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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儒(晶茹)

简介:
陈敬儒(晶茹)
(Chen,Jingrujingru), 女 , 近四十岁 , 吉林长春大法弟子,原来是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粮食局财务科会计,98年修炼法轮功。

1999年7﹒20后,陈敬儒身带“万言书”进京上访,被北京公安扣押,她绝食抗议30多天后被放回。回到伊通后,伊通县公安局又将其抓进县看守所,并于1999年11月送进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

2000年8月中旬,警察把她由三大队调到六大队(严管大队),刚开始,六大队李红大队长找她谈话,要她认罪,认错。她据理力争,后来李红大队长无言以对,随后组织人对她实行车轮战,威胁利诱她接受她们的思想,没达到目的。第三天,管理科的岳科长和六大队李红大队长把她叫到管教室,她们身穿警服,各持一个高压电棍逼她认罪认错。岳说:“知道你修得坚定,不让你决裂,欠点缝,认罪认错就行。”陈敬儒说:“我没有错,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的,公安部的条例和宪法抵触,且没经过人大履行正常法律程序,是完全无效的,对法轮功的错误处理迟早要得到纠正的。”岳科长和李红大队长一听就一起拿电棍猛烈电她脸部,脖子,还使劲电她头部,一边电一边喊:“电你这花岗岩脑袋。”把她的头发大部分烧焦,脸、脖子被电的红肿,有很多大泡,电了一个多小时,看她不屈服,岳科长就喊来四、五个管教,蜂拥而上对她抡耳光,岳科长还气急败坏地用拳头猛击她的前胸,抓住她的衣服使劲往墙上撞她。后来的那几个管教中有从三大队调去的胡管教。这样严酷的迫害陈敬儒也没屈服,第四天三大队就把她接回来了。

2000年9月到10月,被长期体罚,让她每天除吃饭、上厕所、睡觉外就蹲着。大约40多天,一般每天长达15~16个小时,最少每天也要蹲12小时。特别是刚蹲完起来时,看她的表情就知道疼痛难忍,走路都很困难。

2000年11月17日,上午九点多钟,学员陈敬儒被邪恶管教王丽华和席桂荣电的全身抽搐,身体乱蹦,拖鞋也被打丢一只。大约持续2个多小时,直到吃中午饭两个管教才停手。陈敬儒的脸被电得严重红肿变形,布满了水泡,脖子肿的像菜花一般,基本上是密密麻麻的小脓点,后脖处有一些大水泡,后背被电黑,头发大部份被烧焦,头皮上都是血泡,全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焦糊味。

因为她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多次被毒打,被电棍电,直到现在,头皮上仍留有多处因毛囊被电死而不长头发的地方。由于她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被无理加期1年,在这种压力下,她丈夫承受不住无奈与她离婚。

2001年10月,陈敬儒出狱了。可是,回来仅仅2个月,又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第二次被送进劳教所。由于她始终坚持信仰,不向邪恶妥协,又被加期40天。直到2003年2月4日才被放回来。

2003年12月4日早晨,伊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正阳街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她家,将她从家里抬走、塞进警车,严刑拷打后强行将她送进看守所,恶警扬言要给她判刑,她一直绝食抗议,至今(2004年2月24日)已83天,恶警给她进行野蛮灌食,目前,陈敬儒已生命垂危。

大法弟子陈晶茹因不“决裂”,多次被管教用电棍电,脖子都肿得很粗,不能侧头、不能活动,电出许多大泡,至今无理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近日惊悉吉林省伊通县大法弟子陈敬儒走了!无法相信的事实一时间冲撞得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记忆的闸门情不自禁地打开,一幕幕的往事像电影一样又展现在我的眼前,我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道义感,将我所知道的大法弟子陈敬儒的部份事情写出来,让人们知道她是被中共恶党长期残酷迫害而死,是中共恶党肆意迫害人的信仰造成的如此惨烈悲剧。让正义善良的人们在缅怀死者的同时,认清中共恶党的邪教本质。

一、受难中想的是别人
那是二零零零年一月份的一天,我去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探视同修,在会见室的玻璃窗前,我听有人喊一声:“陈敬儒”。我偏过头一看才知道这个人就是陈敬儒,因为这个名字我早有耳闻,但是没见过面。我细细端详的一下,她个头不高,约有一米六零左右,略带红晕的脸微胖,人显得标志、干练、壮实,看长相不足40岁(据听说陈敬儒当年38岁)。

