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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守田

简介:
耿守田
(Geng,Shoutian), 男 , 64岁 , 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晨,东营市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国保中队长夏光武带领七、八名便衣男子,以查燃气为名骗开耿守田家门,强行闯入耿守田家中。进屋后不仅非法限制耿守田的人身自由,并且强行搜家,历时数小时。期间并无人员出示任何的个人身份证明,相关证件及文件。非法搜查的物品不但没有让耿守田清点,应依法给予耿守田的“物品扣押清单”也没有给。

随后将耿守田带到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办案中心,夏光武伙同分局警察对耿守田非法审讯。期间审讯者行事畏畏缩缩,面对耿守田的询问不但不回答,签字时还故意遮挡住自己的名字。这次非法审讯整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夏光武困得受不了离开时,还命令看守之人:“看好他,不要让他睡觉。”耿守田在审讯椅上坐了整整一夜,一直坐到第二天早晨警察换班。

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三、四个警察把耿守田强行带到胜利油田采油培训中心的“胜采关爱中心”,被关了两、三天,期间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管,限制人身自由。看管的人中有彭辉(原职: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西城服务协调中心,现职:东营区东旭居委会任副主任,男,45岁左右,18654607267),还有一名人员叫盖爱风(男,56岁,职务同上,13705468321)。另外还有三人,一人40岁左右,可能也是该居委会的人员,另两个不知哪儿找来的保安,都20到30岁左右的年纪。

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三名基地分局的国保人员(其中一人35岁左右、身高一米八左右、方脸、中等身材,另两个人记不太清了)又把耿守田带到了分局的办案中心。基地分局国保副大队长岳千里和另外一个人(三、四十岁左右,一米七左右、略胖、倒梯形脸)再次对耿守田进行非法审讯。直到晚上九时,一个自称国保大队的男警(约50岁、不到一米七)拿着耿守田的银行卡去银行取了一万元保证金,给耿守田做了所谓的取保候审。

五到六月份月份期间,耿守田又被非法审讯三次,由基地分局副局长马建和岳千里非法执行。六月份,岳千里以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为名,把耿守田的一万元保证金又重新转了另一个账户。两次办理取保候审,都没给取保候审决定书,耿守田多次索要均遭马建、岳千里无理拒绝。

九月三十日,夏光武和岳千里又一次非法审讯耿守田。

这六、七次的审讯过程中,警察都未出示警察证、传唤证,没有告知耿守田的权利义务,面对耿守田的询问都是含糊其辞,顾左右而言他。

事后据耿守田回忆,被抢走的物品有大法书籍三十多本,护身符和小标贴十几个,炼功用的播放器三个、DVD播放器两个、数年前节目光盘五六个、手机TF卡五六个;打印机十几台,都是别人拿来维修的,大部份是坏的;准备开打印社的各种打印纸二十箱左右、墨水几十瓶、三四个硒鼓、裁纸刀、订书机、电脑4台(其中一台笔记本是耿守田儿子不用给的,有的是别人拿来维修的);U盘三个;四部手机(智能机三星、小米,天语,和一部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五菱宏光面包车(鲁EC2920)一台。还扣押了耿守田的身份证、三张银行卡。还有就是放在床头柜里的一个棕皮钱包里面一万元不见了,还有一个白色无纺布包也不见了,里面有五千元,这一万五千元钱都是一百元面值的,是准备开打字社交房租的。耿守田到基地分局询问马建,得到的答复是只拿了九千元,并且还拍照留证了。

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基地分局警察共非法审讯耿守田六、七次,使用的手段对耿守田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坏,在二零二一年短短的两个月期间,耿守田就动了两次心脏手术,做了五个心脏支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山东东营市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绑架了至少二十名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其中胜利油田退休职工贺柏青、耿守田将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庭审。

对贺柏青、耿守田提起非法起诉的是东营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负责非法审判的法官是东营区法院闫晓辉。

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夏广斌安排三、四个警察把耿守田拉到胜利油田采油培训中心的“胜采关爱中心”(中共私设的黑监狱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关了两天,期间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着耿守田,不让他出去。

