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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荣(筱蓉)

简介:
张小荣(筱蓉)
(Zhang,Xiaorong), 女 , 61岁 , 重庆南岸区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张筱蓉屡遭当地的不法之徒的骚扰、迫害,一直持续到今天。二零零八年张筱蓉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人格侮辱、被抽血及非法奴役等手段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晚上,她被南岸分局和弹子石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家被抄。参与迫害的还有本地协警。现她被关押在南岸拘留所。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早七点钟,黄角垭派出所伙同610办公室的七、八个人把张筱蓉暴力绑架到警车上,要强行抓捕她,他们还说从后门走,不要让群众看见。八月十二日,张筱蓉被送到劳教所。

劳教所不准开风扇、不准刷牙、不准洗澡、不准换内裤。实施连续罚站的酷刑,从早上六点钟站到晚上十二点钟,脚和腿肿的很大,手也肿的很大。还逼迫我转化,放弃法轮功的信仰,强迫每天写思想汇报,写不起字就会被骂被打;写的不合他们的意就要惩罚做二百个下蹲,不准说话。还被强迫做“奴工”,每天包糖八十斤,折丝带450个,每天连续被强迫劳动十几个小时,无法完成就被罚站到晚上十二点钟。

常常被罚冬天集体淋雨,夏天集体晒太阳,吃饭蹲在地上吃。每次亲人探视回来时,警察都会强迫张筱蓉当着他们的面,脱光裤子做十个下蹲。每遇到国家法定节日前,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排着队被强迫在警察面前脱光衣服和裤子做下蹲。

劳教所里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进行身体检查,还要自己承担检查费用。一般是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开来专车,车里配备有各种的医疗检查器材,多位医生进行检查、抽血,不登记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全部由编号代替。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黄角桠相关政府人员,企图绑架张筱蓉到重庆南山洗脑班强行转化,未遂。七月十八日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及警察到家里说服张筱蓉的丈夫把她送进洗脑班,张筱蓉知道后便离家,他们天天十几个人到家里恐吓威胁,逼迫交出张筱蓉,全家人精神高度紧张,无法正常生活。张筱蓉被迫流离失所十一天,回家后第二天派出所伙同610人员一早就到家要绑架她。

后来得知,这次迫害,是当时的主政重庆的薄熙来、王立军发起的,要求重庆610及各单位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行转化,强行要求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必须达到100%。若大法弟子拒绝,可不经任何法律手续,立即将大法弟子强行抓捕到洗脑班非法拘禁。还强行要求大法弟子家属配合,若家属不配合,可到家属单位及住宅骚扰。

二零一五年七月,张筱蓉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送交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书。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9点多钟,重庆南岸区公安局、派出所、区政法委及当地派出所和社区相关人员七八个人闯进法轮功学员张晓蓉家中非法抄家。

张晓蓉,家住重庆南岸区南山黄桷垭丽景园,被恶人非法抄家时,她本人不在家,只有她丈夫一人在家。回家后,就到当地派出所去讲真相,要回自己的东西,警察人员说东西已被交到上边去了,还不了。

现被抄走的有大法书籍50多本、笔记本电脑1台等等。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抽血高强度超负荷劳动罚站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定期思想汇报制度逼迫放弃信仰体罚人身侮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4340.html#20424232945
恶首流窜广安 重庆大法弟子遭骚扰和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岸区公安分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紫街一百九十九号,<br>电话:023-62833933。<br>重庆市南岸区警察协会也位于南岸区公安分局内。
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弹子石派出所电话:023-6251 3692
南岸拘留所南岸拘留所地址:重庆南岸区迎龙镇大坪村
黄角垭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9日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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