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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花

简介:
王世花
(Wang,Shihua), 女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李凤英和郑云美在外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李凤英机智走脱。李凤英的养母卧床不能自理,李凤英走脱后飞奔到法轮功学员王世花家,请王世花代为照顾其养母。两人回到租住房子时,被蹲坑的警察绑架。稍后,警察又绑架了暂住在此的潍坊法轮功学员杨明珍。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审讯后,被非法关押到日照市看守所,警方欲对她们进行司法迫害。主导该迫害案的是东港分局国保大队。

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及潍坊法轮功学员杨明珍,将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面临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在日照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5人进行了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至12点多,下午2点半至5点,非法开庭近6个小时。庭上有两名律师给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和事实与本案件(“罪名”)无关,并且指出公安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破门入室、不清点、扣押清单等搜查笔录存在不符,以及有恐吓诱导当事人等行为。

因为时间关系决定下次开庭时间定在五月八日上午10点,开庭地点:在五莲县法院内。律师们从法治角度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可是日照公安让律师的事务所及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司法局给律师施加了压力。这次开庭,审判长:郑雷,审判员:范军,陪审员:乔俊英,书记员:孙雪,公诉人:官素伟、吴兆强。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上午10点,山东日照市五莲县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李凤英、郑云美、王世花、王洪武、杨明珍等5人第二次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五莲县五位法轮功学员李凤英等遭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9512.html#2354212325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轮功学员5月8日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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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杨明珍、李凤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9092p.html#23422215958
遭非法批捕-山东四位妇女面临司法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五莲县法院刑庭人员及电话: 范军 0633-5338299 孙雪 0633-5338172 厉建锋 0633-5338181 张兰姬 0633-5338196 于鑫华 0633-5338162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联系人丁兆东 万平口派出所: 警察0633-3664430、0633-8788770、16606338337 日照市看守所: 电话:0633-8289719、0633-8253947 日照五莲法院:0633-5338172/0633-5213160 检察院:0633-521366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日照市看守所
东港区公安分局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院长:韩涛、13562396777<br>[办公室] 0633-5338001<br>张兰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刘国庆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长:王善军13706331723<br>庭长: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执行庭庭长:高显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长:贾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张琳0633-5212713<br>审判长: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审判员:李佃芹(女),孙贵民。<br>法官:刘国庆 0633-5338162、15263330750;郑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张琳0633-5212713;张兰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书记员:李金玉。 : 郑雷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8日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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