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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力砚(丽艳)

简介:
丁力砚(丽艳)
(Ding,Liyan(liyan)), 女 , 年龄未知 , 通辽大法学员 ,通辽发电总厂优秀女工,多次受到单位奖励。

丁丽艳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事事严格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工厂里有口皆碑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通辽发电总厂修缮分场书记宝音图多次找丁丽艳,强迫她签写“全分场职工不修炼法轮功”的黑书。

丁丽艳的丈夫陈爱民,在通辽电厂办公室担任邪党理论研究干事,饱受邪党宣传毒害的他,深怕妻子修炼法轮功影响了自己的所谓的前程,对丁丽艳修炼法轮功百般刁难,甚至动手打过她。他还向通辽电厂领导表示,一定能看住丁丽艳,不让她炼功。他主动请长假,也强迫丁丽艳不上班,在家牢牢的盯着她,不许她炼功。

两个星期后,单位有急事找他上班,他就把丁丽艳的母亲从老家奈曼旗接来,以谎言欺骗她的母亲说:“快点来看着她吧,不然我上班了,她就跑了。”丁丽艳母亲来了之后,约二十多天后,因身体不适,要回老家。陈爱民就叫岳母把妻子带到老家看守她。渐渐的家里人也觉的这样做不是个办法,毕竟是自己的亲人,也不想过多难为丁丽艳。

可是陈爱民为了达到不让妻子修炼的目的,听说石家庄洗脑中心迫害大法修炼者,就跟妻弟商量把丁丽艳弄到河北省石家庄洗脑班。亲情在中共恶党的假恶斗中,荡然无存,家人脑子里完全都是邪党的造谣宣传。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陈爱民伙同妻弟将妻子胁迫到石家庄洗脑班。石家庄洗脑班这个臭名昭著的黑窝的规定:收本地法轮功学员要一万六千元,收外地的要两万元所谓的“生活费”、“培训费”等。这两万元钱,都是陈爱民一个人拿的。

黑窝规定要留下两个家人在黑窝里,严密监视她不让炼功,陈爱民与妻弟就在当地花钱雇了两个人,天天看着丁丽艳不让她炼功。两天后,恶警孔繁运、袁书天(音)将八个人分成两组,每组二个小时,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轮番监视丁丽艳不许睡觉,不许说话,也不许上厕所,睡觉就有人喊她,再困就强迫长时间站立,这还不算,还有人拿着邪党的书和诬蔑大法的黑书,在旁边不停的念,这种车轮战,共持续了九天十夜,没有让丁丽艳闭上一会眼睛。这还不算,她们还不准丁丽艳上厕所。但这些都没有让丁丽艳屈服。

硬的不行,恶警又换了一张伪善的面孔,假心假意的套近乎,说好话,唠家常话,至少有五、六个人在丁丽艳身边软磨硬泡。连续多日的被剥夺睡眠,丁丽艳被折磨的精神恍惚了,甚至产生了幻觉,把白色墙壁看成了窗帘,以为到了商场,恶徒们就趁着丁丽艳头脑不清醒的状态下,强逼其签下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悔过书等黑材料。

搞到这些黑材料后,恶徒们就把丁丽艳弄到所谓的“学习班”里,每天逼听恶警污言秽语长达八个多小时,内容不是歌颂恶党的丑恶历史,就是宣传恶党的法律条文。到了晚上,又强迫写“心得体会”,内容离不开诬蔑大法、诽谤大法,对恶党歌功颂德。写的稍不如恶警的意愿,就会遭到迫害。丁丽艳在洗脑班历经三个月的侮辱与折磨,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回到家中。

陈爱民将妻子接到她的老家。有一天,丁丽艳偶然在土炕上得到了师父的一篇经文,如获至宝。陈爱民发现妻子仍然没有背叛法轮佛法,非常失望,唉声叹气,第二年二月份就跟丁丽艳离婚了。(后来不到一年又再婚)

离婚后的丁丽艳,在老家的娘家住。她想到的不是个人的安危,中共恶党还在继续疯狂的诬蔑法轮功,颠倒黑白,胡说八道,她想我不能这样在家躲着,应该出去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她于是只身又回到通辽市,在辽河宾馆住下,白天除了看书,就是写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到了晚上就出去张贴。

