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华
简介:
柳玉华(Liu,Yuhua),
女 ,
44岁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小连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拘留一百天,被勒索一萬九千元。 黑龙江省勃利县142位曾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控告发起并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54岁的控告人柳玉华女士修炼之前,身体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功“真善忍”,疾病不治而飞,能忍能让,道德在不断的提升。她控告说:“几天警察就来骚扰一次,不让我学法炼功,又说一些诬陷大法的话。这样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为了还我修炼的环境,还师父的清白。我又一次在2000年2月去北京上访,结果刚到天安门附近,就被警察绑架,送到七台河驻北京办事处。一个姓许的公安,派人把我的衣服扒光搜身,把我身上300多元钱全部搜光。第二天把我们两个人用手铐连在一起,押送回当地看守所。……一个警察恶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当时我的嘴角就流出血,……在这样的残酷迫害下,我瘦得皮包骨。他们勒索、罚款共计17000多元钱,才放我回家黑龙江 二零二零年九月,柳玉华原来在深圳的儿子家住,这次回来办事。前村支书纪凤俊不知道,就找她丈夫冯云庆,冯云庆也不在家。纪凤俊打电话给冯云庆,问人在哪?冯云庆说:在侄子家呢。纪凤俊领着村会计就去了(会计录像),见到了柳玉华,也是逼柳玉华录像和签字,不照他的办,连骂带吵吵。还打电话给柳玉华在深圳的儿子让逼他妈妈。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黑龙江勃利县142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黑龙江勃利县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合计67万元
责任单位及恶人:
勃利县公安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28日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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