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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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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虹


大法弟子孙虹、闵惠荣夫妇

简介:
孙虹
(Sun,Hong), 男 , 33岁 , 青岛大法弟子,青岛市中心医院中医科的针灸医生。

1999年7月,开始了对法轮大法和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孙虹、闵惠荣二人毅然进京上访。他们被军警野蛮殴打,血流满面。酷暑七月,他们与上万从全国各地赶往北京上访的同修们被关押在北京某体育场,三天三夜没给他们一滴水喝。孙虹于1999年11月被判三年劳教,关押在青岛劳教所。

2005年9月21日晚,早有预谋的恶警闯进了孙虹、闵惠荣家大肆搜查。在未找出任何有关法轮功的资料的情况下,他们仍旧将孙虹、闵惠荣投进看守所后又接连进行了三次搜查。现已查实被非法没收的财产包括:现金15000元,私人存折(包括孙虹的工资卡)、房屋贷款存折、私人轿车,并强行没收了房屋钥匙。后家人多次找派出所要求归还财产。他们以向市局请示为由推脱,但竟然明目张胆的开着孙虹的车进进出出。一直到2005年10月29日,家人才拿回了房屋钥匙,其它财产没能要回来。

孙虹、闵惠荣与其它同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孙虹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绝食抗议,遭到恶警的多次强行灌食。
在看守所期间,李沧分局邪教科和振华路派出所的警察曾非法连续审问孙红和闵惠荣8天8夜,24小时不许睡觉,医学角度,普通人连续5昼夜不睡觉会有生命危险,他们自己也承认是违法的。李沧区邪教科的恶警刘勇等人非法暴力取证,用包着软物的铁棍狠毒的殴打孙虹(这样即使内伤严重,从外面也看不出来被打的痕迹),只要稍一闭眼就拽住头发用脚猛踢,孙虹前面的头发被扯掉一大绺,被迫害得两眼看不清东西,昏死过去。

孙虹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恶警又跑到孙虹的工作单位去搜查,结果还是一无所获。青岛中心医院在610的压力下,在孙虹被非法拘留期间停止了他的一切工资待遇。在孙虹被取保候审后,医院方面考虑孙虹在医院工作勤勤恳恳,与同事相处的很好,同意给孙虹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费。

2005年10月21日,孙虹、闵惠荣与另外几个大法弟子以所谓的“取保候审”之名转移到了位于明霞路34号的青岛洗脑班继续关押,目的还是为了罗织罪名。

进洗脑班大门时孙、闵二人正告非法人员这样做是违法的,要求出示这儿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要求回家,竟然被拽着头发强行拖到了洗脑班二楼继续迫害。

2006年4月4日,青岛市610邪恶组织操控公、检、法、司组成的青岛市犯罪集团在李沧区法院对青岛市大法弟子孙虹、闵惠荣非法开庭。法官柳林、书记员刘涛、公诉人王成新参与了此次非法庭审。

8点30分左右,在李沧区恶党法院周围及对面的李村广场就来了许多恶警,国安、公安的都有,大都身着便衣。有的带着照相机,有的拿著录象机,有的蹲在广场周围,有的站着聊天,手里都拿着掩饰用的报纸,还有装作游玩的拿著录象机四处拍摄,李沧区“邪教科”的科长魏振青、恶警刘勇、孙巍峰等人都在其中。

还来了一些不明车辆,停满了法院对面的马路,里面的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有的车里坐着的人在偷偷的给广场上的人录像,还有大批穿着制服的城管人员也布满了整个李村广场,平时在此靠活的出租车也全被城管赶跑。法院周围的气氛空前紧张,如临大敌。

9点20分三辆警车呼啸而至,大批警察匆匆的把孙虹、闵惠荣带进法院。本来公开开庭可允许10至15人左右进去旁听,这次却只允许5、6个二人的近亲属进去,入门时用探测仪挨个仔细的检查,所有靠近法院的人都有国安或公安的人盘查身份并跟踪录像。

由于青岛市司法局给青岛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下发了档,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并胁迫青岛市原来为孙、闵二人辩护的律师不准给二人辩护(见明慧网报导)。家人无奈之下又从淄博聘请了律师,准备给孙、闵二人办理家属为其作无罪辩护的手续。

可在开庭前,法官柳林却借口说家属手续不全,不予办理。理由是他们必须要有派出所出具的目前是否是处于刑事处罚阶段的证明,才能为其辩护。正在被执行刑罚与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又怎能来到法庭为人辩护?这根本就是故意刁难。其实大家都明白,这是因大法弟子欧允洁、崔鲁宁被非法审判时,他们的家人均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让恶人们哑口无言,非常的“被动”,所以这一次,青岛市犯罪集团当庭耍流氓,也是在意料之中。律师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理要求。

