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琳
简介:
田琳(Tian,Lin),
女 ,
42岁 ,
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2001年4月12日与丈夫付路临同时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绑架,当时田琳怀身孕两个月。2002年6月被江岸区伪法院诬判8年冤狱。 在江岸洗脑班还非法关押着卢启奇、田琳两位大法弟子。田琳被江岸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冤判了八年刑〔因生孩子在外〕这次被抓后,在外地关押吃了不少苦,身体被折磨非常虚弱,她家人要办保外也不许,610硬不放人。 武汉市江岸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大法弟子:吕栎贤(女)、田琳(女)、付路临(男)进行非法审判。这次所谓的审判一无公告,二无旁听。连家属都不准旁听。 枉法法院把前来旁听的大法弟子骗走后,于下午5时将三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付陆临判10年、吕栎贤、田琳判8年。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不服提起上诉。2002年8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以(2002)武刑终字第453号刑事裁定书,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非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田琳、吕丽贤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付路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三人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军辉,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判长史建军、代理审判员王晓峰、陪审员王燕兰、书记员何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正翔、审判员胡炎生、代理审判员徐正武、书记员吴艳。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九处,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武汉江岸区“610”的部份犯罪事实(图)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吴珊榕陷害无辜
我在监狱、洗脑班、劳教所受迫害的经历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枉法重判大法弟子8至10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徐正翔,
胡炎生,
徐正武,
吴艳
江岸区看守所
江岸区法院
:
史建军,
王晓峰,
王燕兰,
何敏
武汉市江岸区洗脑班
武汉市公安一处
江岸区检察院
:
张军辉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22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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