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王慧莉非法庭审。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6522p.html#2326203441
相关单位及个人: 潍坊奎文区法院副院长:办公室电话:0536-8509806 办公室 0536-8588616 民 庭 0536-8586927 刑 庭 8586859 经济庭 0536-8586953 执行局 0536-858896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8日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