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曹彦菊发放护身符给三个不明真相的年轻红头发人,结果被举报,被城关派出所绑架、在派出所强行按手印、脚印、验血,罚款一万元,当把人民币交于邪恶警察手上时才能放人,当天下午才放出来,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湖南郴州永兴县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曹彦菊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兴城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9日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