从她与会见者的对话中知道,这个男人姓高,是她的丈夫(后来知道,她丈夫在县教委工作,科长,家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陈敬儒在县粮食局工作,是会计,业务能力很棒)。这时我听陈敬儒对她丈夫说:你带车来的,如果车里有空位,把咱县来探视同修的家属给捎回去几个,省得她们找车不方便。陈敬儒给我的第一印象──“善良”。

二、绝不听邪恶者的任何指使和命令
二零零二年年前,陈敬儒再次被非法劳教,伊通县公安局恶警将她绑架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她对邪恶的指使、规定和命令完全不配合,在劳教所不穿号服、不戴名签、不背号规、点名不报数,不报“到”等等。每次吃饭时被劳教人员都要穿上号服,排着队到饭厅吃饭。那些包夹让她穿号服去吃饭,被陈敬儒严词拒绝。所以每次吃饭,包夹和恶警都要对她连打带骂地以暴力给她穿号服。为此她遭受了无数拳脚,被折磨的遍体鳞伤。

凡是在黑嘴子劳教所遭迫害的同修都知道,在那惨无人道的残酷迫害下,这种坚决不配合,那要有多强的意志力,多大的承受力,和巨大的付出才能做到。在巨难中,陈敬儒真正体现出了大法弟子的金刚不动。当时她身上长着严重的疥疮;胳膊、脸上那些流脓淌水的地方,很多是被恶警电击烧伤后发炎造成的。整个人几乎是面目皆非。

三、把痛苦埋在心底,将信心送给法轮功学员
在残酷的迫害中,陈敬儒每天都利用晚上睡觉时趴在被窝里给法轮功学员抄写她背下来的经文,然后传给同修,让法轮功学员多学法。

二零零三年的新年前,她的劳教期已到,劳教所因她拒绝“转化”,又非法给她加期,显然是故意不让她回家过年。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同修们都为劳教所恶警的残酷无情而愤愤不平。尽管过年了,法轮功学员们的心情都非常低沉,没有过年的喜庆感。

看到法轮功学员们闷闷不乐,陈敬儒忍受着身体的疼痛从床上下来,微笑着说:“过年了,我给大家跳个舞‘小拜年’,算是我给大家拜年了,祝大家过年好!”她一边唱着一边跳着,而我们大家都哭了,泪水成串地往下淌……,那种感受、那种震撼,那种激励、那种境界,用人类的任何语言和词汇都无法表达。

四、两次偶然的相遇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我又见到了陈敬儒,看上去她消瘦了许多,面孔似乎也老了点,在她的身上仍然留下了历经魔难的累累伤痕。由于当时环境特殊和各种原因,我们没有机会说话,只是默默地相视点了点头。

二零零五年六、七月份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与陈敬儒在某个大城市又见面了。她向我述说了这几年的经历: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她又被恶警绑架,在伊通县看守所她开始绝食反迫害,长达六、七个月的时间。看守所的恶警用女人生小孩用的扩宫器给她强行灌食半年多,次数已无法计算,灌的是生玉米面加盐水,满口牙全都毁坏了,掉的掉,歪的歪,没剩下几颗,生活不能自理,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伊通县看守所往长春市黑嘴子监狱里送,监狱一看她都这样了自然不能收,伊通县看守所恶警跟监狱警察做了很多工作,非得把她送进去,甚至不惜说好话,拉关系,第一天没送进去,在长春住一宿,第二天又强行送,监狱还是不收,后来没办法,县公安局给办了“保外就医”。由她弟弟把她背出看守所接回了家。那时的她整个人就剩了一把骨头,体重只有五十斤!因为保外就医,按照邪党的所谓什么“法律”,超过保期要重新检查身体,身体恢复了就再送往监狱。为了躲避迫害,她从二零零五年开始了她长达八年的四处漂流,居无定所的苦难历程,不但有家不能归,还要随时提防恶警的通缉追捕。

她年迈的父母和弟弟、妹妹都经常受到恶警的骚扰,甚至她的妹夫也被传到公安局遭受威胁、恫吓。

五、在任何环境中不向邪恶妥协
后来我又碰到了陈敬儒家乡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介绍说:陈敬儒是伊通县大法弟子们公认的好法轮功学员,她三次被绑架关进看守所,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八年流离失所,正法十三个年中,只在家过一个新年(那是2005年因为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办理了保外就医)。在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中,她义无反顾,坚定地信师信法,堂堂正正地助师正法,在任何环境中从没向邪恶妥协过,无愧为师父的好弟子。

法轮功学员介绍说: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陈敬儒去北京上访,兜里揣着“万言书”,在北京被恶警扣押,十月份回到本地,那时去北京上访的都关押在伊通县拘留所,唯有她被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她坚持炼功,被恶警戴上脚镣子绑到木板床上。就在九九年年底她被非法劳教。她是伊通县被非法劳教的第一个大法弟子。

