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下旬,湖南省岳阳市大法弟子刘丹在株洲向当地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到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当时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也被抓。半个月后,芦淞公安分局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把刘丹送到白马垄女子劳教所。刘丹和丈夫分别被判3年和2年半非法劳教。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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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芦淞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06年4月6日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