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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钦

简介:
史可钦
(Shi,Keqin), 男 ,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史可钦和妻子去朋友家串门,刚到不久,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带着天津铁路公安处人员来到了朋友家。他们问了史可钦一些个人情况,之后史可钦和妻子就离开了,走到朋友小区门口时,门卫问他们地址和电话,当时史可钦并没有想到他们会有什么阴谋,就告诉了门卫。

同天上午,史可钦居住的新兴小区的片警陈腾来到他的家中强行查看。下午三点多,陈腾带着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陈迟和警察郭一民、刘起良、李璟琨等多人来到了史可钦家,因为他们不出示警官证、值勤证、搜查证、传唤证,史可钦拒绝开门,他们就让开锁匠强行开锁,无奈只得开门。开门后,这伙人疯狂地对史可钦家进行搜查、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史可钦和妻子被强行带到车站派出所,陈迟等人威胁史可钦说:这些书就够判了。郭一民威胁说影响三代人。

晚上,陈迟要给史可钦做笔录,图谋迫害,他说要补发搜查证并会给史可钦看,可是史可钦一直没有看到,晚上史可钦和妻子被非法关押在会议室里,由两个警察看管。

十八日下午,郭一民说要拘留史可钦,但是因为疫情原因,拘留所不直接收人,得先去公安医院隔离。在公安医院隔离二十一天后,因为史可钦没有接种疫苗,拘留所还不收,史可钦被强行带到公安医院接种疫苗。

因为当时是疫情封控时期,看守所不收人,史可钦被非法关押到秦皇岛公安医院二十一天,中间他被非法提审。这二十一天的高压迫害,精神压力特别大,史可钦本来正常的身体,出现了一系列的症状,血压很高而且压差很大,因此接种不了疫苗,而且被检查出肺结核。在秦皇岛第三医院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他们不想承担责任,决定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六月九日让史可钦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史可钦被非法批捕,六月九日被取保候审。十一月十五日,史可钦被构陷到北戴河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构陷史可钦的所谓“案子”被从北戴河移交至抚宁区。三月十五日,史可钦接到了非法起诉书,四月十九日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十四点,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对法轮功修炼者史可钦非法开庭。参与开庭的人员包括抚宁区法官林双全,书记员王怡,陪审员何玉梅、李冯志,公诉人王琪。

开庭时,当史可钦一方指出,法庭说的所谓“物证”,是我们的合法财产时,公诉人王琦却当庭宣布物证被销毁了。根据刑诉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抚宁县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就能知法犯法,销毁史可钦的合法书籍呢?

史可钦亲友辩护人四次提出,排除非法笔录,要求公诉人当场演示,以证真伪,公诉人和法官都没有任何回应。

因为是秦皇岛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提供的对史可钦的认定意见,在庭审前史可钦提交了《申请鉴定人出庭申请书》,公诉人说认定意见没有鉴定人,只有鉴定机构的公章,所以不能出庭。史可钦说鉴定意见没有自然人签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史可钦的辩护人说自然人鉴定的签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需要出示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的,没有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就是诬陷。公诉人和法官对这些涉及到他方违法的问题,一律都回避。

史可钦在庭上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不是邪教,你们又不能说出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那么对我的认定意见就是无效的(注:认定意见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史可钦说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中国 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50号令说明,我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

在史可钦念辩护词的时间,法官嫌内容多,强行打断不让他念。史可钦做最后陈述时,又被打断阻止。

最后,在当事人看庭审记录时,发现史可钦及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大多没被记录,记录的只是相关的程序。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秦皇岛市法轮功修炼者史可钦接到抚宁法院电话,让十九日上午八点去一次法院。十九日上午,史可钦来到抚宁县法院后,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非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史可钦被非法扣留,之后他被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检查身体情况。之前他被确诊为肺结核传染期。检查之后,史可钦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北戴河车站派出所陈迟(副所长)和郑鹏祥将史可钦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检查的结果出来了,是阴性,即肺结核不再是传染期。然后又把史可钦劫持到公安医院检查身体。后带回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就不再让史可钦回家,之后把他非法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史可钦被劫入河北冀东第四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骚扰抄家非法拘留绑架/劫持非法审判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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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电话:7827593<br>李化兴 所长 15903396969、办7827597<br>翟树宝 副所长13784069919<br>孙新生 副所长 13733357778<br>赵树江 副所长 13933559938<br>田宏伟 副所长 15603312228、13930377666、15603385533、3219139<br>王旋胜 政委13933686881<br>关玉英 纪检员 13833538919
秦皇岛公安医院
天津铁路公安处国保大队
北戴河新区洋河派出所
北戴河区检察院
冀东分局第四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br>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南堡开发区2002信箱 冀东第四监狱<br>邮编:063305<br>电话:0315-8327815、 0315-8327555
戴河区车站派出所
秦皇岛第三医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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