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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大法学员 李波

简介:
李波
(Li,Bo), 女 , 年龄未知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村大法学员。

李凤全于2003年3月被七市新兴分局迫害,现被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监狱,在监狱又遭严重迫害,身体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妻子李波于2003年3月被茄子河公安分局抓走,被非法劳教三年,现关押在哈尔滨戒毒所。

75岁的母亲终于承受不住残酷的打击于2004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四日离开人世,现李凤全,李波都被关押,家中李波的两个孩子无人照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关押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七台河市被非法判刑劳教大法学员名单(图)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电话: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br>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br>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br>(戒毒劳教所地址:哈市太区先锋路副258号) <p>电话:0451-82412172、82424014、82424046 <br>总机:0451-82412884 <br>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 <br>戒毒所副所长:陈桂清 0451-82424046、82424093、82412172、82424014<br>哈尔滨戒毒所二中队队长李全明0451-82424046<br>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杨科长0451-82415994<br>法轮功劳动教养女队办公室0451-82424046<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 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 <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 <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 <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
茄子河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05年8月11日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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