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艺钊
简介:
洪艺钊(Hong,Yizhao),
女 ,
36岁 ,
云南省楚雄地区大法弟子。原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青年女教师。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她和母亲几经周折抵达北京,到了天安门就被值勤的警察绑架到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关押在铁房子里四、五个小时,然后云南省楚雄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带着四、五个警察把她和母亲转移到丰台派出所,转移到丰台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就把她们非法关押到楚雄州看守所。 四天后,楚雄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楚雄活塞销厂刘俊波(音),原楚雄市鹿城镇副镇长马绍益等七八个人赶到北京,把她们从丰台看守所劫持回楚雄。 二零零一年与母亲王美玲(大法弟子)因拒绝进洗脑班而出走。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她和母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人诬陷,不明真相的四、五个人把她和母亲绑架到顺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钟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来了七、八个警察,对她和母亲非法审讯,有两个警察非法审讯她,到晚上十一点多,把她送医院检查身体,晚上十二点多把她和母亲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华公安分局等几个警察把王美玲和女儿洪艺钊转出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她从劳教所出来,第二天,学校领导来到她家,通知她开学时回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安排她教授全校美术及低年级音乐。九月底,通知她不能教书了,只能打杂,打扫校内卫生、出板报、为集训学生煮饭。从她回到学校上班以来,没有领到一分钱,她一直向学校反映,但工资就不发就这样拖着。 二零零六年四月底,她和母亲到楚雄市政府信访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学区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来一直不发她工资的情况。五月中旬,收到信访回复,说她工作情况学校都认可,工资情况尽快解决。 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学校突然通知她开会,教育局来了几个人,宣布学校开除她,之后她被迫离开了她热爱的三尺讲台,四处打工。 她被学校开除之后,她和母亲到处向州市政府和多个部门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给解决。最后到了二零零六年十月初,她和母亲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见市长,这时州市领导正在开会,工作人员把她们叫到信访办、她说:「你们再不解决,那我就上网曝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在云南楚雄市有那么一个教师,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没有饭吃,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一无所有。」说到这时,他们说已经有解决方案了,现打了一份她工资补发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补发了她九个月的工资,但对非法开除她工职的复议仍没任何回答。 她在打工上班的地方,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骚扰,到她工作的地方打听她的情况,还有专人随时盯梢她,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她打工的地方威胁老板辞退她。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十点左右李忠芳在“二十一世纪花园”小区的家中被绑架;随后她女儿杨娅菲与其雇员洪艺钊(云云),以及正好去李忠芳家串门的邓绍英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成都市看守所。 楚雄国保得此消息后,在她和母亲都被非法关押,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撬开她家的门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 三十七天后,她们从看守所出来,又被关入转新津洗脑班、金牛洗脑班迫害,每天两个人包夹,每天要求打开电视机,一开就十多个小时,精神、身心被受摧残,期间派出所警察还来威逼口供,甚么也没得到,之后还让她们放弃信仰,认可他们对她们的监视居住,被她们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洪艺钊、邓绍英家属到金牛洗脑班要人,在洗脑班门口按门铃、踢门,没人开门。洪艺钊父亲在洗脑班围墙外喊:洪艺钊,爸爸来看你了!第一声喊,洪艺钊就答应了。再喊,也答应,但渐行渐远。估计当时洪艺钊在包夹陪同下刚好在室外,听到父亲呼喊后,洪艺钊被包夹拉回了室内。洪父不甘心,他爬上了围墙,继续喊,洪艺钊打开窗户答应,父亲看清了她,她穿的衣服还过的去。洪艺钊父亲对女儿说:“你要坚强!”洪艺钊的小姨用云南话、普通话鼓励洪艺钊。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洪艺钊才放回来。 早年在被迫流离失所期间,警察执法犯法,多次到亲朋家骚扰,到处寻找要抓她们,找不到她们,就把魔掌伸向她外婆,王美玲的母亲,一个年近八旬的孤老太太。天黑了,他们找到禄丰一平浪盐业站她外婆住处,不让外婆的单位领导知道,不让邻居知道,让她外婆交待她们在哪里,并骗取外婆的银行存单,登记后,非法查封外婆的银行存款。她外婆牵挂女儿和孙女,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惊吓迫害,导致她外婆心急交加,高血压、心脏病、脑梗阻、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突发,突然双眼失明。她姨妈得知后,赶快把外婆接到昆明医治了很久,视力恢复一些后,却成了老年痴呆,外婆及姨妈全家遭到巨大伤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王美玲与女儿洪艺钊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洪艺钊与母亲王美玲,曾经历了多次绑架、抄家、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回家后,“610”、公安、派出所、社区、单位领导常到家里骚扰。洪艺钊失去了教师工作,到昆明谋生,并办理了暂住证。学校领导又找到了昆明亲戚家,说是为了关心她。洪艺钊认为,真正关心就恢复工职,把她的名字从所谓“维稳对象”名单中撤下等;后昆明警察又以暂住户回访为由找到她的亲戚家,她不在。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就私自摄像、拍照,并要家里人把她找回家,并恐吓如找不回就如何如何,弄得亲戚一家很烦恼(家中还有心脏病人),明显的扰民。 过后洪艺钊电话与他们接通,指出他们私自摄像、拍照违法、扰民等。对方说:这是我们的“工作”,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要她亲自与他们见面。她说:你们对我住户的管理超出了执法范围,我的思想、信仰不是你们能管的。对方说:信仰可以,但法轮功不行。她说:哪条法律规定不行?你可以百度一下政府规定的十四种邪教是那些?对方说:我不查,我手里有法律文件。她说:你不凭借法律怎么执法,人大才有立法和释法权,你手中的法律是不是立法部门制定的?有法律效力吗?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也是合法公民等等。过了两天警察通知她:要么注销暂住证;要么接受回访。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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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迫害大法弟子简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市看守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小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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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柱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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