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伶
简介:
郭伶(Guo,Ling),
女 ,
66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嵩明县白邑派出所的所长姜绍文就到郭伶家逼迫我交大法书。当年十二月时,单位的(邪)党委书记杨凌霄、工会人员吴美英、保卫科段科长等逼迫郭伶写“不炼功的保证”。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所长姜绍文带着十多个警察就将郭伶包围住,叫她当天下午去白邑派出所,姜绍文亲自非法审讯她,将郭伶送到嵩明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年,五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于有明、吴国友、郭伶三人,因郭伶身体残疾,劳教所拒收回家。 二零零零年夏天,马斌、廖姓警察、胡姓警察和一位男警察四人,到郭伶住的屋里乱翻一通,将郭伶的十多本大法书、三个录音机、两套师父在济南讲法的磁带和其他一些经文资料全部抢走,还将郭伶的九百多元现金抢走了。让郭伶在搜查清单上签字,郭伶不签,警察就连搜查清单都没给郭伶。之后,警察将郭伶劫持五华看守所。一个多月后,马斌、姓胡、姓廖以及抓郭伶的那个女警察就从看守所直接把郭伶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将郭伶劳教一年,因为身患残疾,劳教所拒收,马斌等无奈之下,把郭伶放回家。 两个多月后,五华区政府在航天疗养院办洗脑班,“转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马斌和张科长就来将郭伶送到洗脑班。郭伶单位退休办的一个人陪郭伶一起在那。第二天,郭伶就从洗脑班回家了。 二零零一年六月,由于郭玲始终坚持修炼,五华公安分局又来抄家,抄走了所有法轮功的书籍、录音机、炼功磁带等物品,并把她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后,将她劳教两年,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因她是残疾人,劳教所不收,改为所外执行。 二零零二年四月,官渡区公安分局又把郭玲抓走,抓她时,一个男警察恶狠狠的朝她脸上打了一巴掌,把她的脸和眼睛都打肿、打青了,当晚放回来;7月份郭玲又被盘龙、嵩明县公安局的王永富,官渡国保大队的冯军来抄家,这次又把郭玲抓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8个月后和其它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县公审,判了她7年刑,2003年3月送到省第二监狱关押。 郭玲腿残疾严重,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被迫几公里的路去劳动。在被非法关押的几年里,她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24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盯梢,不许跟别人说话,还被多次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在她56天绝食的情况下,警察利用犯人粗暴的对她五花大绑进行野蛮灌食等等。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郭伶又被昆明市盘龙区、官渡区两个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同时抄家,这次郭伶又被关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八个月后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县公审、游街,非法判了她七年刑,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严管、关禁闭、坐小凳子、暴力灌食、做苦役等等虐待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遭非法判刑七年,第一次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郭伶因“小儿麻痹后遗症”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监狱都逼她和其他肢体正常的人一样,走很远的路去干苦役。 一进监狱,狱警黄凯把她带到监狱医院,让她把衣服脱光,接着逼她穿囚服、认罪,给她安排了三个犯人二十四小时监视她,每天早上狱警逼迫她看诽谤大法的书,下午让她做奴工,比如:拣咖啡豆、缠小凳、编手链、缝珠绣……她进监狱两个月的时候,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四监区队长赵小霞、主管她的狱警黄芳、监狱狱政科的苏科长就把她关到禁闭室,首先也是脱光了检查身体,不准穿袜子,只让穿单衣单裤。关禁闭不让吃早点,饭菜减量,每天夜里十一点给一床单薄的铺盖,早上六点就收走,只能坐在那。没有热水,不让洗澡,不让换衣裤。这一次关了十天左右。 不到两个月,她又被第二次关禁闭,这次关了两个月左右;第二次关禁闭出来后,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日后,六监区警察刘燕叫了七、八个犯人把她扭送进禁闭室,那一天下大雪,天寒地冻,她们把她的衣服都扯破了。她绝食抗议,四天后,五、六个犯人把她拖到监狱医院,犯人以及狱政科的一个男警察就用绷带把她的手脚捆住,杨小平就叫一个犯人李文琼按住她的头,陈菊英按住她的手,院长杨小平、医生谢怡梅就用胃管往她鼻孔里扎,灌食之后又把她送到禁闭室,呆了两个多月,回到六监区。 二零零五年三月,她又被关禁闭了。关禁闭的同时,还遭受了精神迫害,强迫她放弃修炼。两个月后,她出了禁闭室,监狱把她送到老残监区,狱警刘燕成了主管迫害她的警察,她强迫她每天写一份“思想汇报”给她,她每天还要缝鞋面、撕菌子。