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
简介:
755、
陈建华(Chen,Jianhua),
女 ,
50岁 ,
山东省烟台市渔业公司职工。97年修炼法轮大法,以前的糖尿病好了。1999年元旦她与其他功友到北京上访,恶警在江××的操纵下对大法弟子的申诉不闻不问,也不给她们讲话的机会,她被抓回招远稽查大队。宋家镇政府书记王为周为首的6人开着大头车去领她们时,一见面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把她打倒在雪地上,坐了大约半小时后,又强行叫她脱下棉外衣和头巾,用铁丝把她和几个功友捆在车斗外(没有盖)。 拉回宋家镇派出所时,刚下车早已有一伙人等候在政府派出所院内,特别是宅科村原书记张志浩破口大骂,其中副镇长郭长春,派出所所长在场,其余都不认识,他们逼迫她们坐到雪地上大约一小时,又把她们带进早已准备好的一间无门无窗,又脏又暗地上结了冰的房子里,让她们坐在冰地上,把腿伸直,稍一动就招来一阵脚踢。恶警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让她放弃修炼,晚上又把她叫到派出所的一间房子里,镇长杨少亮(现已遭恶报死了)为首的七、八个人,在她刚一进门时其中一个就对她劈头盖脸的打,用脚踢,直到她爬不起来了还是不停的打。大约打了半小时左右才罢休。之后又让她坐回冰地,晚上坐化了再换个地方坐,坐了大约12个小时之久。第二天上午把她又铐在二楼暖气片上(没有送暖气)一天一夜。因为长时间的冻、饿和打,12月29日她的脚肿的穿不上鞋,只好穿她弟弟的鞋,路都不能走,疼痛难忍。但是恶警和政府仍然不放人,又逼迫家人交400元钱,并强迫盖手印,才放人回家。 2000年四月初八,招远市公安局、镇派出所一伙人,把她从功友家非法抓到宋家镇派出所,在院子外日晒一整天,后他们又非法把她送到了招远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后又逼迫家人交了150元钱,才放回家。 2000年6月份,她和功友再次到北京打横幅“法轮大法好”,被镇派出所拉回,卢吉江,刘浩波,栾浩朋等6、7个人,穷凶极恶地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用手摇电话(把线缠中指上)边摇边过,后身用胶皮棒打了大约30多分钟,打的她臀部和腿根部位都黑紫色、头晕、呕吐恶心、坐立困难,只好每天趴在地上。晚上让蚊子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她在镇派出所被关了7天后,又被非法送往招远市看守所拘留了30天。后被宋家派出所关了7天,又把她非法送往招远看守所拘留。对于这种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她们进行了十天的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她遭受三、四个人强行灌食的折磨,他们把塑料管从鼻子插入胃中,她疼痛难忍,恶心呕吐,肚子发胀。经过功友的丈夫多次到招远市领导评理要人,最后她丈夫把她接回家。当时她身体面黄肌瘦走路都很困难。 每次在看守所都得干活,分任务如:缝布娃娃等玩具,有时甚至干到深夜12点钟不让睡觉,早晨早起。 不论江××及610一伙邪恶怎样迫害,七年来始终改变不了她修炼的决心。 2000年-2001年三次去北京证实大法,被不法人员抓回烟台拘留所,多次被罚款上万元,多次遭非法抄家和骚扰。2005年又被劫持去洗脑班迫害,旧病复发,回家后才几天,于3月29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招远几位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例
上访不幸遇险恶,李晓英精神失常多年又遇不明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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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北、安徽六名大法学员遭迫害去世
相关单位及个人:
烟台拘留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公安局
山东省招远市宋家镇
:
杨少亮,
王为周,
郭长春
山东招远驻京办
:
许华
招远市看守所
招远市拘留所
宋家镇派出所
:
卢吉江,
刘浩波,
栾浩朋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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