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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华

简介:
王美华
(Wang,Meihua), 女 , 70岁左右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湛河区法轮功学员,平顶山市树脂厂退休职工。

二零零零年元月,王美华又一次去北京反映情况后回家了,没想到一个月以后公安局突然上门把她绑架到平顶山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美华第三次去北京上访,呼吁停止迫害,被卫东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八十二天,罚款二千元,非法劳教三年,送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那里不收。回平顶山吃饭后,警察向她家人要五百元钱不开票。

二零零二年四月,王美华在家里又一次被湛河区分局穆和平等警察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又被平顶山轻工路派出所绑架送湛河区分局关押三天,办理了取保候审,交担保金三千元,一年后只归还了二千四百元。

近两年连续被当地湛河区国保恶警抄家、骚扰,并多次被送往看守所关押,但都因为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改为监视居住,但构陷案子卷宗已经走到了法院环节。

近日(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鲁山县法院(平顶山中院指定在当地成立专门法庭)通知王美华家属,九月十六日下午在鲁山县当地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被平顶山市法院指定鲁山县法院非法开庭,法官称认罪,可以减轻判三年,如不认罪,将重判四年,王美华表示不认罪,并做无罪陈述,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骚扰抄家非法判刑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平顶山市六旬王美华被非法判刑四年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湛河区法轮功学员王美华面临非法庭审

责任单位及恶人:
鲁山县法院
平顶山市610
湛河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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