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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冬(东)


法轮功学员耿冬

简介:
耿冬(东)
(Geng,Dong), 男 , 43岁 , 天津市西青区大法弟子,家住天津市西青区。

1999年7月20日之后,大法弟子耿冬屡遭迫害:2001年3月,被天津市有关部门非法劳教两年半。2004年1月因在明慧网发表揭露迫害的“严正声明”而被非法拘留;2004年1月,因对珠海市非法洗脑班(珠海市富民酒店)进行拍照和揭露,而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两年,且超期关押,2006年5月才获得自由。

于2003年2月中旬以后,贾立文和焦强为首的多名恶人用棍棒和拳脚把法轮功学员李广远打翻在满是污水的厕所里,造成大面积淤肿。恶人贾立文用拳头将法轮功学员李贵新的眼眶捣得青肿瘀血;恶人焦强、张福合等恶人用缝衣针往法轮功学员王凤荣的身上乱扎,并强迫光脚站在一楼冰冷的地面上,同时开着吊扇;将耿东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吊在上下铺的床上,并用擀面杖擀下肢小腿的迎面骨,造成淤血。

本应于2006年1月24日被释放的耿冬,被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加期三个月。耿冬从1月末开始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

2008年7月27日,耿冬被学府街派出所的恶警从家里绑架,28日放出后,29日再次被绑架,他在家中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被抢走。目前耿冬可能被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耿冬的被绑架是因为8月1、2日奥火到天津市传递,公安部门得到奥运前要“严厉打击法轮功”的密令。

耿冬被绑架前的三天,妻子刚刚生下孩子,身体虚弱,需要照顾。其母亲因儿子再次被绑架,受到严重打击出现脑栓塞的症状,失语且不停流口水,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他的父亲因再次失去了儿子而泪水涟涟。好端端的一个家庭竟被瞬间拆散。

天津市南开区“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保大队恶人王洪水多年来参与绑架迫害了耿冬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耿冬家住天津市西青区,2016年12月7日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警察拦住了正在开车的耿冬,二话不说直奔车上的备用轮胎,在里面翻出了十四个刻着“法轮大法好”等字样的图章。之后,掠夺家中电脑、平板、手机、汽车等价值30多万元物品,且没有提供扣压物品清单。现在被关押在西青看守所。

当月21日经律师会见才得知原来是因为耿冬父亲生前遗留下来的刻有“法轮大法好”的印章及挂饰成为了邪党抓捕迫害的理由,两位律师均说:耿冬“没有任何犯罪的事实”。

2017年2月17日上午,耿冬户口所在地的南营门派出所两个警察闯到他岳父家里骚扰恐吓,他们全程录像,拍摄了二十多分钟后离去。

天津市四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耿冬被西青国保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在西青区看守所近半年时间。2017年4月5日构陷他的所谓“案卷”被检察院退查,退查期一个月,不法人员又在捏造所谓“犯罪证据”。

恶人罗织罪名加害,再次报到检察院,于2017年6月初提交西青检察院。

2018年2月7日9时许,耿东、王连荣、李明君和吴殿忠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天津市西青区法院非法庭审。

过程中,七名律师:程海、黄汉中、熊冬梅、郭海跃、姬来松、梁晓军和吕方芝,就执法正当性及程序正义,指证公诉人违法并误导当事人,要求公诉人回避;指证法官程序违法,请法官回避;要求依法延期庭审。法庭因前揭重大瑕疵再三休庭,直到中午休庭后,通知下午不再开庭。

法轮功学员耿东的律师吕方芝开庭前两天才收到开庭通知,因之前已定好外地开庭,故无法前来。他以口头及短信的方式再三要求延期庭审并反应有部份律师尚未收到法院书面或电话通知。如果匆促开庭,将陷入程序合法性争议。法庭未采纳吕方芝律师的合理意见。

2018年2月7日9点非法开庭审理。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进入现场旁听。发现在旁听席后面已坐满两排(约20-30人),胸前佩挂某办事处字样胸牌,貌似政府工作人员的旁听者。大约9点10分,吴殿忠、李明君、王连荣和耿东四位法轮功学员戴着手铐脚镣被带到现场。彼时,程海律师向审判长提示在法庭上请把被告人的械具摘掉。

