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爱华
简介:
黄爱华(Huang,Aihua),
女 ,
56岁 ,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黄爱华,现年五十六岁,在中共的十四年的迫害中,遭受过绑架五次,非法抄家四次,被直接敲诈现金二万八千七百元,使黄女士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黄爱华正在家做家务,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英灿,带着一伙人,没出示任何手续,强行闯进了她的家,非法抄家后抢走了私有财产和学法资料,并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天,被敲诈了现金五千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通城县政保不法人员张定二、李英灿跟踪绑架了大法弟子黄爱华、杜成武等人。 二零零六年五月的一天,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又一次闯进黄女士的家,非法抢走了学法用的资料和MP3等,没有任何手续将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十天,并直接敲诈现金一万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黄女士到崇阳县苏塘做客,在电线杆上帖了真相条幅,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崇阳国保大队的饶方东等人非法将她绑架到崇阳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敲诈现金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黄女士去黄袍做客,经过塘湖,给人送福音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塘湖派出所易副所长等人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一天,被敲诈现金八千六百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等人私闯黄女士的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了现金二千二百元和她学法用的资料,并将她绑架到国保大队强行呆了一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黄爱华在街上走路时,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抢走黄爱华的钥匙后来到李美如家,打开大门,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多台,台历等耗材,共计损失一万多元。黄爱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未通知家属。十一月五日,黄爱华的儿媳找到公安局要人,警察说昨晚就关押在看守所。儿媳回家后,国保警察五人开车又到她家骚扰,要求打开抽屉检查,但没拿到什么东西。她儿媳要求警察放她婆婆回家,警察说要拘留几个月,并看她的态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等人,绑架法轮功学员黄爱华,现黄爱华被非法关押崇阳县拘留所。以前警察经常骚扰黄爱华。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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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62.html#161122231841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7302.html#1611523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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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附以下电话号码:
通城县公安局:
局办公室 0715-4331110
国保大队 0715-4322491
看守所 0715-4359564
通城县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0715-4322719
综治办 0715-4338060
维稳办 0715-4338061
通城县委办公室 0715-4322151 传真 0715-4324397
610办公室 0715-4354610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715-4322618 传真 0715-4322618
通城县政府 办公室 0715-4322559 秘书科 0715-4338172
综合科 0715-4322370
法制办 0715-432052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崇阳县公安局
:
饶方东
通城县公安局
:
张定二,
黎成刚,
李英灿
通城县国安大队
:
杨雄
崇阳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日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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