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瑞春
简介:
车瑞春(Che,Ruichun),
女 ,
82岁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轮功学员,一九四一年六月四日出生,昆明市第十四中学退休教师。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上午,车瑞春讲真相遭便衣绑架到大观楼派出所,之后警察到她家中抄家。车瑞春在大观楼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后,送到盘龙区新新华医院体检,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家属交了一千元保证金,深夜十二点多,由家人接回。 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大观楼派出所并未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一千元保证金,车瑞春和家属到派出所询问,警察一直以疫情、工作忙为由,拒不退还保证金,也没解除取保候审。西山分局在取保候审期满后立即对车瑞春改为监视居住,并将案子移送到西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车瑞春看到了盖有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印章的所谓“邪教鉴定意见”通知书,一个没有鉴定资质的西山公安分局将车瑞春家中搜去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等鉴定为所谓邪教宣传品。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西山区检察院两人、大观楼派出所警察到车瑞春家中讯问。检察院人员问她炼法轮功多久了,还说(炼功)肯定是犯法的,并说她如果不犯罪,他们肯定不会来找她。之后检察院人员拿出一份文档,要车瑞春签字,她一看,提问栏中写有“你是否否定公安西山分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已写“否”字。车瑞春说这个问题未问过我,怎么会写有“否”这个回答。工作人员抢走文档,也不说签名的事了,匆匆离开。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西山区检察院西检刑诉[2023]Z5号起诉书对车瑞春非法起诉,检察官苏静。三月二十日,车瑞春就检察院的违法行为向案件审判的法官朱丹丹写了书面情况,但未得到任何回复。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西山区法院对车瑞春非法开庭,车瑞春指出法庭不是公开开庭,不许人旁听,提出质疑,但是法官朱丹丹不理。 车瑞春还提出“鉴定意见书”本身就是违法的,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其鉴定内容和结果均是非法构陷,从家中非法搜走的作为所谓“证据”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是合法的,而且都是教人修心向善的,这些是自己的私人物品,要求归还。但是都遭到法官的无理拒绝。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西山区法院就做出了(2023)云0112刑初109号非法判决,车瑞春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三千元,同时没收搜走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由扣押机关处理。西山区法院审判长朱丹丹,陪审员孟美丽、杨海燕,书记员温晓兰。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人苏静。 车瑞春不服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仍然罔顾事实与法律,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做出了(2023)云01刑终388号刑事裁定,维持冤判。审判长:牛克辉,审判员:赵勇、李湘云,书记员:安德珍。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车瑞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这之前一个月,派出所警察曾几次将她绑架到医院做体检,预谋将她先送到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不收。 二零二三年七月,云南省社保局就通知车瑞春的单位要她退还从二零二一年十月到二零二三年七月份领取的养老金的70%,共93100元,(也即每月只发给车瑞春养老金的30%作所谓生活费),从二零二三年八月起,社保彻底停发了车瑞春的养老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交保证金;
非法关押;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82岁退休女教师车瑞春遭诬判入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西山公安分局
大观楼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5日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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