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她从监狱回家。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玲在昆明市新闻路向有缘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小册子,两个保安通知“一一零”,随即大观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将她绑架到大观派出所,五华国保大队的警察马斌对她非法审讯,还非法搜走了我随身携带的及二千四百多元钱,也没有给她书面的证据。当天晚上就把她送到了五华看守所,这一关就是七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六月,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郭玲秘密开庭,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李锬、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当年八月,郭玲收到了对她非法判刑四年的刑事判决书(二零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一十七号。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将她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开始主管迫害她的警察是梁洁,后来的警察叫朱玲玲。她一进监狱就被强迫坐小板凳,早上六点半到夜里十一点,不准动,不准变换姿势,坐了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份,监狱医院给她检查出她股骨头坏死,八月份,她的腰又扭了,人就动不了了,监狱怕承担责任,十月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让她回家。 她回到家后,人也不能动了,每天躺在床上,她家所在的桃源社区燕昊给她丈夫打电话,叫她丈夫每个星期到他那报到,鼓楼派出所的片警李新华打电话给她丈夫,叫他每个月到派出所报到。十一月份丈夫和她离婚了。如今(2012-3)社区人员仍然紧逼监控。 二零一三年,冯军调到昆明市“610办公室”,从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下: ◇非法审讯七人:周晋、龙华鲜、王汇真、郭伶、刘云红、李文明、陈艳艳。 ◇看守所等非法关押十六人次:周晋(九个月)、龙华鲜(七个月)、杨惠兰(一个月)、李华(一个月)、周模芳(十一个月)、沈柱友、张如琼、邓琼仙(七个月)、朱玉莲(九个多月)、邓桂英(九个多月)、王汇真(八个多月)、郭伶(八个月)、侯文勤、杨木花、李文明(二十六天)、陈艳艳(一年三个月)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点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拦截绑架。这些人在未出示证件及执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将郭伶带至自己租住处与女儿家非法抄家,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以及其他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帮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将与案件无关的郭伶私人合法财物拿走,没有当面清点物品,更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郭伶被带至海口派出所关在候问室一晚,被警察强行拖拽去滚手印、采血。郭伶被带到海口医院体检、拍片,拍片结果:左腿股骨头坏死,右腿骨折。在此种情况下郭伶被定点监视居住,警察夏巍还威胁说他要将郭伶送到监狱去。 从回家的第二天开始,郭伶几乎是不间断地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主要以片警杨彦杰(警号016765)为主到家中拍照、询问。然而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份,郭伶仍未收到海口派出所对郭伶的定点监视居住通知书,郭伶曾主动到派出所索要,却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敷衍。 二零二三年一月中国新年前,郭伶向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以及省、市、区公安、检察机关逐级递交了控告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的《控告状》,同时还递送了《解除监视居住、撤案申请书》。郭伶控告西山分局局长李辉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罪名,要求对李辉立案调查,同时要求立即撤销案件并归还所有非法抄去的私人物品。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郭伶收到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称郭伶提出的请求返还被扣押财物及撤销案件的信访事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予受理,让郭伶向西山区法院提出。郭伶向西山区法院咨询后,对方称查无此案。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四点左右,海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建坤(警号015652)、徐于胜(警号057359 小区中队负责人)等五男两女,翻墙进入郭伶租住处(在一楼),李建坤晃了一下他的警察证,其他人未出示证件。