9点30分左右开庭,法庭里坐满了青岛市610、政法委、司法局、办事处等青岛市犯罪集团的大大小小的头头们四、五十个人。闵惠荣首先提出不能录像和拍照,法官不予准许,孙虹提出要求姐姐和岳母为其辩护,法官也不同意,说是手续不全。庭审过程中李沧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王成新磕磕巴巴,好不容易的念完了那份漏洞百出的公诉书后,(居然连当事人的姓名都念错了好几处)出具了王东林(大法弟子)与黄彦(大法弟子)的笔录及一些照片,作为证据。孙闵二人均表示根本就没有见过,不是他们的东西。

律师认为证据不属实提出质疑:最明显是第一次搜查时根本就没有搜查证,搜查证是后来补的;搜查时,闵慧荣说“你们没有证据凭什么搜查”,恶警说“开门就有证据了”,后来又在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又非法搜查了几次,拿走什么东西孙、闵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签字。而且在卷宗中第一次非法搜查的物品当中没有任何恶警想要的“证据”,更没有什么台式计算机,可是在事隔4个月后却又说是计算机硬盘里存了500多条东西,计算机都没有哪来的硬盘,显然是栽赃陷害。

律师还指出在案件卷宗里明明看到对孙虹他们只提审了3 次,可是却出来8次口供,显然是伪造的;证人王华的身份不明确,律师提出质疑,本来在搜查的时候并没有王华这个人在场,在过了几个月之后,突然又凭空冒出个王华来作为当时搜查在场的证人;还有鉴定书,鉴定机关都是他们公安自己内部的,不具公正性,不能作为证据指控当事人。

闵惠荣与孙虹都做了无罪辩护。闵惠荣平静,从容的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提出疑义,逐条进行了有力辩护。当闵惠荣指出“两高”的解释不但违反了中国的《宪法》、《立法法》,也违背了普适的正义和公理时,法官柳林气急败坏的用力敲桌子阻止闵惠荣讲下去,把当时在座的犯罪集团的人都吓一跳。

孙虹要求黄彦和王东林出庭作证,法官不敢表达任何意见。孙虹揭露:他在看守所时曾被恶警刑讯逼供,8天8夜不许睡觉,还无耻的威胁,诱逼他把所有的事都推到闵惠荣身上就可以放他走,让他正常的工作、生活,挑拨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孙虹说曾在看守所看到过王东林,也曾被刑讯逼供,脸上的肉被打的向外翻着,走路时腿一瘸一拐的,还有黄彦也是被威胁、诱骗、逼迫的,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口供,其真实性如何让人相信,而且都是孤证,一面之词,根本就不能作为证据。

闵惠荣提出在非法抄家时有一台可以看VCD的录音机被恶警抢走,在列举物品中却没有,本来没有的东西却凭空冒出了很多。最后闵惠荣慈悲的说:希望在座的人都能明白真相,希望每个人都能有美好的未来。柳林又拼命的敲桌子不让她讲下去。

最后所谓公诉人心虚的小声要求法官判大法弟子有罪。最后律师(青岛犯罪集团的黑手又伸到了淄博对律师事务所施压,不准律师做无罪辩护。)为他们辩护:因许多证据不足,证人证词的不可靠性,要求从轻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11点30分左右,非法审判狼狈的草草结束。

由于构陷的所谓证据被孙虹、闵惠荣二人与律师一一推翻,第一次非法庭审草草收场,延期审理。此后李沧区检察院曾多次派人非法提审孙、闵二人妄图补充所谓“证据”。

第二次开庭原定于2006年6月7日9:30分在李沧法院。明慧网将此事曝光后,李沧区法院心虚的将开庭地点改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内,并恶意在开庭前一天晚上九点多才通知孙、闵的家人。

2006年6月7日上午,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内,所谓法庭内只有孙虹、闵惠荣夫妇的5、6个亲人旁听,法官柳林宣读了所谓的判决书,非法判处孙虹、闵惠荣各5年有期徒刑,而所采纳的证据竟是在第一次非法庭审时早已被推翻了的:即凭空冒出的所谓证人王华称在非法抄家时看到从孙虹、闵惠荣家中抄出了几本小册子、几张贺年卡、几幅字等,以及称孙虹夫妇家中的台式计算机的硬盘里有几百条法轮功文件。事实上,根本就没有王华此人,在第一次庭审时,律师早已指出,卷宗里的抄家清单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台式计算机,从哪来的硬盘和文件?

