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2年4月20日在南河店镇向沿途相遇的群众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南河店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2003年1月21日,南召县检察院非法起诉42岁的金瑛。
南召县检察院在当日的公告中称,金瑛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金瑛后被关押在南召县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两法轮功学员因散发资料遭当局秘密重判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召县法院 南召县看守所 南河店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5日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