李建坤还晃了一张搜查证,但是不给郭伶看清楚。搜查证上只有公章,填了一项内容但来不及看清是甚么,依然没有局长签字。五男两女进屋后就在屋里乱翻,抢走了郭伶合法的私人财物。搜家后没有给郭伶开具搜查物品清单,一伙人扬长而去。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海口派出所警察对郭伶租住处非法抄家后,私下要挟郭伶租住处的房主,不许再租房给郭伶,无奈,郭伶只得于三月六日搬离租住处。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通过郭伶过年前对西山分局局长的控告,片警杨彦杰把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通知书送给她,但给的却是一份复印件,上书对郭伶的非法监视居住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开始,落款日期也是九月二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经办警察夏巍(警号016765)等四人找到郭伶,询问郭伶之前被非法判刑(即前期被迫害经历)的情况,郭伶告诉他们《控告书》上写的很清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郭伶到海口派出所找所长,却被值班警察告知所长不在,并说构陷郭伶的案子目前已经到了检察院阶段。 二零二三年四月下旬,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伶向省内各相关部门以挂号信形式邮寄控告信,之后查询不到信件的派送信息,邮局工作人员也遭到海口派出所警察的询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海口派出所警察再次登门,宣布对郭伶从“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还对郭伶说:“你还去邮局寄信(控告状)!”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今年66岁的法轮功学员郭伶遭晋宁公安分局非法拘传,针对公安的违法行为,郭伶向各级公、检、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提出控告。八月二十七日,两个自称晋宁公安分局纪检的便衣约谈了郭伶,但却是对她进行非法讯问。对此,郭伶向晋宁公安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两人的姓名、警号、职务以及对她询问的法律依据。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关禁闭;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毒打/殴打;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监视/跟踪;
骚扰;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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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
电话:0871-68184111
邮编:650100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辉
党委副书记、政委:袁志兵
党委副书记:梁捷
副局长:张晓东
副局长:赵乐毅
副局长:朱家斌(分管国保大队、海口派出所)
副局长:朱伟中
副局长:许晋
副局长:李富
副局长:沈春贤
纪委书记:杨青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中滩街60号
电话:0871-68590110、0871-68590220
邮编:650114
直接参与迫害的警察:李建坤、徐于胜、夏巍、杨彦杰
所长:朱洸霆
副所长兼治安中队中队长:李建坤 警号015652
副所长兼刑侦中队中队长:王江华 警号057308
副所长兼内勤中队中队长:何林 警号016834
副所长兼巡逻防控中队中队长:沈昆 警号016716
小区中队负责人:徐于胜 警号057359
警察:李春叶 警号015943
警察:张雨馨 警号016131
文职:段毅
刑侦中队:
警察:杨建昆 警号057511
警察:夏 巍 警号016765
警察:邱成航 警号057373
警察:陈 达 警号016189
警察:串 新 警号016247
文职:吴波衡
小区中队:
警察:段绍刚 警号016593
警察:杨汉武 警号014780
警察:杨彦杰 警号016765
警察:杨贵才 警号057261
警察:吴思谊 警号016156
警察:殷成留 警号016768
警察:朱永伟 警号016421
警察:舒 霞 警号016739
巡逻防控中队:
警察:李 旗 警号013543
警察:刘 智 警号057381
警察:杨绍才 警号016749
警察:鲁 斌 警号016746
警察:尹 杰 警号016113
警察:沈宗逵
文职:邓 寅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公安分局
官渡区公安分局
:
冯军
五华区大观派出所
五华区看守所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梁洁,
黄凯,
赵小霞,
黄芳,
杨小平,
谢怡梅,
刘燕,
朱玲玲
昆明市中级法院
:
杨晓萍,
李锬,
段云萍(云平),
钟彦君
晋宁县公安局
嵩明县六一零
:
赵云松
西山公安分局
嵩明县白邑派出所
:
姜绍文
盘龙区鼓楼派出所
:
李新华
盘龙区滇源镇
:
燕昊
西山区海口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1日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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