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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桂秀

简介:
姜桂秀
(Jiang,Guixiu), 女 , 65岁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招远国保绑架了六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姜桂秀,同时也绑架了姜桂秀不炼功的丈夫。国保警察利用威逼诱骗等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所谓的证据,强迫姜桂秀在口供上签了名,夫妻俩人各自被勒索了两千元钱,都被「取保候审」,当天放回了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一自称招远市检察院的人(电话:18596193510)打电话给姜桂秀的丈夫说:姜桂秀的案子,国保已转交给了检察院,有关事情一个月后再说。

从八月二十日开始,检察院多次电话骚扰姜桂秀的家人。(办公电话:0535──3012531)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姜桂秀去了检察院,在12389平台接待室,有一姓高的女性检察官接待了姜桂秀,还有另一个姓张的男性。期间,姜桂秀一直善意的和他们讲真相,拒绝签字,最后女检察官告知姜桂秀可以请律师。

十月三十一日,姜桂秀家人接到检察院高姓检察官的电话说流程已到期,叫姜桂秀下午去签字,下午不去,就算自动放弃。

十一月一日上午,家人往检察院打电话,高姓检察官说已交法院。十一月二日下午,法院打电话给家人,叫姜桂秀十一月五日到法院拿起诉书(检察院的起诉书)。

随后,法院告知要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对姜桂秀非法开庭,并叫聘请律师。

山东省招远市法院于十一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姜桂秀女士。据悉,有陪审员认为,判这个案子太牵强。而主持非法庭审的杨姓庭长则对姜桂秀的不配合非常生气,扬言要在十二月中旬的二次庭审时对她判刑三至四年。该杨姓庭长还恶狠狠地说:“这次开庭不准姜桂秀说话,要强判。”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有一男一女两人将招远市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送到了法轮功学员姜桂秀的家中。姜桂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给上诉期限十天。姜桂秀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她严肃地告诉来人,自己没有犯罪,绝不会承认这强加的迫害,自己不仅要上诉,还要追责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诬判法轮功学员姜桂秀的主要责任人:法庭审判长杨蕴健。

姜桂秀不服歪曲事实的冤判,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用特快专递上诉到烟台中级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律师告知姜桂秀,烟台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烟台中级法院拒绝当事人要求公开开庭的正当诉求,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枉下“维持原判”的决定,给当事人及家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姜桂秀家人依法申诉,各部门推诿、不作为。家人被招远国保多次骚扰。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早上,自称招远国保大队的一个人到姜桂秀家中,说是叫姜桂秀签个字,拿回取保候审时的2000元押金。她老伴说姜桂秀不在家,他代替签吧。来人说:不行,必须姜桂秀本人签,我在这等她回来。老伴说她不在家。来人就走了。

当天午饭后,有人敲门,直接问姜桂秀回来了没有,老伴告知没有,还没等开门,就听敲门人接电话说:还没有回来,就走了。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姜桂秀老伴自己去国保大队拿钱。在门卫打电话,对方回答说:必须让姜桂秀本人来拿。老伴说:当时是我交的钱,我来拿也正常。回答说:不行。老伴这才意识到拿钱是幌子,诱骗抓人才是真的。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去了姜桂秀农村的婆婆家(姜桂秀夫妻每月需要回老家伺候老人),去村委找到姜桂秀在社区诊所的小姑子,问姜桂秀回来没有?答:没有回来。

五月二十四日,姜桂秀家楼梯电表箱上放了监控器,有时隔天拿走,再放上,大概十几天的时间又撤了。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清晨,姜桂秀的老伴外出采购回家照顾老人的东西回来,刚到家门口,从楼上下来三人,从楼下上来二人,共四男一女,控制让他打开家门,妄图抓捕姜桂秀的阴谋未得逞。

