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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兰

简介:
刘春兰
(Liu,Chunlan), 女 , 40岁 , 与丈夫杨永英都是黑龙江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向阳区胜利街。

杨永英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原南山矿选煤厂职工。杨永英、刘春兰夫妇,修炼法轮大法后,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中共迫害的妻离子散。

二零零二年一月,妻子刘春兰被非法判刑七年;刘春兰被投入监狱之初,丈夫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六年,丈夫杨永英被非法判刑十七年,在绥化监狱受迫害,那时刚刚上初中的儿子才十三、四岁,这种无辜的伤害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创伤和阴影。

二零零九年,刘春兰回家后,儿子在亲戚的帮助下,已经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孩子很懂事,也很节俭。刘春兰为了供孩子上学,开了一个服装店,她起早贪黑的忙碌着。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三日,刘春兰在店里被鹤岗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张大力指使恶人,绑架到鹤岗洗脑班迫害。

艾洪武,鹤岗市洗脑班头目(对外谎称“法制学校校长”)。在洗脑班,当法轮功学员谴责艾洪武等人的非法行为时,艾洪武高声地明确告知:共产党对法轮功不讲法律!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从残忍酷刑中走过来的善良女子
鹤岗市洗脑班首恶艾洪武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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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劳教所以及多次遭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成为此次迫害的重点
丈夫被非法判十七年 妻子刘春兰再遭绑架
黑龙江鹤岗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部分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610办公室鹤岗市610电话号码0468-3341017 : 张大力
鹤岗洗脑班鹤岗洗脑班的地址在鹤岗市自来水公司对面3楼,窗户带钢筋网的(一楼为农村信用社)。<br>鹤岗市洗脑班(位于鹤岗市自来水公司对面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 : 艾洪武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2日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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