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
简介:
张顺(Zhang,Shun),
男 ,
48岁 ,
原香河县工商局职工,因学法轮功受迫害被辞退、劳教。2004年3月8日,香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以国家两会召开为由,他们到香河县工商局家属楼张顺、闫凤霞夫妇家。夫妇二人因多次被迫害,所以这次不给他们开门。第二天,他们竟找来路边修锁匠,命令他把张顺家的门撬开。这样夫妇二人又被绑架。锁匠撬门时,有610办公室(主任:孙艳东)、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张子来)、阎凤霞单位领导等人在场,并且还有专人录像,把撬门过程全程记录。 在张顺、闫凤霞被绑架后的几个月,公安局政保科又先后绑架了闫云霞、孟淑玲、安淑琴、李文深、王建明、张玉会、张宪、曹金娥等数人。 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对这些人分别以取保候审、送廊坊市“洗脑班”的名目收钱,数额分别为: 张顺5千元; 孟淑玲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安淑琴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李文深1万元,1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王建明5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玉会4万元,4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宪7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2千未给任何收据; 曹金娥(被非法劳教)等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香河公安勒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河北香河县610恶徒绑架阎凤霞、张顺夫妇
相关单位及个人: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称政保科)大队长:张子来,39岁。 原籍香河县渠口镇西河头村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0316-8625642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称政保科)副大队长:王修海,38岁,电话:0316-862564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香河县公安局
廊坊市香河县610办公室
:
孙艳东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7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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