腊月二十六,人们都在忙着过年,办年货,丁丽艳坐上了去往北京的列车,怀揣着自己亲自书写的“法轮大法好”的大条幅,走上了天安门。

第二天一大早,丁丽艳来到天安门,丁丽艳刚要打开“法轮大法好”的条幅,就开进一辆中巴警车,跳下来五个男女警察,扭住丁丽艳的胳膊,问你来干什么?丁丽艳回答说护法。这些人立刻像疯了一样,就把她拽到车子上,拉到前门派出所,关进铁笼子里,一直到晚上通辽驻京办事处里的人把丁丽艳劫持走。第二天,也就是腊月二十七,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邵军、王波还有一个女的,加上司机共四人,将丁丽艳关进通辽河西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六,丁丽艳正在监舍里炼功,看守所所长肖某喝斥道:“干什么呢?干什么呢?固定!”值班的男恶警,将丁丽艳拖出去,砸上了“猪镣子”,这种“猪镣子” 重达二十多斤,是将人双手与双脚用铁链子捆在一起,就像捆猪一样,使人天天低着头、猫着腰,身体得蜷成一团,无法睡觉、吃饭、上厕所。第二天,恶警邵军到看守所非法提审丁丽艳,丁丽艳无法行走,恶警莫日根就大声喊叫:“找根棍子来,跟抬猪一样给她抬出去。”

丁丽艳被“猪镣子”捆了六天,才被解下来,这六天中,因上厕所极不方便,丁丽艳几乎没有吃什么东西。

解下“猪镣子”的当天下午,恶警莫日根要给丁丽艳挂牌子照像,丁丽艳坚决不配合,莫日根使劲揪住丁丽艳的头发,往下按,不让她动,强行照像。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狱中的两名法轮功学员田苗、兰桂芹被非法判刑,恶警要把她们送往保安沼监狱,两位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拒不上车,狱警指使十几个犯人给她们砸上猪镣,让犯人抬上车,丁丽艳勇敢地站起来向同修声援,对着狱警高呼:“不准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罪!法轮大法好!”狱警们惊惶失措,气急败坏,在副所长王力、莫日根的指使下,其中还有女恶警乌云,对丁丽艳动用了最残暴的酷刑:“背板!”

“背板”是通辽看守所折磨在押人员的最残酷的刑具,是由五根四分铁管焊接成的十字架,将人的手与脚用铁链子铐在十字型的铁架子上,比“猪镣子”更残酷,人根本不能动一点。为了不麻烦别人,丁丽艳决定绝食绝水。这时候的丁丽艳已被折磨的大小便失禁,多次昏死过去,人事不省,是同号里的其他人帮助换洗衣物,“背板”到了第六天,丁丽艳严重消瘦,体重快速下降,原来铐的很紧的铐子能自动从手腕上脱落下来。

直到第七天下午,看守所又进来不少男性“犯罪嫌疑人”,因监舍人满为患,女号合并监舍,将二个监舍合在一起,因丁丽艳“背板”一个人占了三个人的位置,恶警莫日根才叫人把她从“背板“上卸下来。

丁丽艳为了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不断给看守所与公安局有关人员写上诉材料,材料据理力争,修炼无罪,大法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写了大约二十封信,信件递上去就如泥牛入海,没有任何回音。

这时丁丽艳跟同关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唐丽文于四月二十七日开始绝食抗议。

七天内,丁丽艳汤水未进,绝食到了第七天,丁丽艳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没有像往常一样坐起来炼功,一直监视她的恶警莫日根看见了,就开始给丁丽艳强行灌食,灌进的食物是把玉米饼子,用盐水化成流食,装进矿泉水瓶子里面,几个犯人摁着,恶警莫日根用手捏住丁丽艳的嘴巴子,将矿泉水瓶口强行插进嘴里,野蛮的将流食灌入。丁丽艳竭力挣脱,捏不开嘴巴,莫日根就用螺丝刀子,撬开牙齿,再把猪食一样的玉米粥灌进胃内。由于多次野蛮的灌食,有一颗门牙被折断了一半,流食也没有灌进去,莫日根停止灌食,将她扔在监舍里不再理会。此时丁丽艳,饱受折磨,身心交瘁,已经不能说话了,处于全天昏迷状态。

