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珍
简介:
1265、
陈平珍(Chen,Pingzhen),
女 ,
58岁 ,
2006年2月12日(正月十五),黑龙江鹤岗市58岁法轮功学员陈平珍在参加亲属的生日宴会后失踪,2月14日下午,家人看到了由鹤岗市公安局印发的“无名女尸招领启事”的照片后,方知陈平珍已经遇害。经尸检发现,陈平珍的头部有700毫升淤血,有一侧肾损坏,嘴角两侧各有一道顺嘴角的血痕,脖子也有明显的血痕,一侧面部呈青色并且肿大,手脚呈青色。陈平珍身上的钱物、真相资料已没了。之后,当地公安对重要证据不去侦查鉴定,并将要求公安督办的刘振臣从河东派出所副所长调到兴安分局刑警队,降职为普通侦察员。 曾在2002年4月被辖区派出所绑架。在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遭受“带支棍”“用白塑料管猛烈抽打腿部38下”等酷刑后,腿部严重致残。又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二年,送往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期间,陈平珍坚信大法,拒不配合恶警,曾遭受大背扣、长期坐小凳,不让睡觉等形式的迫害,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两个月身体出现严重的病业状态后保外就医。 据受案单位鹤东公安分局讲:2月13日接到鹤岗市兴旺酒店(图二)的老板娘报案说,2月12日夜11时30分左右,一名身高1.7米左右的男子,架着被害人来店里,说被害人喝多了,交了50元钱宿费,在既没有出示身份证,也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将陈留宿。这名男子说,出去要给被害人买点吃的,然后就再没回来。第二天中午发现陈已死在房间内,老板娘特意强调说送去时没死。鹤东分局曾经企图往某些法轮功学员身上栽赃,未得逞后又说是车祸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家属草草将尸体在五天后火化。 当时经法医现场勘查的情况显示,陈平珍身上和所在的房间内有很浓的酒味,经鉴定,死者陈平珍胃内没有酒精成份,口腔中也无异物。经尸检发现,陈平珍的头部有700毫升淤血,有一侧肾损坏,嘴角两侧各有一道顺嘴角的血痕,脖子也有明显的血痕。一侧面部呈青色并且肿大,手脚呈青色,解剖发现体内有“精液”。陈平珍身上的钱物、真相资料已没了。 法医鉴定既不是自杀,也不是饮酒过量导致,也非中毒死亡。现场制造了假现场。发案地点(兴旺酒店)与兴安路派出所(图三)是同在一栋楼中,与公安系统关系密切。 关于体内精液问题,据陈平珍爱人讲,他已经三个多月没和陈平珍发生关系了。但这么一条重要的线索,公安却一直未对陈的爱人做鉴定。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鹤岗市陈平珍老人生前遭受的迫害
鹤岗市大法学员陈平珍遇害 当地公安不破案(图)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西格木劳教所
鹤东分局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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