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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

简介:
张顺
(Zhang,Shun), 男 , 48岁 , 原香河县工商局职工,因学法轮功受迫害被辞退、劳教。

2004年3月8日,香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以国家两会召开为由,他们到香河县工商局家属楼张顺、闫凤霞夫妇家。夫妇二人因多次被迫害,所以这次不给他们开门。第二天,他们竟找来路边修锁匠,命令他把张顺家的门撬开。这样夫妇二人又被绑架。锁匠撬门时,有610办公室(主任:孙艳东)、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张子来)、阎凤霞单位领导等人在场,并且还有专人录像,把撬门过程全程记录。

在张顺、闫凤霞被绑架后的几个月,公安局政保科又先后绑架了闫云霞、孟淑玲、安淑琴、李文深、王建明、张玉会、张宪、曹金娥等数人。

公安局政保科和610办公室对这些人分别以取保候审、送廊坊市“洗脑班”的名目收钱,数额分别为:

张顺5千元;
孟淑玲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安淑琴1万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5千去向不明。
李文深1万元,1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王建明5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玉会4万元,4万取保,后又非法没收。
张宪7千元,5千取保,后又非法没收;2千未给任何收据;
曹金娥(被非法劳教)等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勒索钱财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香河公安勒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河北香河县610恶徒绑架阎凤霞、张顺夫妇

相关单位及个人: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称政保科)大队长:张子来,39岁。
原籍香河县渠口镇西河头村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0316-8625642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称政保科)副大队长:王修海,38岁,电话:0316-862564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香河县公安局地址:香河县新开大街66号 电话:0316----8321236<br>香河县公安局:<br>总机:0316-8322700<br>局长吴海滨13903163789办0316-8625558总机转5601宅0316-2352988<br>政委马小杰,总机转5602<br>副局长李长海13803168099宅0316-8323658总机转5628<br>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总机转5603<br>副局长冯向东13803161599总机转5609<br>副局长肖广平13703260538宅0316-8330300总机转5688<br>副书记孟广武13803166386总机转5608<br>副局长张子来13603369429(曾任国保队长)<br>纪检书记刘国东18231610999宅0316-8581680<br>政治处主任王福良13931687178宅0316-8337086<br>刑警大队长王田华13503264438宅0316-8318195<br>国保大队队长杨永利13503266006<br>陈光华13930682896
廊坊市香河县610办公室防范办电话:0316-8320400 : 孙艳东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7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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