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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效颖

简介:
刘效颖
(Liu,Xiaoying), 女 , 64岁 , 河北石家庄大法弟子。国土资源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退休员工。

2001年在中国地质科学院水环所退休。2002年4月,当地公安以刘效颖上网为由,开着警车到家里非法抓人,因当时刘效颖不在家而没达到目的。刘被迫流离失所。

随后,邪党党委书记燕常青和所长黄志兴等所领导做出了决定,2002年5月即停发其退休金,并以如果不回来就没收房产、开除工作及停止一切相关福利待遇并扣发其丈夫的抚恤金为条件,逼迫刘效颖回来,同时配合当地公安到外省去非法抓捕。

当时刘效颖家中仅剩一个没有工作而且刚刚离异的女儿领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艰难度日,该所领导派组织处处长周更旺出面,经常去威胁其女儿说出刘效颖的下落,并对其女儿进行跟踪、盯梢、限制人身自由。刘的女儿坚决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她的二女儿找到水环所的党委书记燕常青说明情况,被燕常青一口回绝。后来,她的二女儿只好聘请了律师。因此事违法,才没有执行。

从2002年10月以后,所政治部主任周更旺几乎天天到刘家骚扰,最后由所长黄志兴亲自出面,威胁刘的二女儿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母亲的下落,那下次找你的人就是公安局的了。”

水环所领导2002年11月又与当地派出所勾结非法抄家,将其在家的女儿抓捕刑讯逼供七天,致使她双腿失去知觉,生命垂危,并导致其不到2岁的孩子因无人看管而一度丢失。2002年10月在全所大会上宣布开除刘效颖工作,并派物业公张志宗去家里向其女儿宣布这一非法决定。

2006年该所原所长黄志兴退休;当时的副所长石建省接任所长,依然对刘效颖执行邪恶的迫害政策。

2008年刘效颖的女儿委托律师去找所长石建省,让他出示扣发工资、开除工作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时,石建省蛮横的说:“刘效颖跟我们电话联系过,她表示坚持不放弃炼法轮功。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不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这是政治问题。对于她的处理我们有红头文件,我们也不怕,再说她已被开除,我们不承认她是我们职工。如果你执意要这些材料,那我就先报警!”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骚扰迫害亲属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环所迫害退休女研究员七年
国土资源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刘效颖及家属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国土资源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总部地址: 河北省正定县中山东路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邮编:050803
分部地址:石家庄市石岗大街406号 邮编:050061<br> : 燕长青周更旺黄志兴石建省

更新日期: 2009年3月11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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