恶警莫日根怕出人命,就勒令全监舍的人员轮班看着丁丽艳,值班人谁睡觉就往谁床上浇水。这些犯人纷纷大骂。

丁丽艳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开始绝食,到六月一日已经三十五天了,没吃也没喝。那天过五月节(六月十五日),她还恍惚记的,有人在监舍外挂艾蒿,以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丁丽艳的老母亲接到看守所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赶紧来接,人已经不行了,再不来接,我们就抛尸了!”丁丽艳的姐夫、妹妹找了一辆小车,于第二天六月十九日将她接出狱,直接送进当地奈曼旗医院,医生检查后,给丁丽艳插上了导尿管,导出满满的一大痰盂的尿液,医生告诉家人说,再不导尿,膀胱就撑破了。

丁丽艳在奈曼旗医院里住了十几天,仍然昏迷不醒,家人害怕了,决定去北京治疗。到了北京协和医院,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说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回家养着去吧。就这样,昏迷不醒的丁丽艳被亲人护送回家。

家人把丁丽艳安排在门房里,又雇了一保姆,天天打吊瓶维持生命,这中间还输了一次血,约五百毫升。人还是昏迷着,不省人事,天天躺卧着,天天睡觉,不时的说梦话。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二十多天。

她的母亲,每天两次用注射器吸出注射用的脂肪乳冲洗尾骨处的脓血,露出了里面的白骨。虽然疮口愈合了,但留下了一个深坑,直径达五公分,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坑。

由于在河西看守所长期戴镣子,致使左小腿处的肌肉已经萎缩,虽然已经十一年之久了,皮肤依然是黑色的。大脚趾不能自由活动,冷热没有感觉,双脚不能向上弯曲,直到现在走路时只能小步向前,不能快步走,更不能跑步。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的一天,丁丽艳在通辽发电总厂修缮分场的同事李勇,给她打电话,要身份证办理养老保险等有关事宜,丁丽艳说:“我的身份证被看守所没收了,你们如果用,麻烦你帮忙去找一下吧,我暂时去不了。”于是李勇随同修缮分场的书记宝音图到看守所去找丁丽艳的身份证,当时,看守所的狱警都惊讶的说:“这个人还活着?!我们以为她死了呢。”后来李勇打来电话,李勇曾是丁丽艳在大连技校的同学,他说:“老丁啊,好好活着吧,人家都以为你没了呢?”可见,看守所的恶警对丁丽艳的迫害是多么严重。

丁丽艳神奇般的康复后,当地奈曼旗警察与通辽“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互相串通勾结,经常给丁丽艳的姐夫打电话,打探丁丽艳的情况,得知生命垂危的丁丽艳又活过来了,等丁丽艳刚能自行走动,他们就上门了。

二零零六年腊月的一天,片警白乙拉(蒙古族)与四名奈曼旗公安局警察共五人,上门骚扰丁丽艳。片警白乙拉,向丁丽艳逐一介绍四个警察的身份,那架势是来审问的,其中一女警还拿着一支笔、一个小本子,摆出做记录的样子,一警察问丁丽艳:“你还炼不炼?有啥想法跟我们说一说。”丁丽艳当即义正词严的告诉他们:“难道你们还嫌迫害的不够吗?没有法轮大法,我早就被你们整死了,你们还问我有什么想法?想法是有,就是你们要收敛收敛吧,别再作恶了,别再迫害好人了,法轮功是教人向善,使社会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没有一点不正的地方,你们回去吧!好好学一学,了解了解。”

丁丽艳说完这一番话,拿着小本子装模作样做记录的女警察,愤怒的将小本子啪一下子就扣上了,之后和几个人灰溜溜地走了。

以后,每逢过年过节,片警白乙拉多次入门询问,到对门的老太太家里打听丁丽艳情况。最近,他还指使本楼的所谓的“楼长”赵兰英,(楼长就是由片警口头任命的)监视丁丽艳。有一天,赵兰英跟丁丽艳说:“片警白乙拉跟我说了,你到哪里去,要跟我打一声招呼,不要乱走乱动。” 赵兰英说这话就是二零零三年四月十日。

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早七点半,丁丽艳在奈曼旗车站上车,乘坐从呼市至海拉尔的这辆列车,想到大姐家过八月节。火车刚开动不长时间,乘警就突然大喊「验票了!验票了!」当验到丁丽艳的车座时,列车员跟二个乘警说:「就是她!」

然后乘警对丁丽艳说:「跟我到餐车去!」到了餐车里,乘警强行翻检丁丽艳随身挎包,从中翻出一本《转法轮》、二部手机、一千三百元现金,还有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最后连包都抢走了。二个多小时后到达通辽车站,站前派出所大约四个警察直接将丁丽艳劫持到派出所,同时他们又用电话联系「奈曼旗站前派出所」,派出所的恶警将丁丽艳在奈曼旗的住宅非法进行抄家。

