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云美
简介:
郑云美(Zheng,Yunmei),
女 ,
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李凤英和郑云美在外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李凤英机智走脱。随后警察去李凤英租住的房子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真相币、护身符、真相台历等私人物品。 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及潍坊法轮功学员杨明珍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被警察绑架,日前遭非法批捕。四位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 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及潍坊法轮功学员杨明珍,将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面临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在日照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5人进行了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至12点多,下午2点半至5点,非法开庭近6个小时。庭上有两名律师给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和事实与本案件(“罪名”)无关,并且指出公安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破门入室、不清点、扣押清单等搜查笔录存在不符,以及有恐吓诱导当事人等行为。 因为时间关系决定下次开庭时间定在五月八日上午10点,开庭地点:在五莲县法院内。律师们从法治角度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可是日照公安让律师的事务所及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司法局给律师施加了压力。这次开庭,审判长:郑雷,审判员:范军,陪审员:乔俊英,书记员:孙雪,公诉人:官素伟、吴兆强。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十点,五莲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允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五人第二次非法开庭。律师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李凤英、杨明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他们的辩护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就连在场的检察官、法官都无言以对。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徇私枉法暗箱操作,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下了所谓的判决:李凤英被非法枉判八年,并非法处二万元罚金;王洪武被非法枉判四年六个月,并非法处八千元罚金;杨明珍被非法枉判四年,并非法处一万元罚金;郑允美被非法枉判四年,并非法处八千元罚金;王世花被非法枉判一年六个月,并非法处五千元罚金。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五莲县五位法轮功学员李凤英等遭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9512.html#2354212325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5月8日被非法开庭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李凤英等被非法开庭的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杨明珍、李凤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9092.html#23422215958
遭非法批捕-山东四位妇女面临司法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莲县检察院:
电话:0633-5213668
检察员官素伟
检察官助理吴兆强
五莲县法院:
电话:0633-5338172、0633-5213160
审判长郑雷
审判员范军0633-5338299
陪审员乔俊英
法官助理唐艺函
书记员孙雪0633-5338172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联系人丁兆东
万平口派出所:
警察0633-3664430、0633-8788770、16606338337
日照市看守所:
电话:0633-8289719、0633-8253947
日照五莲法院:0633-5338172/0633-5213160
检察院:0633-52136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日照市看守所
东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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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雷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8日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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