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
简介:
陈琳(Chen,Lin),
男 ,
61岁 ,
山东邹平市法轮功学员,啤酒厂美工设计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中秋节前夕,在苏丰收带着人对邹平啤酒厂职工陈琳非法抄家、绑架,并把陈琳的计算机、书籍、手机等私人财产抄走,并把其绑架到邹平看守所,在关押一个月的迫害后,对陈琳非法劳教三年。 因为陈琳从楼上邻居引入了一条网线,在陈琳被关押后,邻居给陈琳用网线这种邻里的互助,也成了「犯法」的事,苏丰收、成坤二人向陈琳的邻居敲诈勒索约数千元的罚款,纳入自己的腰包。 在邹平看守所,对陈琳关押一个月即将到期时,成坤、苏丰收把陈琳提到审讯室,要陈琳在「不要求聆讯」的文书上签字。对法律不了解的陈琳问他们二人不要求聆讯是甚么意思?成坤、苏丰收二人欺骗陈琳说:「就是要放你回家了。」 自一九九九年多次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陈琳认为自己并没有甚么活动或过错被它们二人抓住把柄,于是就在文书上面签字,并按了手印。当陈琳走出审讯室后,小人得志的成坤、苏丰收看到善良的陈琳没有看出他们的邪恶迫害伎俩,在陈琳的背后疯狂大笑不止。 在第二天,他们又让陈琳在看守所的「释放证」上签了字,陈琳起先以为真的是被释放了。然而,邹平公安局出动警车把陈琳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山东第二劳教所关押迫害三年。 在陈琳被关押期间,他未成年的儿子正在上大学,邪党的迫害一下使这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苏丰收、成坤对陈琳的种种迫害及非法关押对陈琳及陈琳的家人造成了重大伤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诱骗/利诱;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邹平市公安局原国保大队指导员苏丰收遭恶报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济南章丘市官庄乡)
邹平县看守所
邹平市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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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坤,
苏丰收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4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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