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哲
简介:
于哲(Yu,Zhe),
女 ,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哲,二零一五年实名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因此在二零一七年被吉林市610协同莲花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10日。之后几年莲花派出所多次上门,打电话骚扰。她丈夫王澎涛本就体弱,又十分担心她的安全,不堪派出所警察恐吓骚扰,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身体状态越来越差。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莲花派出所又上门找于哲,当时她不在家,她丈夫撑着病弱的身体,向前来的警察解释,说我妻子是个好人,让警察不要再来了。警察走后,于哲丈夫的身体出现不好的状态,在于哲回家后,他告诉发生的事情,并说:“媳妇,我可能以后不能保护你了。”第二天九月十九日上午,于哲丈夫出现意识恍惚,经抢救不治,离开了人世,年仅42岁。 二零二零年末,中共搞所谓“清零”,迫害法轮功学员。于哲接到社区电话,说要到她家来,并不说明原因。于哲说要是因为法轮功的事让我放弃信仰,就不用来了。社区书记说与她年龄相仿,想了解她一下。于哲说如果你以个人的名义来可以。见面后,于哲向她说明了她遭到的迫害和丈夫的离世。社区书记很善良,看到于哲这么美好和睦的家庭破碎了,对她的遭遇感到同情并流下了眼泪,没有强迫于哲签下任何文书和让她去参加所谓的会议(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转化班)。 二零二二年八月,莲花派出所又有两名警察来到于哲家,她开门迎接。他们没有进屋,一个警察问她是不是还在上班,另一个警察在远处给她拍了个照片,她还没来得及询问,他们转身就走了。九月、十月月可能因为中共开二十大,莲花派出所又先后两次给于哲打电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1119p.html#22102421332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市610办公室
莲花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30日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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