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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良林

简介:
卢良林
(Lu,Lianglin), 男 , 50岁左右 , 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原是湖南郴州安仁县安平大米厂(国营性质)职工,卢柏生、卢良林系父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父亲卢柏生是义务辅导员,镇压开始后他就没有睡过安稳觉了,一有风吹草动,每次公安、610办就找他谈话。由于恶警不断的骚扰、施压,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去世。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卢良林去北京上访,被留在湖南郴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三天后,由安仁公安政保股股长陈运清,原安平派出所所长周建军,教导员谭春苟,还有一个女刑警将他接回并直接绑架到安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在去北京之前,陈运清、周建军、谭春苟、还有县六一零办人员、安平镇政府等各部门人员到卢良林家里,向他的妻子索要八千元人民币,没有任何手续,不开收据,说是接卢良林用的。在看守所将他非法关押一个月后,陈运清又向卢良林的家人勒索三千元的现金,又没开收据,收到钱后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陈运清又去安平大米厂骚扰卢良林,当面填写一张治安拘留十五天的通知给他,并非法抄家,然后绑架卢良林到安仁县拘留所非法关押。隔天,警方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彭安林到拘留所,县六一零陈强文(主任)、李勇才(县委政法副书记、主管六一零)、谭思文(六一零干事)、陈运清(六一零成员,政保股长)、拘留所欧阳德等人,对卢良林、彭安林和陈艳芳(女)三人进行洗脑迫害,还把卢良林关小号。总计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后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元月初的一天,卢良林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被不明真相的牌楼乡一村民构陷诬告。遭到县六一零、政保股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安仁看守所,期间被迫超强度做奴工(穿做衣服用的塑料珠子),不准炼功,非法关了近七个月了还不放人。公安局陈运清向卢良林的妻子说:只要交七千元钱就不判劳教,马上放人。当时因家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结果公安不放人,马上下发劳教一年的通知送到家中,卢良林在安仁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安仁县安平镇农贸市场内,有人散发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安仁县六一零办伙同政保股公安恶警第二天赶到安平镇了解情况。他们认定是卢良林散发的。

这几个迫害大法的专职机构,背地里布置安平镇政府工作人员,以陈安根(原安平镇政法副书记)为首,日夜跟踪监控,包围卢良林的住房,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第四天,陈运清、侯子建(安平派出所所长)、陈安根、张外凤(政保股副股长),还有几名恶人等。他们将卢良林绑架到公安局下车后,将他推到审讯室,再给他双脚铐上大铁链,整个过程,公安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进行刑讯逼供。当天晚上,卢良林被铐在窗子的钢筋上,并禁止他睡觉。

第二天上午,开始是陈运清审问,后来邓光潭(原安仁县公安局局长)亲自审问,要求卢良林写字,然后派专车立即送郴州市鉴定。结果证明发放资料不是卢良林所写,公安局才同意放人。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公安、六一零等到卢良林住处非法抄家,抄走了十多本大法书籍和大法真相资料,把他送进看守所,他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被看守所所长刘玉虎、副所长侯能胜、龙清生,教导员(刚从朝阳派出所调来,不知名)等人,把他用绳子绑在木楼梯上,准备野蛮灌食,后家人赶到才停止灌食。这次卢良林被枉定一年半劳教。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又绑架到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继续迫害,直至期满放人。

二零零八年奥运即将来临之际,县里成立反×教协会(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的单位,还以政府、政法、公检法司等各部门抽调主要领导人员,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办),名为稳定社会,实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进行所谓的回访,问话,并作记录,要当事学员签字。六一零、政保股也找学员谈话、照相。卢良林在自己开的店铺里听MP3,被六一零、公安、国安恶人碰上,强行把MP3抢走。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关小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郴州卢良林被中共迫害经历
湖南安仁县610办和政保股迫害大法弟子综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涉嫌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公安:
原安仁610办主任:陈先甲
现安仁610办主任:段邦社
安仁610办人员:谭嗣华
安仁610办人员:陈必兰
安仁政保股股长:陈运清
安仁公安局局长:邓光清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安仁县公安局安仁县公安局局长 邓光谭:13975754126<br>外事股股长 陈运清:13017357356<br>县政法委书记 陈合欢:13973503758<br>安仁县公安局书记 陈必岚:13973545818 : 邓光潭陈运清
安仁县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20日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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