四月二十六日,警察马建要耿守田在重新制作的一份扣押清单上签名。该清单比四月二十三日的清单上的扣押物品多出约五十个。很明显警察在其中掺了假。

经法律咨询后,耿守田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各个法律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控告基地分局警察违法行为,要求相关机关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办案警察岳千里、夏广斌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令他们返还被其违法扣押的非涉案物品。

控告发出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耿守田被基地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岳千里打电话叫到基地分局办案中心,被带到一间审讯室。警察岳千里、夏广斌对耿守田进行讯问,追问耿守田和律师的关系以及控告书是谁写的,并且开始训斥耿守田,耿守田表示不接受。岳千里和夏广斌污蔑耿守田是在诬告警察。耿守田回答他们说:“我说的都是事实,是你们在违法犯罪!”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耿守田被警察岳千里叫到基地分局,他被带到一个审讯室,见到一男一女,男的叫李德智,说是第三检察室检察官;女的没出示工作证,笔录上的签名是李亚萍。李德智对他宣布了两件事,一是耿守田聘请的亲友不能做他的辩护人,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却不讲哪一条法律规定。二是耿守田和亲友辩护人要求承办检察官任耀海回避该案的申请予以驳回,也不告知驳回的理由。耿守田要求李德智给出书面的决定,也遭李德智拒绝。

令耿守田不得其解的是,检察院明明有办公场所,检察官找他宣布决定,竟然要基地分局警察转通知,还要到基地分局的审讯室来宣布。李德智说自己是第三检察室检察官,后得知他是东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零二二年一月底,胜利油田退休职工刘燕美、耿守田、贺柏青等人的案卷被东营区检察院送到东营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欲对二人进行非法庭审。但耿守田在非法庭审前一天被迫害致脑梗塞,东营区法院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非法庭审何伯清。据了解,耿守田因身体原因,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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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84号 0546-8506129 )国保支队张瑞(负责人)、刘磊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210号) 马建,男,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副局长 出生日期:1976年8月1日; 妻子李晓华;儿子马一茗;家住东营市东营区 胜利花苑 13954628671 岳千里,男,基地分局国保副大队长、教导员 15254465799 夏广斌,男,基地分局国保中队长 18295461298 13792075918 警号 001644 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国保:0546-8506437 8506436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井冈山路910号) 0546-3012058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江西 0546-3012110 东营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任耀海 0546-3012109 东营区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东营区法院刑庭庭长 纪鹏辉 0546-8265069 8265152 7035069 15865455757 东营区法官法官 闫晓辉 0546-70351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营区法院东营区法院:<br>法官张婷0546-8265070<br>东营区法院:(区号:0546)<br>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br>李爱群 8265001 8225052 13905460833<br>马兆萍 8265006 13562278288<br>刘强民 8265007 8261857 13563358266<br>延新干 8265009 8998777 13506366566<br>薛彦林 8265003 8235598 13780766126<br>李凤华 8265005 13589953653<br>执行局:<br>杨 彬 8265002 15954617877<br>崔红卫 8265160 8218719 13780766197<br>政工科:<br>王 磊 8265008 13954618989<br>审监庭:<br>李兰海 8265168 8793762 13706366548<br>监察室:<br>蒋 萍 8265168 15066007636<br>办公室:<br>刘海港 8265059 8261087 13780766186<br>民二庭:<br>刘富珍 8265158 13780766153<br>民三庭:<br>杨美香 8265151 8551253 13854656718<br>民四庭:<br>马日骏 8265162 8221277 13780766177<br>辛店法庭:<br>李秀芹 8265156 8338720 13780766170<br>立案一庭:<br>张怀刚 8265078 8261337 15066079898<br>执行一庭:<br>王 丽 8265086 8097908 13780766176<br>执行三庭:<br>刘建业 8265083 8791979 13780766105<br>杨玉华 8265085 13854620190<br>刑 庭:<br>周忠华 8265069 8261585 13780766169<br>刘树洲 8265070 13856466986<br>行政庭:<br>王桂丽 8265073 8262379 13780766107<br>任少华 8265075 8262187 13780766163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20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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