原来,丁丽艳为了到通辽市大姐家来过八月中秋节,花了二十一元五角买了一张火车票,其中有二张人民币印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被售票员记下身份证号码,将丁丽艳构陷绑架。

丁丽艳是跟小外甥在奈曼旗的老家一起住,外甥在奈曼旗一家工厂上班。当时家中无人,为了抄家,几个恶警开车来到外甥的所在的工厂,当年只有十九岁的外甥,吓得哆哆嗦嗦地上了警车,不知道自己犯了甚么法,厂里的工友也都纷纷传言说他犯事了,让警察给抓走了,给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恶警在丁丽艳的家中抢走物品如下:三十多本大法书籍;EVD播放器一台,价值五百元;手提电脑一台,价值三千九百五十元;光盘若干。

奈曼旗的恶警在家抄家,而通辽的恶警将丁丽艳关在一间屋子,恶警轮番地审问,得不到任何其它信息,没有继续扣押的理由了,最后由外甥出面并签字,不得不将丁丽艳放回家。又过了六天左右,丁丽艳去派出所要自己的私人物品,只要回手机与手提电脑,但计算机的硬盘已经拆走了,至今没有归还。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周金鹏、丁力砚,还有去他家串门的王颖,在周金鹏新租的房屋中遭绑架,家中电脑、手机、大法书书籍都被抄走,周金鹏新买不久的价值四千多元的电动车也被抢走。现在丁力砚、周金鹏、王颖都被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三人正在绝食反迫害。

二零一四十月三十一日,通辽市科区法院在通辽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丁力研非法庭审。后丁力研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非法关押剥夺睡眠毒打/殴打摧残性灌食践踏信仰逼迫放弃信仰烧烫手铐/脚镣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抄家非法判刑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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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西看守所电话:0475-8610965 通辽科区公安局及派出所电话 0475-2232168、0475-2291878、0475-6349099、0475-8100001、0475-8161333、0475-8230406、0475-8234109、0475-8235001、0475-8235002、0475-8235003、0475-8235005、0475-8235006、0475-8235007、0475-8235010、0475-8235011、0475-8235012、0475-8235013、0475-8235021、0475-8235071、0475-8235111、0475-8235112、0475-8235113、0475-8235118、0475-8236233、0475-8236940、0475-8237962、0475-8238123、0475-8238233、0475-8239001、0475-8239110、0475-8239233、0475-8239903、 0475-8243428、0475-8244417、0475-8257919、0475-8257919、0475-8268289、0475-8270838、0475-8277005、0475-8630110 通辽公安部份人员手机号码 13304751378、13304751678、13604759796、13624855592、13904750062、13904750338、13904752468、13904755999、 13904759913、13947507133、13947524119、13947531861、13948356111、15004750005、15144983756、15204756000、 15204757000、15326755555、18904750022、189470588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石家庄市教育矫治所)石家庄市教育矫治所(洗脑班新挂牌子)<br>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太保路1号,邮编050000<br>所长:张修禄;副所长:王登峰,教育处:金处长<p>洗脑班头目袁书谦(老家是无极县西南丰村) 13903115399、13383019173,办0311-87712641<br>袁书谦妻子张会涛13930425586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新华支行(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所在部门:票据部87886465,营业室87886452、信贷部87886469、客户经理部87897849<br>袁书谦的小叔叔袁双起15932493488(在无极县地税局上班)<p>洗脑班成员:鲁慧英13803346968;刘俊玲13673236378;杨月坤13931985161;赵玉珍13932115141;崔姓警察。<p>河北省会法西斯洗脑中心,地址:石家庄市北城路18号;邮编:050000;电话区号0311<br>值班室电话:87762641<br>办公电话:87792624-8012、8012、8016;87712624-8015<br>教育组电话:7754007 7792624-8012或8013该组成员 邸曼丽(女)、王家凤(女)、陈玲(女)、 白×× 、鲁惠英、刘风珍、王嘉风、张瑞芬(教健美操)、杨某(管理陪教)<br>值班室 电话 0311-7762641<br>石家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洗脑中心):李爱国,孔繁运、袁书谦,崔彦芳<br>犹大:梁子凌<br> : 袁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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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3月7日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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