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凤
王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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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金凤(Wang,Jinfeng),
女 ,
64岁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大法弟子。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大法弟子李凤芝与王金凤在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皇姑区黄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黄河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黄河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黄河派出所通知家属,已将两人的案件递交到于洪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于洪区检察院将构陷她们的所谓“案子”移交至于洪区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将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周五)上午九时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凤进行非法视频开庭。之前,由亲友辩护人递交的王金凤的《本人声明》(内容包括:拒绝视频开庭、拒绝援助律师、坚持要求亲友辩护人为其辩护)法官姜鼐不予采纳。亲友辩护人的合法身份也受到阻挠。 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和李凤芝,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遭于洪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法官违法办案,整个庭审程序形同虚设,王金凤及亲友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被非法剥夺。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原定上午九点开庭,因法庭调试设备(视频屏幕),九点五十分才正式开庭。王金凤和李凤芝两人共用一部手机与法庭视频连线,两人只能互相调换着使用手机,看守所那边很不肃静,声音特别嘈杂。 一、视频开庭走过场,庭审程序形同虚设 二、主审法官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当事人及家属权利被剥夺 三、王金凤自我辩护,劝善法官给自己留下未来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沈阳市两位善良妇女王金凤、李凤芝被于洪区法院非法判刑:王金凤四年,李凤芝三年,各被勒索罚金五千元,王金凤已提出上诉。 王金凤提出上诉,目前上诉案已到沈阳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王金凤、李凤芝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遭到沈阳市于洪区法院诬判:王金凤四年,李凤芝三年,各被勒索罚金五千元。王金凤、李凤芝提出上诉后,沈阳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做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决。王金凤表示将继续申诉。 二零二二三年三月初得知,法院已下执行,二人即将面临被非法投监继续关押迫害。 王金凤,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劫持至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迫害。王金凤被投监长达五个月没有任何音信,亲属到监狱申请会见也被狱方无理剥夺。王金凤此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曾历经:不让睡觉、不让吃饱饭、不给被褥、不给棉服、冬天开窗冻、往身上浇凉水、污言辱骂、随意殴打、拽头发墙上猛撞、铁椅子捆绑、关“小号”等种种酷刑摧残迫害,其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至今已九个月,监狱一直以“严管级”为由非法剥夺她与家属的会见权。近期得知,王金凤正在狱中遭胶带封嘴、禁止如厕等严重迫害,被迫害的很消瘦,令人担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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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集中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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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7275.html#222212115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于洪区法院
:
葛莉丹
于洪区检察院
沈阳市中级法院
皇姑区黄河派出所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6日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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