法庭上公诉人以审讯口吻询问案情,且纠缠不休。故意颠倒所谓起诉书上四人排列顺序,进行恐吓、误导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公诉人对一女学员恶意的套问,程海、姬来松律师双双举手提醒她在被误导,当时这位女学员就哭了,不再配合公诉人的纠缠及诽谤,一位男学员当庭指正,姬来松律师也依据法律补充。

黄汉中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当天的庭审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首先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开庭前三日向被告人送达传票。另外,本案开庭前五日更换此案公诉人(【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更换公诉人必须提前六天给法院先出具指定函,法院应将此情况通知辩护人(律师)。)。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以后,应该对案件进行刑事审查,询问被告,听取辩护人意见,但本案却是在庭审的前一天才拟定的指定函,并且没有向法庭提交,严重藐视法庭,藐视以庭审为中心的原则。漠视法制的习惯做法必须从在座的检察官做起,律师表示由于检察院工作没有尽职,所以申请公诉人回避。然而,法官刘斌予以驳回。律师旋即据理力争,诉讼法规定检察官的回避必须由检察长决定,法庭无权决定,法官的裁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申请复议。但法官刘斌仍继续强行推进开庭,说这个事情法庭已记录在案,不再复议。律师以法庭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剥夺辩护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对本案法官刘斌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申请审判长回避。

当天近11点,法庭宣布休庭,庭内人员紧急商议后与律师沟通,庭审工作人员向律师表示,如果希望庭审继续下去,不要再提前面的问题。律师则表示尊重法庭及维护法庭尊严,提出回避。半小时后,法庭继续开庭后,宣布上午庭审结束。此后,下午也未继续开庭。至此,七位律师庭内外阻抗了非法庭审。

中午时分,家属在法庭看到法官刘斌手扶桌子,恳求程、黄二位律师把这个程序糊弄过去就完了,询问完就过年了。程海律师与黄汉中律师均表示不按法定程序是重大瑕疵。

有几位法轮功学员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使旁听权,进入法庭旁听。政法委任姓人员以她们不是当事人家属为由,安排到刑五厅隔壁看同步转播,但转播设备一个多小时还没有连好。看到庭审画面听到声音已接近十点半左右(庭内旁听的大多是提前安排好的政法委和公检法内人员。);政法委的人在庭审刚开始九点多还当场打电话请示说,来了三个不是他内定安排的人,让她们走吗?可非法庭审结束后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押至中午一点半左右,当时法警很多,法官、书记员也在场。法轮功学员们向法警提问,口口声声说公开审理,就应法院提前三天向社会公布消息,大力鼓励欢迎民众来旁听,这是一次即不浪费资源又大力普法的机会,怎么还反而扣押她(他)们,算什么公开庭审?!法院工作人员赶紧表示没扣押,也没不让听。法轮功学员问:那为啥限制她(他)们的人身自由,是软禁吗?法院工作人员赶紧否认说没有。学员又问:那为什么让政法委的人在法庭前瞎指挥,司法独立为何不抗争,反让他们指挥,这是西青法院的耻辱!向监察委投诉他去。

中午,院方工作人员拿来饭菜向被拘法轮功学员讨好,法轮功学员表示不吃这种饭,并问他们也给别的旁听者发饭吗?要法院工作人员厘清对学员们是扣押,被审,还是软禁,以什么身份吃这种饭呢?那些工作人员无言以对。

有法警故意挑唆:你们旁听,不信任律师,我要是律师都不接你们的案子。学员正面响应此人别说这些挑拨离间的话。学员们旁听是对律师的正义支持,正是对律师辩护的认同,否则不会来。

西青政法委的人当场安排,中午防范办主任到法院给各学员当地打电话接人。有学员自行离开,有学员被当地人员接走。

这次西青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法院四周都有警车驻留,法院内还有一辆救火车备用,三名消防队员待命,法院外有一辆中旅内有警灯,四周道路还有多名协警来回走动,另外早九点左右有多辆城管车辆来回转。最多的时候法院门口两边马路有五、六辆公安警车,法院南边十字路口有两辆警车。门口有五、六个警察,法院门口只要有停车就驱离,几辆巡逻警车绕着法院周围的马路巡视。

近日,天津西青法院欲对耿冬、吴殿忠、李明君、王连荣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开庭时间是2018年6月7日。目前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西青看守所。