六月八日,又有二人去了姜桂秀婆家,找到姜桂秀的小姑子,让她劝劝他哥哥,说他哥哥态度不好,不配合,并威胁说,他不配合,我们启动程序也能抓到姜桂秀。姜桂秀老伴这才知道他的行踪被监控了,手机被监听了。

姜桂秀老伴近70岁的人了,现在一方面担心姜桂秀的安危,一方面还要承受来自公安的不断骚扰,给他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姜桂秀家人依法向上级多个部门为蒙冤的姜桂秀申诉。在六月中旬,姜桂秀的老伴,把《重审申诉》发到了最高检察院、山东省和地区等多个执法机构。六月底,最高检12309回复短信:您的来信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在材料看,你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山东省检察院。

七月上旬,家人又收到山东省检察院同样语调的短信,又转到了烟台市检察院。同时还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快递发来的告知书。内容是:您提出的诉求,不属于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职权范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请您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七月中旬,姜桂秀老伴接到招远法院一男士的电话。大概意思是:烟台中级法院已维持原判。现在也找不到你老婆。你不用再申诉了,再说也不签名,也没法受理。姜桂秀的老伴毫不犹豫地告知对方:事不解决,我还要继续上告!来电人说:那你得同时发三份个案,签名按手印。

姜桂秀老伴按照来电人的提示,又加上姜桂秀的上诉书,用挂号信的方式,又发到了烟台市中级法院和山东省高院。

由于前段时间招远国保对姜桂秀及家人的不断骚扰,使姜桂秀一直不能在九十四岁高龄的老父亲床前尽孝,原来老人身体一直健康,思维清晰,只是腿脚有些不太方便,但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女儿的面,老人估计女儿可能出了什么事情,一直追问家里人,家人不得不告知实情。在老人的心里,姜桂秀是一个孝顺善良,通情达理的好女儿。因承受不了这残酷的打击,老人突发病状住进了医院,因病情严重,几天前被转到了重症监护室至今,生命垂危。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勒索钱财骚扰要求交押金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罚款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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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杨蕴健:法庭审判长 18660539273 招远市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信息) (区号:0535) 张璇 检察长 3012501 18353500056 张中斌 副检察长 3012507 18353502507 王宏伟 副检察长 3012505 18353502507 蒋丽琴 党组成员 3012506 18353502566 路红梅 政治部主任 3012508 18353502567 杨平 检察委员会 专职委员 3012521 18353502656 付常利 办公室主任 3012558 18353502515 招远市法院 王玲丽 院长 8248899 18563178827 杨一梅 副院长 8225522 18660538256 赵友智 副院长 8229339 18660539399 王晓英 副院长 8252301 18615029286 路修稳 党组成员 8245945 18615932899 王洪江 办公室主任 8213543 18660539216 秦丽娟 审判委员会 专职委员 8218118 18660539299 张敬礼 审判委员会 专职委员 8222457 186605393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法院电话:0535-8213543<br>院长彭桂东18653512597<br>副院长王春东 13604908071、18660539233、0535-87853251<br>副庭长刘永文18660539233<br>副庭长邵阿霞 18660539390、0535-8213894<br>
招远市国保大队地址:烟台招远市府前路2号,邮编265400<br>区号:0535,电话:8213782<br>局长:陈传江8093101、13361376899<br>政委:徐德18660062603 8093102 13805456998<br>[国保大队] 办公室电话:0535-8258610<br>大队长:王文立0535-8093190<br>副大队长:王玉成8093193,邱伟芳8093191。<br>中队长:李乐明8093198,杨冰8093195。<br>副中队长:杨建起8093195<br>指导员:邵周赞8093196<br>警察:王海波8093196,迟守乐8093197,张海8093197,李建光13863808576,杜维先13105261966,徐建政13365352119,侯仁贤13906458699、8258610宅、8258610办。<br>【招远市“六一零”】<br>区号:0535,电话:0535-8258<br>[招远洗脑班]电话:0535-8393630
招远市检察院
烟台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3日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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