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珍
简介:
刘梅珍(Liu,Meizhen),
女 ,
65岁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法弟子。沈阳市房产局供暖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八月,刘梅珍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劫持在沈阳龙山教养院,被非法关押迫害十八个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刘梅珍在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公安分局辽沈派出所非法绑架。刘梅珍遭受了严重的迫害:被几名恶警强行按在椅子上拍照、被恶警们抓住身体往地上摔,致使身体不停的抖动、无法正常行走,后被押送到沈阳市看守所迫害。 刘梅珍被绑架当天,辽沈派出所警察和刘梅珍户口所在地东站派出所的管片户口员、居住地社区主任约六、七人去刘家非法抄家,把大法师父法像、“论语”挂图和所有大法书籍、真相材料、家中的电话本等私人物品全部抄走。 二零零六年二月份,刘梅珍被秘密判刑三年,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刘梅珍的家属曾陆续给沈阳市看守所刘梅珍的帐上存款近三千元,刘梅珍被劫持到女监时身上没有带走一分钱,不知沈阳市看守所是怎样给刘梅珍计算消费的。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家属去省女子监狱探视刘梅珍,刘梅珍被两个人架着搀出监室到接见处,人已不能行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六小队,刘梅珍遭遇了种种非人的待遇。 受狱警指使的犯人对刘梅珍进行洗脑转化,两名以上的犯人们贴身包夹监控,吃饭、去洗手间等一切活动均在监控中,大法弟子之间不能谈话。一次,三监区干事安蕊给刘梅珍洗脑,当得知刘所在监号白天都是“号子”(监狱晚上值班的犯人)在睡觉时,立即派下两名包夹犯人对刘梅珍实时监控。 刘梅珍坚定修炼拒绝放弃自己的信仰,身体虚弱不能劳役,身体各种器官衰竭,省女子监狱害怕刘梅珍死在狱中,积极的为刘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饱受迫害、已无法正常行走的刘梅珍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刘梅珍 (刘志的大姐)对辽宁省女子监狱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提起控告。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监视/跟踪;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恶警徐永勤及相关恶人的罪恶
大法弟子刘梅珍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
沈阳刘梅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恶警竟不通知家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辽沈派出所
造化看守所
东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14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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