二零零零年新年前夕,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宣称要释放一部份法轮功学员,条件是必须得写“四不”和“决裂书”。陈敬儒的丈夫知道这个消息后多次去劳教所说服她“转化”,还跟她说:有机会能出去你不出去,我就在外面找女人了。陈敬儒坚决的说:你怎么做我管不了,但是我告诉你,那你可是做了一件最不好的事。我不会为了出去而写“四不”和“决裂书”,更不能因为怕你做出什么我不愿意看到的事而改变我的信仰。

后来陈敬儒劳教期满又被非法加期很长时间(几年后听说,她的丈夫还是因为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而与她离了婚。也听同修说,她丈夫为此内心也深感愧疚具体情况不详,不便说明)。

那次劳教加期后,正赶上二零零一年劳教所向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经验,所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开始了新一轮的残酷迫害,为了增加“转化”率,更加大了酷刑与暴力,手段极其残忍。在法西斯式的酷刑面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转化”的所谓“转化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整个劳教所就有极少数的法轮功学员坚定信仰,坚拒“转化”,陈敬儒就是其中之一。陈敬儒被恶警用电棍电的面部完全变形,头上有几处被电的深层受伤,故长时间不长头发。有一次恶警对她施暴,使用的酷刑手段之残暴令恶警自己都害怕了,第二天早上恶警竟然偷偷地扒门洞上看她怎么样了。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电刑非法劳教电击摧残性灌食非法关押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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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0<br>一大队0431─5384312─6101<br>二大队0431─5384312─6102<br>三大队0431─5384312─6103<br>四大队0431─5384312─6104<br>五大队0431─5384312─6105<br>六大队0431─5384312─6106<br>七大队0431─5384312─6107 <p>蝴蝶厂地址:长春绿园区(原老飞机场院内)厂长:赵守权 <br>一大队 转 862<br>大队长:闫立丰 刘瑚<br>指导员:李颖<br>管  教:苏桂英(一小队)<br>李嫚(二小队)<br>王蕾(三小队)<br>叶炯(纪律干事) <br>二大队电话:0431-5384312(总机)转6102<br>黑嘴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2<br>部份犯罪狱卒家庭电话及家庭住址:<br>主管迫害的所长:范友兰 0431-7697329 长春市建阳街33号6楼右侧<br>廉光日(管理科长):0431-7919799 长春市阳光路1-14号平房<br>刘瑚:0431-2713609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劳教局舍307号<br>张丽兰;0431-5675939 长春市同志街永昌胡同15号<br>席桂荣(三大队):0431-5104049 长春市南湖新村16栋1门102号<br>关微(四大队):0431-5705043 长春市小街5号楼38号<br>张桂梅(四大队):0431-7965537 长春市西安大路168-2号4门601室<br>李晓华(四大队):0431-5682402 长春市东岭街20号5门302室煤气房<br>朱丹(六大队):0431-2700303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公安厅1栋2门212号<br>李桐:0431-5938393<br>李影:0431-2749435 长春市北安路付21-13号2门503号<br>闫力丰:0431-7931582 长春市龙泉路南一胡同8号 226栋中门<br>吕庆玲:0431-5648111-58177<br>申明莲(三大队)传呼:0431-126-5829274<p>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学习班(严管班)0435-85375089 : 席桂荣李红張桂梅金立华王丽华
伊通县公安局伊通县公安局<br>总机:0434-4223033、办公室:0434-4222321<br>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孙丽荣,0434-4229338(办)、13904354832、13364589696(手机)。<br>政委:王文操,4220513 (公) 13843488333<br>副局长:吕浩,4228818(公) 4220088(住宅) 13504748818<br>副局长:刘志才,4220038(公) 4224658(住宅) 15944479777<br>纪检书记:郑经伟,4226231(公)4221859(住宅) 13843487929<br>副政委:张启,4228576(公 13844499168<br>副局长:张向明,4222416(公) 4259999(住宅) 13904358985<br>办公室主任:孙盟,4267268(公) 4229658(住宅) 13844499658<p>副局长:宗国,0434-4263006(办)、0434-4237266(宅)、13844499996(手机)。<br>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李晓东,4225407(公)、4269555(家)、13844490111(手机)。<br>国保大队队长:王英超,0434-4225369(办)、13904354811(手机)。<br>国保大队副队长:隋新,0434-4266699(家)。<br>国保大队副队长:付立军,13894499266 (手机)。<br>员警:杨栋(男),13944491188(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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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4月30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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