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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芳

简介:
张秀芳
(Zhang,Xiufang), 77岁 , 天津南开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五月,张秀芳老人到蓟县旅游,与当地经营农家院的法轮功学员王占青在旅游景点道路旁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真相条幅。次日,被受邪党谎言毒害的人诬告。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孙各庄派出所通过公路监视器视频录像,辨认出两位法轮功学员身份,之后,分别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孙各庄派出所与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万兴街派出所警察对张秀芳居住地进行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整套法轮功书籍(五十八本)、人民币二千元、戴尔笔记本一台、平板笔记本一部、阅读器一部、音频播放器数个。当天,张秀芳被劫持到万兴街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后被放回家。张秀芳在遭遇此次警察的迫害后,随即就搬到其它地方居住。

蓟县法轮功学员王占青,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被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籍、音频及视频播放器等,被非法拘禁十五天,勒索罚金不详。

二零二一年三月,张秀芳到杨柳青工商银行柜台领取工资时,被天津市公安局杨柳青分局警察绑架,后在妹妹家被监视居住,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张秀芳被非法拘押在蓟县看守所,七月蓟州法院非法开庭,张秀芳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勒索罚款。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监视/跟踪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8554.html#2294225926
天津77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被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蓟州法院 刑庭 02229142752 审判长(刑庭庭长):叶占红,男18622060212、15222068502 审判员 李笑山/李英山 女 18622060058 参与张秀芳案件的部份人员如下: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田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叶占红 审判员:李笑山 陪审员:赵怀东 法官助理:高龙 书记员:魏琦

责任单位及恶人:
蓟州区(原蓟县)看守所【蓟县看守所】<br>电话:2282865968、2282835777、总机 2282862351转3089<br>女牢看守:付晶晶 手机:13820919758<br>女牢看守负责人:蔡丽华13752769300<br>所长:付和顿(警号410280);张春卫;王学强(音);萧长明。<br>警察:苟宝良 警号410693;董春明 警号410646;丁跃进 警号410245;苏某 警号410416;赵怡。<br>[政治处] 副主任:孔凡伟<br>[指挥室] 文职:刘猛,警察:齐文礼、刘家齐。<br>[情报技术支队]<br>支队长:刘建强,警察:朱旭强,文职:韩松。<br>[打击犯罪侦查支队]警察:孙喆,文职:赵雪杰。<br>[国保支队]警察:倪晓伟<br>[交警支队]警察:张海涛、梁臣、卢米雪。<br>[法制支队]文职:王天一<br>[巡(特)警支队]警察:周莹,辅警:朱瑞旌。<br>[社会安全防范支队]警察:孟辉<br>[警务保障室]警察:崔相君(妻孙美丽)
蓟州区法院(蓟县法院)【天津市蓟州区法院】<br>院长:翟红1852267810<br>副院长:仇贵富18522678105、郝泽军18522678107、周金宝18622060003、彭继军18522678106、曹希兴18622060039<br>政治处主任:李继久18522678108<br>刑庭庭长:叶占红18622060212<br>院审监庭庭长:戴永奇18522678118、郭明会18522678365、周国新18622060033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9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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