狱政科:2323030<br>狱侦科:2323043<br>入监队:2323710<br>出监队:2323042<br>办公室:2323020<p>入监队: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 邮编:410004<br>科长:田华;副科长:文小莉;其他狱警:吴小妹;<br>狱侦科:0731-2323043;狱警:周××、卓××等<br>入监队:0731-2323710;狱警:唐清云、龙燕红等<br>出监队:0731-2323042;<br>狱警:韩丽华(主管狱警)、兰××、 孙××等<br>办公室:0731-2323020<br>生卫科:狱警有邹湘柳、周巧等<br>知晓姓名的女子监狱其他狱警有:韩玲翠、郑佩先、欧向阳、罗敏、周淑英等 : 李春晖颜美英周婵李玲薛芳赵兰罗坚肖平李珺毛慧萍
长沙市610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办公大楼内   邮编:410013<br>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731-88666610 传真:88667551<br>吴志斌 主任 88667548(办)85070065(宅)13307310607<br>吴凯明 副主任 88667549(办)85133270(宅)13319578855,13308408731<br>蒋志飞 副主任<br>廖卫和 秘书处处长 88666610(办) 13607443523 : 陈义明袁友金
长沙市中级法院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邮编:410007<br>传真:5798444<br>龙法官(谢务堂的上诉主审法官):0731-5798329<br>刑事审判庭:5798322、5798321、5798326等<br>信访接待室:5480118<br>办公室:5798333、5480139<br>值班室:5798210<br>立案庭:5798232、5798236、5798237<br>书记、院长:何文炯<br>副院长:潘定衢、罗世发、陈剑文、易前<br>纪检组长:张弟林<br>政治部主任:瞿正强<br>党组成员:郭先锦<br>办公室主任:王建平<br> : 鲁平
长沙县610 : 饶忠瑞罗集体
长沙县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br>办公室0731-84015611<br>检察长办0731-84015663、0731-84765608<br>副检察长办0731-84015610<br>石 华 检察长 13908499068<br>吴力争 副检察长 13907493555<br>黎 军 副检察长 13973170158<br>余学军 副检察长 15974137988<br>朱忠义 副检察长 15973155688<br>宋宽馀 副检察长 13874899527<br>周湘波 纪检组长 13975136612<br>何志刚 反渎局长 13973149998<br>汪海渊 反贪局长 13973150229<br>谢 彦 公诉科副科长 13787294307<br>公诉科0731-84015676、0731-84015691
长沙县榔梨镇 : 方富军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7日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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