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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井军


吴井军<br>

简介:
吴井军
(Wu,Jingjun), 女 , 43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原为江西省外经贸财务科的副科长。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吴井军前后遭受了长达十多年的非法关押迫害。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间,三次被非法劳教,累计时间长达九年。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外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派出所恶警绑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因抵制迫害,遭到吊铐毒打,也曾被迫害致奄奄一息。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吴井军(会计师),在绝食抗议期间,双手被十字拉开,铐在床上,四米长的管子强行从鼻孔一直插入胃里,呼吸道被插的鲜血淋淋,毫无医德的狱医还使劲往里插。吴井军身上到处是血与呕吐的污物,还不许清理,不让吴井军大小便,屎尿就拉在床上。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晚八点左右,洪城大市场派出所、西湖国保大队、青山湖公安分局等一行七、八个警察冒充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骗开吴井军女士的家门,闯入其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其绑架。将其家中所有的大法数据以及其幼女使用的计算机全部劫持走,还偷走一部手机,并且欺骗其家人马上会将其释放回家。

在洪城大市场派出所,吴井军坚决抵制警察的非法审讯,至深夜十二点,被送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在第一看守所,吴井军绝食反迫害,狱警裘慧芳、万姓所长不顾她虚弱的身体、指使七、八个凶狠的男犯人将她强按压在地上灌盐水,造成吴井军身心上的极度痛苦。市第一看守所作为国家的一级执法机关,公然执法犯法:强制被关押人员长时间生产,擅自抬高物价(一份鱼要卖到五十元),侮辱被关押人员的人格(女犯人洗澡时,竟没有任何遮挡,并由男保安监控)。当吴井军依法向有关方面反映事实情况时,包姓所长竟矢口否认地说:根本没有男保安监控女犯人之事。并敷衍说菜再贵又没有规定要你订。

十二月五日,洪城大市场一警察在“九四”医院强迫吴井军体检时,在她拒绝的情况下,用力拉扯反铐她双手的手铐,造成吴井军双手剧痛。之后,吴井军被强制送往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吴井军一直被关押在二楼的“禁闭室”,被非法剥夺了基本的人权:不能闭目盘腿打坐,头一个月不准给家人打电话、不准拥有书写的纸、笔,就连知晓时间的权力都被剥夺(不能购买钟、表)。

包夹的吸毒犯黄美园两次对她进行殴打,一次用奴工产品纸盒狠狠地砸她,一次扇她的耳光。狱警吴晓晖(中队长)经常偷偷摸摸地窥视,以制造恐怖气氛。狱警陈淑敏指使吸毒犯贸然掀开吴井军的被子,以查看是否盘腿。里边放洗漱、洗澡的时间像催命一样,冬天连洗澡、洗衣服、晒衣服、倒桶、上厕所不能超过二十五分钟。有一次吴井军急着提东西洗漱没看见暗中一名警察,被狱警谢世清骂她嚣张,狱警谢世清经常给犯人放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劳教所还逼迫学员吃饭前唱邪党歌曲。

劳教所赚黑心钱,一是逼迫法轮功学员和吸毒人员每天做十几个小时奴工,里面卖的菜特别贵,有些食品卖的出奇的高,比如外面卖的14元的麦片、豆奶里面要卖到22或25元。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吴井军前往广丰县,旁听广丰县法院对当地徐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遭到广丰县国保大队警察涂江等人的暴力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广丰县看守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吴井军在家中被王军指挥下的南昌市青山湖区刑侦大队的便衣警察强行非法绑架,被关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绝食反迫害,身体极度虚弱,消瘦,吐血,十二月下旬,被迫害出严重的子宫肿瘤才被“保外就医”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上午十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吴井军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并当庭递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六月八日上午八点,三名警察在吴井军失去行动能力的情况下,叫来“120”急救车欲强行将她劫往法院非法开庭,当场遭到“120”救护人员的拒绝。最后,用椅子将吴井军抬上小车并送达法庭。

法庭上,吴井军对主审法官金锋的每一项指控都予以否定,为自己作了清晰的无罪辩护。她表明,《共产党宣言》开篇就写下了:“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上空游荡……”中共的血旗象征着中共残暴的独裁统治,涂毁血旗是清除附着在其上面的幽灵烂鬼,是挽救被中共谎言毒害的无辜中国民众。希望公检法人员能秉着良知与正义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助纣为虐、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未来。最后,吴井军当庭要求无罪释放。自我辩护完毕,吴井军当庭递交了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江西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吴井军,在经历了漫长的身心折磨和摧残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点半在家中离世。

吴井军,因修炼法轮功五次被非法劳教,经历了长达十年的非法关押迫害,去世前二十天还被非法庭审,当时她在法庭上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在控告书中,她自述了自己遭受十年残酷的牢狱迫害:多次被绑架抄家,非法治安拘留五次,非法刑拘五次,非法劳教五次,非法关入洗脑班一次。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毒打/殴打长时间吊拷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摧残性灌食监视/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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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区号0791)
大队长王军 13907917688

劳教所所长:宋波段 13907090285,
副所长:邓俭 13007280123
教导员:周细群,
一大队大队长:洪创华、吕秀英
恶警:罗凤香
协从人员: 黎立新、陈文、张鲲、郑稚玲、陈锳、魏秋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塘山派出所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博览路826号 邮编:330001<br>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电话: 0791-8218224<br>所长  宋波 电话:13907090285<br>副所长 邓俭<br>管理科科长 王俊征 电话:13979138336 <p>一大队恶警:<br>姓名  性别 职务   警号 备注<br>邓 俭  男  副所长 3624002 迫害负责人<br>罗凤香 女  副所长 3624007<br>邱继敏 女  科长   3624022<br>王俊征 男  科长   3624008<br>石琼瑛 女  大队长 一大队恶警<br>蔡芳艳 女  大队长 3624057<br>袁丽明 女  中队长 3624087 2013年1月任指导员<br>谢世清 女  狱警   3624092 2013年1月任中队长<br>秦  莉 女  狱警   3624097<br>吴晓晖 女  中队长 3624103<br>陈蜀敏 女  狱警   3624044<br>刘 花 女 医生     3624028<br>钟小兰 女 医生    3624041<br>丁 媛 女 医生     3624059 : 吴晓晖陈淑敏谢世清黄美园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 裘慧芳
西湖公安分局
南昌市青山湖区国保大队
洪城大市场派出所
广丰县国保大队广丰县<br>张晓军(政法委书记):13803591007<br>郑铭(公安局长):13907938929<br>国保大队<br>涂江(队长):13907931501<br> : 涂江
广丰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5日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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