孙虹当场对法官柳林说:“你判无罪的人有罪,你就是有罪的。”
闵惠荣对柳林说:“真是欲加之罪,善恶是有报的,希望你为你自己、为你的家人多考虑一下……”柳林拼命的敲桌子阻止闵惠荣说下去。

孙、闵的家人当庭质问柳林:为什么要判无辜的人有罪,学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法警上来让家人离开,并说“我们都知道,没办法,这是我们的工作,你们上诉吧。”法官柳林则趁乱偷偷离开法庭。

在山东省监狱孙虹因不写五书,恶警三天不让他睡觉,后每天让睡两三个小时,折磨得皮包骨头瘦得不成人样子。

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被青岛市伪法官柳林非法判五年冤狱,目前在山东省监狱被韩晓磊等人强迫不让睡觉,被折磨得皮包骨头。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勒索钱财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关押抄家非法提审非法审讯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剥夺睡眠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摧残性灌食绑架/劫持毒打/殴打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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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2000年4月17日各地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青岛市相关电话( 区号0532  邮编266000)
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 82866287 , 82866287
北区610办公室 85801110
市南区区长公开电话85812345  85838001(晚间及公休日值班)
市北区区长公开电话 83833229 , 83833229 
青岛市北区公安局长马光明 13356886767
青岛市北区政法委书记邵杰功 13869889858
市北公安分局83827970
四方区区长公开电话 83715104 , 83715104
李沧区区长公开电话 87610757 , 87610800
李沧区区委书记王殿章
李沧区李村派出所  邮编266100
所长杨X 
副所长张平   
刘湘迁 手机13176865929
崂山区区长公开电话 88996000 , 88996000
城阳区区长公开电话 87868500 , 87868519
黄岛区区长公开电话 86988999, 86988981
胶州市市长公开电话-87213339、 87290001  87212616(晚间及公休日值班)           
胶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胜超 87212847       
胶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86163451  86163592(晚间及公休日值班)
莱西市市长公开电话88484007 88483520(晚间及公休日值班)
莱西市公安局公开电话 88484641 
公安分局公开电话 88461576
即墨市市长公开电话  88529999   88551012   88551002
青岛李沧区政法委:87610773
青岛李沧区综治办:87610772
青岛李沧区公安分局
指挥中心:87610511
治安科:87610517
刑警大队:87610512
巡警大队:87633635
青岛中心医院
院长:魏仁敏 办公室:84961866
党委书记:王×× 办公室:84961877
保卫科:84961378
中医科:84961689
神经科:84961749 849618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山看守所(青岛公安监管)青岛大山看守所  电话:0532-5034472<br>电话:0532--5033164 孙伟军 (副所长)
李沧分局 : 魏振青刘勇
青岛劳教所
青岛洗脑班电话 :0532-85634725,0532-85630097,0532-88662205 <br>
李沧区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牟孝禹、王子兴<br>李沧区检察院:87632000 83012110 E-mail:qdsf@qingdao.gov.cn<br>公诉科 科长 王成新 : 牟孝禹王子兴
李沧区法院区号 0532<br>青岛市李沧区法院:87610933<br>院长于建立、副院长逄大川<br>法官 柳林<br>刑一庭(314房间)87062822<br>书记员 刘涛<br>庭长 金××(女) : 于建立逄大川柳林刘涛
李沧区检察院公诉科 : 王成新
山东省第一监狱(山东省监狱)山东省第一监狱(男子监狱)信息<br>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 邮编:250100<br>电话:(0531)8936691-4<br>传真:(0531)8959784<br>总机: 0531-87075454 <br>狱政科 0531-87072610 87072680 87072620 87072760<p>区号0531<br>队长 陈岩, 87072680<br>八大队监区长:陈晋平<br>八大队教导员:李洪全<br>八大队警察:李志强、杨树军<br>八大队警察:密宝庆、亓振军<p>1.负责“转化”工作的副监狱长,<br>王树桂,办公 0531-87075536,公司办 0531-87075528,住宅0531- 87075666<br>2.狱政科<br>战化程,办公 0531-87072760,住宅 0531-85688477<br>盖景涛,办公 0531-87072620,住宅 0531-88908285<br>宋景锐,办公 0531-87072610,住宅 0531-82610163,小灵通0531- 85262299,办公室(1) 0531-87072610,办公室(2) 0531-87072620,监狱长接待室 0531-87072660,会见主任室 0531-87072670,会见室 0531-87072650<br>3.十一监区(入监队)<br>张磊光(监区长)办公 0531-87075200,住宅 0531-87072612<br>李伟(教导员) 办公0531-87075200,住宅 0531-87075325,0531-87072680,小灵通 0531-86657816
青岛国安局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11日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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