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天津市西青区法轮功学员吴殿忠、李明君、王连荣、耿东,被非法庭审后,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四年、四年、四年,并被勒索罚金。四位学员上诉到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过程中有两位律师递交了公开开庭申请书,要求二审公开开庭,但是一中院置之不理,于十月十二日草草下达维持冤判裁定书。律师大约半月之后才得到消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五日)目前已得知吴殿忠、李明君、耿东已被劫持到天津市滨海监狱,王连荣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被劫持具体日期不详。

迫害类型: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其它酷刑抄家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审讯违反庭审程序威胁/恐吓手铐/脚镣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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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青区张家窝镇辛老路镇政府对过 电话:022-87983345 办案人:高雅、张鑫、曹凡、曹辰、高昊翔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杨柳青镇西派出所 地址:天津西青区杨柳青老物美大卖场南 电话:022-27392040 办案人:高则顺、李长佰、高昱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红旗南路阳光100对面------李七庄南里62号 电话:23382555 电话:83922000 办案人:李晓康、牛鉴楠、丁树瑞、孙嘉悦、王旭 所长苏某 13820015122 警察小王15522701722 警察小孙15822080151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杨柳青镇东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霞路1号 电话:27392039 办案人:孟莉、董伟、李东、汪平、高强、方卫辉、张建峰 汪平(副所长): 13752359735 方卫辉: 13752196078 参与对四位法轮功学员提供违法证据的: 红桥分局预审:李纪亮、王仲德、卫重新、周刚 红桥区西于庄派出所:张凯、王晓明 邵公庄派出所:衡晓龙、刘旭 公安西青分局预审支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15号 西青看守所: 电话:22-27393016 转89950,22-27392368 预审刘栋、郭连喜、董军利、孟凡争、孟宪胜; 西青分局国保支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19号 电话:022--27393016 办案人:王建军、万宏昊 西青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19号 办案人:翟亮、刘宇、李河、郎瑜、 国保支队:22-23792597 西青分局预审支队22-27948000 决定立案、刑事拘留和报捕、移送审查起诉的西青分局复制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和局长任福志。 地址: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119号 西青区检察院公诉人崔砚云、王大鹏,助理李超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西青道413号 27920046转B201 27930046—B207 西青检察院办案人崔砚云27920046-8207 西青区法院本案合议庭审判长杨长青、审判员刘斌,陪审员白玉斌、书记员郑博涵 院长王瀚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3号 西青法院刑庭法官刘斌27949518分机21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27508288 审判长:孙静 代理审判员:刘为 代理审判员:路诚 法官助理:郑虎潼

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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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劳教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劳教所360信箱 邮编:528136<br>三水劳教所有关负责人:<br>党委书记兼所长:张乡 <br>副书记兼政委:马立明 <br>纪委书记:肖德云 <br>其它党委成员:邓和平、杜志伟、梁鸣华、黄昌华、郑高空<br>三水劳教所三分所队长:石山、陈七古、曹锦清、朱国良<br>三水劳教所教转办:陈福胜<br>电话:0757-7318294,管理科:0757-7756198,监察科 757- 775 6197<br>广东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8号信箱<br>三水电话区号:0757<br>曾庆平 13925485855曾冠华 13709603644 87700166赵伟 13925404950<br>郑国权 13172368881周泽华 13928554360 87312686王成 13172368786<br>杨远 13928553616杨天乐 13925404900  朱琦 13924539268 87713500<br>杨琳 13928575962童朝银 13923104018 87757699李锋 13925404949<br>苏家视 13925404966邱炎华 13702755189 87756189丘安开 13928557017<br>莫文祥 13590519110蓝远航 13590511013  邱剑文 13709601693 87750218<br>雷惠清 13590525399 87822889陈兆 13928597073赖如锋 13078459396<br>柯玉坚 13189655740江焊清 13928552579何晓东 13928573808 87316148<br>郭保思 13702758586 87314676成诚 13928554202陈志浩 13928557073<br>陈伟加 13189620852陈伟泽 13925404998柴宪中 13925406270<br>温志光 13928574188 87759881吴韬 13189620731游少驹 1392540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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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七庄派出所电话:(022)23922000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邮编:300090<br>总机:022-27506000<br>诉讼服务热线:022-12368<br>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br>
南开区看守所(华坪路看守所)
南开区610 : 王洪水
学府街派出所
西青区看守所
西青区法院 : 刘斌
西青区政法委
西青区检察院
南营门派出所
天津西青区610、防范办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19日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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