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李桂兰被烟台龙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法轮功学员李世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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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芝罘区法院 龙口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6日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