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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莲

简介:
许国莲
(Xu,Guolian), 女 , 年龄未知 , 湖北大法弟子。1953年5月3日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汉族,初中文化,原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树脂厂退休工人。

2000年2月22日许国莲被非法拘留,同年3月22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武汉洪山区左岭镇610办公室从其工资中非法掠夺近1500元。

2000年6月洪山区法院对许国莲非法开庭,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以武洪检刑诉〔2000〕111号起诉书非法指控被害人许国莲,于2000年6月1日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诉,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钱圣出庭非法公诉。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不允许请辩护律师〕的辩护司法程序,也不允许许国莲自己辩护,旁听席没有一名被非法庭审人的家属,完全成为检察院的一言堂的非法公诉。

2000年11月28日许国莲被洪山区法院以(2000)洪刑初字第167号刑事判决书枉判3年。即2000年2月22日起至2003年2月21日止。2001年2月23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以(2001)武刑终字第111号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于2001年初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现已被迫害致死。

参与此案迫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洪山区原政法委书记,洪山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成员,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局长,洪山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审判长徐中泉、陪审员陈长林、王建新,书记员周雯君,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钱圣,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正翔、审判员陈穗、代理审判员徐正武、书记员吴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政委韩汉云、副政委蒋春。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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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武汉洪山区左岭镇610办公室头目 李进喻 027-87610046(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陈穗徐正翔徐正武吴艳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七处一所)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西门 (汉口宝丰路),邮编430040<br>电话:027-85395040、83899479、83899950、83899747、83230973、61675700(投诉电话)<br>所长姚卫平 13006365985张文华:13871031338涂小红:15337261756<br>分管所长:付丽娟<br>警察:涂小红18971637787:夏青15337261756;刘芸;邵捷;刘懿宗
洪山区检察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口叶麻店特1号 邮编430074<br>电话:027-87803729<br>张继生 检察长、书记、五十五岁;<br>刘星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br>杨晓红 检察员;<br>张拥军 检察员;<br>杨帆 检察员;<p>洪山区检察院公诉科:<br>所谓公诉人:喻继红、许涛、张丽蕊、朱正、陈婷、杨建英、彭晓东、付红胜、叶志源、熊康、李仲萍、秦雨(办027-87410335)<p>政治处:余婧、田俊桥、王桥、徐晓珠、郑定忠、彭祥荡、刘良华、陈婷婷、袁春义 : 钱圣
洪山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君,(女),027-87678117<br>副主任:岳朝霞,(男),13995641377、027-87678116
武汉女子监狱(宝丰路女子监狱)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81号(武汉市肺科医院对面)。<br>监狱长,手机:13808680878,027-68831069 宅:027-67878186<br>政委,韩汉云,手机:13907167155,027-83865948<br>当时襄樊法轮功学员龚明、刘伟姗就是在这期间被迫害死的。 <p>参与迫害的恶警名单: <br>杨帆:女,30多岁,武汉女子监狱三监区警察,整人手段非常残忍、变态。经常唆使包夹整法轮功学员。 <br>钟卫红:女,40多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三监区警察,经常无故唆使犯人整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 <br>王芳:女,40多岁,三监区队长<br>下載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相關信息:(77KB)<br>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2/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女學員-276556.html : 蒋春韩汉云
洪山区法院地址:武昌区民院路789号 电话:027-87424417 : 周雯君徐中泉陈长林王建新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4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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