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洪艳(小关)
简介:
关洪艳(小关)(Guan,Hongyan),
女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富贵园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七台河市公安局长郭勇胜、副局长陈勇、国保支队长毕树庆等人,指使市国保支队及五个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和辖区各个派出所警察辅警二百多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四十多人,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 当时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行政拘留关押看守所,七人被非法治安拘留,十几人近二十四小时被非法扣押在各个派出所,警察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签字保证不再信仰法轮功。多数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扣押派出所,年龄大的八十岁了。 在非法办案过程中,茄子河区富贵园法轮功学员小关,被茄子河公安分局国保人员刑讯逼供,身体被迫害几乎不能自理,出现子宫大出血,脸色苍白,有气无力。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十七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张淑丽、赵娟、关洪艳(小关)、郭春玲、张广财、及张广财的妹妹、母亲7人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政法委610顾松海及杨波五人流窜七台河市看守所在七台河山湖宾馆办洗脑班。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黑龙江省政法委610人员顾松海和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及三个女子,到七台河市看守所,对被非法判刑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做“转化”,其中,有法轮功学员郭春玲非法判刑八年半、邹玉兰(七年)、温彦华(四年)、小关(四年)、李丽(三年)、张广财(三年)、张广财的母亲(一年)、张广财的妹妹(十个月)、张淑丽(一年)、赵娟(不详)。
迫害类型: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长郭勇胜的罪恶
二零二三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8619.html#23482220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十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75号
电话:0464一8818930
邮编:154600 区号:0464
茄子河区法院人员电话号码
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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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士群 8812287(办) 13945577166
温云秀 8816989(办) 13945570128
王志芳 8812301(办) 13945570130
徐中华 13946500557
刑庭长:王庆林 13846465757
宿昼 13945570956
于明学 13009797379
戚侃韬 13946529199
田成远 13946509113
茄子河区检察院人员电话号码
院领导
郭峰 8819388(办) 13946500777
李德喜8819388(办)13946535405
马跃文8819389(办)13946556177
于臣 8819399(办) 13946531980
田庆涛8819398(办)13304670222
公诉科:赵爱东 13704575909
赵红卫 13304671736
谭义 13946501680
卜晶磊138464152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黑龙江省政法委
:
顾松海
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
:
毕树庆
茄子河公安分局
七台河市看守所
茄子河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1日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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